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少年成长的黑色喜剧。全书讲述了霍尔顿从被潘西中学开除到回家之间几天中的经历。在这看似平凡琐碎的内容背后,却是深刻冷峻的心理剖析,和对美国社会的严肃审视。
霍尔顿是典型的叛逆青年。他的反叛,十分彻底:第一层,是对父母和学校的反抗,反抗陈腐的教条、反抗严苛的规矩、反抗肉麻的期望;第二层,是对同学和陌生人的反抗——他厌恶“愚蠢”的阿克莱、虚荣的三姐妹、虚伪的斯特拉德莱塔、狡诈的老毛里斯、老态龙钟的老师们、老萨丽……;第三层,是最根本的,他反抗这个社会。
这种看似荒谬的反抗在他这里是很有依据的。霍尔顿的洞察力高于成人所估计的,他的判断力也是敏锐的。社会的黑暗、虚伪、丑恶——哪怕只有分毫——在他眼中也无处遁形。然而,这无法改变两个事实:一,是他心智仍然是幼稚的——他冲动、胆怯、气量狭小,他不敢反击邪恶,他也不会像一个成人一样心平气和地漠视污渍,在和斯特拉德莱塔、老毛里斯的较量中,他从来只有落败的份;二,他自身也充满了他所厌恶的德行——这点他或多或少地意识到——因而他并不需要也没有条件去指责甚至制裁他人。
这种基于认识社会、判断是非的反抗,是少年心理的重要特点。从长远看来,这是可喜的。这说明一个有原则的人格正在形成。但是这种人格的形成需要师长的引导、社会的容许、学校的栽培、知识的灌输。在书中,塞林格借安多里尼先生的口道出了他的观点“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将发现对人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他们留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帮光有聪明才智的人来,确实要宝贵的多。”对青少年来讲,不妨与他们所认为的虚伪、卑劣暂作妥协,学会包容和坚忍,吸收知识、锤炼心灵,进而成为一个真正能拨云见日的人。
《麦田里的守望者》更深层的意义是拷问了社会——正如前面所说,霍尔顿的抵触和厌恶并不是空穴来风。相反,一个没有牵挂、未受污染而具有清醒头脑的青年人,更容易发现社会的卑鄙之处。世俗主义者会跳出来为社会的龌龊辩护,说出一百条理由——这是现实,这是无奈,这是进步的代价……但这并不能掩饰街角巷陌、高楼华厦里的丑恶。资本家投资的学校里、公众筹建的教堂里、大师完成的著作里从来都是充满了正义和理想。但与此相对立,教育界崇尚形式、市井街头充满无耻、艺术界陷入腐败……塞林格分别借助学校、旅馆、夜总会描绘了出来。
资本主义社会趋向成熟时,社会陷入一个微妙的畸变期。文化空前普及却不成熟,物质空前富裕却不均衡,政治完成民主化进程但细节仍有待改进。《麦田里的守望者》就诞生在这样的时期。繁华的纽约下,是数不清的罪恶和不公。塞林格用霍尔顿的口,咒骂了无数声“混账”。他真实的目标,正是50年代的美国。那个美国,没有明显的缺点,但在繁华富足之下,是数不清漏洞和瑕疵。自然,这是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因此,塞林格安排霍尔顿回到中学,他也希望美国回到最早的费城的誓言。
《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却被一种灰调子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稀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心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我对这个名词没有多少好感,总觉得这是叛逆一个比较积极的说法。但眼前的这个霍尔顿却并不让人讨厌。
他的父母对他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在带领了校击剑队去纽约参加比赛,作为队长他却把重要的东西忘在了地铁上。这样的错误自然是不能原谅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开除。他对于被开除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但是却害怕回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于是决定用他手中的钱去纽约玩两天。当他父母知道消息后无法不面对的时候再去面对。
看到这里觉得有些熟悉,因为这是我们大多数青少年常有的心理。想赢,怕输,怕父母失望,失败了不敢面对。
下面的这段话我收藏了这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情做好了才是啊——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象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还以使我感到兴奋不已。完全是一位不良少年,——霍尔顿
