2018最新名著读后感的范文
1000字小说读后感篇一:教师读书心得1000字
寒假中,我认真拜读了王晓春老师的著作《今天怎样当教师》,虽然书中的100个教育案例都是出自中小学校园,然而却关系到所有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对教师这个职业的理解。今天,我们应该怎么当教师?书中一言以蔽之:光有良好的师德是不够的,光激情燃烧是不行的,还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真正的专业水平。教师是一种使人类和自己都会变得更加美好的职业。教师以其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并在创造性的劳动中,享受因过程本身而带来的自身生命力焕发的欢乐。教师在为事业奉献的过程中,其生命和才智也不断获得更新和发展。教师在为孩子操劳的过程中,也享受着教育的快乐和幸福。那今天,我们应当怎样做一名好教师呢?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我们一直认为:没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好教师,也决不可能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创造成绩,做出贡献。我选择教师这一职业,是因为我们崇拜蜡烛精神--他燃烧了自己却照亮了别人。同时我们坚信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我想,只有当我们对事业注入深厚的感情时才能在教育的过程中得到内心极大的充实和满足,甚至可以以苦为乐,以苦为趣,达到物我两忘,醉迷其中的"孔颜之乐"的境地。做一名教师既是我们对人生事业的追求,也是自己人生价值的体现。我们想要体现自己的价值就必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干出事业,干出成绩。
我任教的是寄宿班,对于寄宿在校的学生,学校就是他的家,除了白天给他们上课,晚上还是留在学校里陪伴着他们,可自己的儿子托付给外公外婆管,虽然对不起自己的孩子,可面对一个个活泼可爱、天真烂漫的孩子离开了自己的父母,我就是他们的代理妈妈,他们离不开我,我是他们四十个孩子的妈妈,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也值得的。教师的爱心更是特别要表现在关心和体贴上,是无微不至的:气温骤冷,提醒学生“多穿一件衣服”身体不舒服,提醒学生“按时服药”,打球出汗了,提醒学生“赶紧擦擦洗洗把湿衣服换了”直至再三叮嘱:吃饭前一定要把手洗干净。我爱天真烂漫的学生,为了工作,为了学生的成长,我在工作与休息、工作与病痛、工作与家务的天平上,对于前者,加重了砝码,全身心地投入,这是我的追求。作为一名教师,我只能用我的无私,奉献给学生一份快乐,奉献给学校一份荣誉,奉献给社会一份热诚。教育是事业,事业的意义在于献身;教育是科学,科学的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乐于奉献、勤于探索、勇于创新是新世纪优秀教师的必备品性,三者缺一不可。
二、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很喜欢一首歌中唱的:“爱是人类最美的语言,爱是正大无私的奉献。”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就像鸡妈妈爱小鸡一样,爱学舌功能也成了我们教师的一种本能,而且又正是这种爱,才得以使我们每天能满腔热情地迎接他们,无怨无悔地教育他们。十来年的教学,我们全力营造一种热情洋溢的教育环境,以和蔼可亲的教态,关切温暖的语言,温柔亲和的目光组织教学。由只提要求到多给关怀,由一味指责到千方百计让学生品尝成功。在教育工作中把信任和期待目光洒向每个学生,把关爱倾注于整个教学的过程之中。用爱赢得每一位学生的信赖。爱,包容了教师工作的所有内涵。“金凤凰”可爱,“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竭力寻找他们的优点,出自真心地赞扬,去鼓励。为他们提供更多体验成功的机会,让他们扬起自信的风帆。相信“丑小鸭”一定会变成美丽的“白天鹅”。记得三(5)班的张倩,父母离异,从小妈妈带大,但生活所迫,妈妈为了挣钱去广州做生意,把孩子放在了学校里。孩子平时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住校后,她明显瘦了,从她的眼神里我知道孩子很想妈妈,又为自己的学习差而自卑,于是,我利用课间和晚自修时间给她补习功课,下课了,和她一块儿走进寝室,坐坐她的小床,听听她讲的故事。就这样,我慢慢走进了孩子的生活,走进了孩子的心里。期末考时,她的学习进步飞快,母女俩高兴得合不拢嘴。我想这就是爱的魅力。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不仅要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育人者必先行为示范,为人师表,教师的言行对学舌功能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来说具有示范性。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起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是生活在学生中间的,他的言行举止都是广大学生看得见的,因此我平时能严于律己,处处检点。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说服学生,感染学生、熏陶学生,收到好的教育效果。
要当好教师,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在工作中,对待问题要多问“为什么”,学会理性的思考进行分析。老师们,让我们轻松上阵,用智慧教出趣味,用新观念育出不同的人才,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工作,做一个享受教育的阳光教师吧!
