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要看一篇正儿八经的文学作品是有点难度的,所以我就选择了余华的这篇《古典爱情》。这篇小说的内容情节有点类似小女生喜欢看的言情小说,我想着要是放在古代应该是一篇很受欢迎的话本吧,毕竟落魄书生和富家小姐的爱情故事一直到现在都让人追捧,只不过文章到最后却往一些出人意料的方向走去,变得光怪陆离起来。
文章在一开始就给足了落魄书生的戏份,家境贫寒,承父亲的“才气”习得一手笔墨丹青之技,但却对八股所知甚少。背着行囊,穿着破旧长衫走在路上,与那些穿着锦绣,带着书童的富家子弟形成鲜明对比,当即就树立了一个落魄书生进京赶考的形象。不得不说这一段就像是在意料之中,看过那么多言情小说,我对这一段有一种熟悉感。但却又不同以往那些不入流的小说一般,这篇给我的感觉更具一些文学气息,用词,文笔等都高了几个度。毕竟现代的言情小说去写古代的落魄书生总有着一股“现代感”,而余华的这一段却仿佛在我的脑海里构建了一幅真正的古时书生的模样。
在之后的富家小姐的出场也是给足了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婉转动听的声音,飘渺似有若无的曼妙身影,都在书生和读者的心里留下了印记,而这更是让书生魂牵梦萦,久久不愿离去,或许一见钟情就是这样产生的。书生的久立也引起了小姐的注意,三催四情的没把人请走,便让丫鬟将人叫了上来,一夜的缘分让两人在第二日依依不舍。看到这我就觉得这感情发展的也太快了,一夜的相遇便让小姐对那书生依依不舍了,多多少少是有一点点夸张的。有人在评论这部小说的时候就提到了书里余华用到的暴力美学,我一直不是很能理解,现在算是有点初感受了,感情来得太直白了,而后面的情节也更让我能体会到余华的暴力美学。
进京赶考的书生毫不意外的落了榜,等书生归来想与小姐再续昔日的情分时,却发现曾经的深宅大院只剩颓垣,绣楼不存,小姐不再。书生就这样考场失意,情场落魄地回了家。三年后,父母双亡的书生再度进京赶考,却看见曾经繁华的城市如今遍地荒凉,书生看到一男子将妻女卖到市场当菜人,书里对这一段的描写算是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所谓的暴力美学,吃人的时代真的是让人触目惊心的时代,在这之后,书生和小姐竟又一次相遇了,只是这次相遇却是死别。书生来到一个酒店遇到了成为菜人的.小姐,小姐认出书生时,求书生赎回她被砍下的腿,再将她一刀了结。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菜人的这一段我想起了《邪不压正》的开场的那一段,血腥暴力,同样的暴力美学。或许是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的。
开头我说到故事走向往后就有点光怪陆离了,因为在书生将小姐下葬后,书生守在小姐的墓边,到了晚上竟看到小姐在屋里挑灯夜读,次日清晨,书生刨开了小姐的墓发现,小姐的伤口在慢慢愈合,隐隐有复生的趋势。在之前这段感情的悲剧性结局下,这一段似乎是给了这段感情一个希望,但余华似乎仍旧坚持悲剧性结局,还是让这段感情消逝了,小说的结局是小姐的一句话,“小女本来生还,因被公子发现,此事不成了。”说罢,小姐垂泪而别。
故事到这戛然而止,我看到这时,还以为自己找的是一个不全的版本,此后书生如何了,并没有交代。故事的叙述是站在柳生,也就是书生的视角,我觉得这是很少见的,不仅如此,故事里的感情并未有什么大悲大喜,我看完这篇小说也并没有产生什么意难平,就感觉书生对小姐的感情似乎顺理成章,他们的悲剧性结局也在意料之中。荒年,饥饿,人吃人,混乱的时代注定了有些东西不能圆满。而这些不能圆满似乎更能给读者留下想象空间,他们会不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在一起,我觉得要是顺着这个话题写下去,或许就又是一本聊斋了,但似乎这更能吸引读者。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一些暴力美学的作品有一些热衷,比如《邪不压正》的开场,再比如《辛德勒的名单》里那些直白的枪杀画面。让人心惊肉跳的同时也给人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就如同看完余华的《古典爱情》里面的菜人给我的深刻印象。有时候这种暴力美学更像是在发泄一种不满,对旧社会人吃人的不满,对法西斯掠夺的不满。
我觉得我真的挺不适合看这些文学作品的,电影作品更让我有兴趣,但我一时也找不到什么电影去看,所以看这篇小说对我来说就是为了交作业。我的阅读方式不适合深层次的小说散文阅读,所以有时候见解也比较粗鄙,这份作业做的自我感觉不算好,慢慢锻炼,希望下次作业我能不用那大段情节内容来凑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