我接二(1)班,通过调查发现,孩子们非常喜欢过生日,找自己的好朋友庆祝一番,却不知道父母的生日。为此,我借“三八妇女节”之际,开展了为母亲送“特殊礼物”的活动,每人为自己的母亲送上一份有意义的礼物,看谁的礼物能称之为“特殊礼物”。孩子们有的送给妈妈一首歌,有的给妈妈写一封信,有的送给妈妈一支护手霜等等李嘉凯在周记中写道:“老师让我给妈妈送一件特殊的礼物,我开始认真地观察妈妈,妈妈每天除了上班,回家还要照顾我,买菜、做饭、洗衣服等等,妈妈太辛苦了。今天,我发现妈妈的手是那么粗糙。我要给妈妈一支护手霜,以后放学回家要多帮妈妈做家务,让妈妈手变得细嫩又光滑。孩子们会关心家长了,正如家长在回信中写道:礼物虽小,却表达了孩子们对家长的爱、对家长的理解、对家长辛苦的回报。有的家长还特意给我打电话表示感谢。对我说:“老师,谢谢你,你的教育真有用。本已对孩子失去信心,在收到孩子礼物时,听到孩子的知心话时,一下子拉近了母子的关系,对孩子又增加了信心。”家长们表示会全力以赴配合老师,教育好孩子。就在这点滴渗透中,孩子们学会了去帮助别人,去播洒爱心。他们主动帮一年级小同学做值日,积极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在学校的大扫除活动中,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今天,我们做教师,在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今天,我们做教师,在于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今天,我们做教师,在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但愿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所有教育者,都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去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去培育人;以真诚的爱心去温暖人;以高尚的师德去影响人;以优秀的成果去鼓舞人;以充实的人格去塑造人。辛勤耕耘,默默奉献,让美好的人生在教育事业这面火红的旗帜下熠熠生辉。
1000字小说读后感篇二:3篇世界名著读后感
1.《围墙》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2.《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以下是一篇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这是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因为第一次读它的时候是在读高三的时候,当时正面临着考学的压力,是它给我带来了动力,并让我对文学有了另一种释意-----朴实无华便是真,善,美。多年过去,再次拿起这本厚厚的书,再次让我闻到了那黄土高坡的气息。“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
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3.《基度山伯爵》读后感
古往今来,世界上的通俗小说不计其数,但是优秀的作品寥寥无几,其中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佳作。他拥有的读者数量之多,也是证明了他的价值,毋庸质疑,《基度山伯爵》就是通俗小说的典范之一。
大仲马小说多达百部,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以主人公的奇遇为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处处出人意外,堪称历史惊险小说。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话等构成了大仲马小说的特色。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无辜的人遭人蓄意陷害,被错误地关押,但他以精心策划的计谋对那些曾出卖过他的人进行了报复。
生性活跃的青年水手埃德蒙-丹特斯,是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但他平静的生活以及迎娶美丽的默塞德斯结婚计划被突然地打破了。因为他最要好的朋友—费尔南德也想娶默塞德斯为妻,并一直欺骗着丹特斯。
这位“好朋友”,为了陷害丹特斯,就和与丹特斯有仇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陷阱,污其与拿破伦有联系,使丹特斯在婚宴上被警察带走,并遭受到了法官维勒福的非法审判,于是将他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福岛伊福城堡监狱里。
埃德蒙-丹特斯在那里渡过了十三年恶梦般的生活。但是期间,他结识了一样被诬陷的老神甫法里亚,他从神甫那学到了很多知识,并推出了自己的仇人。在法里亚的帮助之下,丹特斯策划并成功地逃离了这个监狱。他找到了法里亚留给他的宝藏,化名成为了一个神秘而富有的“基督山伯爵”。以他的机智和冷酷,巧妙地挤进了法国的上流社会,他报答了恩人,也一步步地让那些曾操纵、奴役过他的人们付出了巨大代价,当复仇完后,他扬起了远帆,永远的离开了法国!
要是说起这部作品的特点,我认为有最重要的是情节曲折,安排合理。
一般来说,成功的小说导师情节曲折,波澜起伏的,基度山恩仇记再这点上堪称典范,小说一开卷就吸引了读者的目光。爱德蒙刚刚归回来,年轻有为,准备结婚,还做了代理船长,前程似锦。而是他的敌人唐各拉尔因为嫉妒他,所以和他的情敌连手倒了一出戏,使爱德蒙惨遭横祸,而检查官维勒福却因为保护父亲而让其无辜入狱,这一富于戏剧性的开场,正式为下文做好了铺垫。后来爱德蒙在黑牢中的描写更是有声有色,是全书最精彩的地方之一,再后来,他居然与死人偷梁换柱,这样逃出了黑牢。这时,读者都是屏住呼吸,为作者的奇妙构思拍案叫绝。然而着也只是个序幕而已。后来他得到宝藏,成了亿万富翁,该名为基度山伯爵。之后,就是他的复仇了。小说主要写的就是复仇部分,大仲马匠心独运之处在于3次复仇写的互不相同,各具其趣,但又与3个仇人的职业和罪恶性质互有关联。而复仇的不同结果又使情节不至于呆板,让人感觉富有变化,读者也料想不到这样的结局。读完之后,掩卷再思,的确也没有更好的结局了,因此不能不赞叹作者的巧于安排。
大仲马并不满足于基本的情节离奇曲折,因为篇幅较长,只有这样的单纯情节仍会显得单调,于是他在其中穿插了不少惊险的场面,比如在罗马附近出没的绿林好汉,利用狂欢节进行绑架活动;维勒福夫人为了财产投毒害人,卡得鲁思夜入伯爵家偷盗?险象还生,具有奇峰突起,迂回曲折,大起大落的艺术效果,但是又不游离于主题之外,影响中心。这种大故事套小故事的手法用的也恰倒好处,每一个小插曲都写的很精彩紧凑,而且都是为了主题服务,例如中间写的在岛上的探险好似与主题无关,但是却引出了仇敌的孩子阿尔贝??就是有了这些小故事才使情节复杂但不散漫,读起来只觉得精彩,而不觉得了无生趣。基度山恩仇记的第二个艺术特点是,光怪陆离,熔于一炉。
小说触及的社会面极广,上至路易十八的宫廷,上流社会的灯红酒绿,下至监狱的阴森可怕和犯人的阴暗心理,绿林强盗的仗义疏财,也有市民的清贫生活,这些全得到了精细的
1000字小说读后感篇三: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老人与海》虽然故事简短却寓意深刻,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在第85天的时候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这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为什么海明威不让老人最后获得胜利呢?这样不是更加能体现英雄的伟大、吗?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韧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故事中老人曾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这句话让我想起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贝多芬曾经说过: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征服。他们说明了英雄的含义,生命的意义。而文中的这句话也点明了文章的思想: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从这个方面看,这本书不是寓言,也不是童话,而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胜利在这部小说里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的生命价值,老人敢于挑战极限,一次又一次地超越,不得不让我们敬佩,他所带给人类的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老人与海》给予我很多人生启示。什么是失败,失败就是要跌倒了重新鼓起勇气爬起来,再一次跌倒再一次爬起,永远不要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不要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自己,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很喜欢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也了解到海明威的生平也有诸多坎坷,经历了战争,经历了疾病和精神的折磨,其实他一次又一次地勇敢过了,可惜最后,他还是选择了以自杀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是他却违背了《老人与海》中对失败和英雄的阐述,这是一个遗憾。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
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面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读《老人与海》这本书,我感到我浑身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无论是今后的教育道路有多少荆棘,多少挫折,我相信只有有老人那般不服输的品质,我一定会是生活的强者。《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去仔细品味的一本书,就象高尔基的《海燕》,能让我们在暴风雨来临前获得勇气,获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