二战后五十年代的美国,生产这个行业发张极为迅速,中产阶梯的人也快速增加,但广大的人民精神却愈来愈贫乏。生活这种时代背景下的人,大体分为了三种人,有一些人整天过着混乱的日子,一点也不为日子担忧,另一些人看不惯世道,想反抗却缺乏这一些伟大的光辉领袖,还有一些人以消极的方式反抗者这个不公的现实……
刚开始翻开这本书,就认为写得非常不好,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注重于情节,吸引力,情节还勉强说得过去,可没有吸引力,甚至连文字都很平凡,全是脏话,主人公霍尔顿开口闭口就是“混账东西”“白痴”之类令人敏感的字词。他完全是一位痞子,对于一个正常的现代青年,还真有点不适应,难道这本书是教我们向一位坏痞子看齐吗?不甘心的我又重新看了一遍。
主人公霍尔顿是在大街上就随处可见的16岁男孩,他不学好,每天都抽烟、喝酒、打架,他是那种邪恶、叛逆。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坏痞子,成了这本经典的主人公。
他因考试不及格四次遭学校开除,他在和同学打架,被下了通告书:离开校园。他不敢回家,在一家旅馆里过了一夜。第二天,霍尔顿因为女朋友莉丽的假情假意分了手,他颓废地去了酒吧,喝的大醉,一不小心,把冰弄到头上,他害怕因生病死去,害怕再也见不到妹妹菲比,决定冒险回家一趟。
晚上,霍尔顿叫醒菲比,告诉她自己的苦闷、理想,还说了几句让我们这些读者都想不到的一段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是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位就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王璇也边奔跑,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每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的守望者。我知道这很疯,但这是唯一一件我想做的事了。我知道这很疯。”霍尔顿这段发自肺腑的话,我想象着他说这句话是的神态,目光是柔和,心里怀着一个单纯的梦,怀着对理想世界的遐想,如果真有了这世界,人们都是善良的`,没有任何伪善,邪恶,多么平静,祥和啊。孩子们无忧无虑的奔跑在这景色的波浪中,当中有几个孩子会跑偏,会误入歧途,霍尔顿则会捉住他们,悉心教导。霍尔顿永远守护他们,生活在这金色的波浪中。
守望本来就是一种挺难得的情怀和努力,有包含着期待。又一次看到了结尾,霍尔顿完全打翻了我对他的理解,这就好像一位少年,大家对他的种种做法都不满意,可这位少年对于自己做的觉得没有别人说的这么糟。他渴望有人读懂自己。
在这本书的最后,霍尔顿不想回家,也不想回那垃圾学校,他准备去西部谋生,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样他可以无视对方的话语,可以少说很多很多的话,别人要是想和他说话,还要写下来呢,写下来的话,一定省去很多很多的废话。但他在临走之前,还是希望见到妹妹菲比一面,就托人把纸条给妹妹,妹妹如约而来,可还带着行李箱。原来妹妹也想和哥哥一起寻找“麦田”,成为“守护者”。霍尔顿劝不了妹妹,只好放弃去西部,和妹妹一起回家。
故事的最后,霍尔顿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后来的事,也无从知晓了,留在书中的他,再也没有长大,永远都是渴望成为“守护者”的孩子。
《麦田里的守望者》虽然是一部堪称给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作品,但是它的语言却十分简单明了,说的直白一点就是简单粗暴。初次看到这本小说时,“混账”……的字眼随处可见,可正就是这些略微粗俗的言语吸引了身处叛逆阶段的我。居然在名著中都能看到如此不堪说出口的词语,这将是一次多么有趣的体验,越粗暴,越愤世嫉俗,不正是我们所谓的一种追求?
走进书中,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就是一个孤独愤世的学生,他被退学四次,不求上进,吸烟,酗酒,打架……这么一个大概被周围的人认为无可救药的孩子,
却将下流的字眼从墙上抹掉,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时就慷慨解囊,对自己的妹妹菲比百般的照顾与疼爱……如此纯洁善良的孩子,也许就是在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中变得彷徨和矛盾。身为青少年的我们虽然不生活在霍尔顿那个年代,还意识不到社会虚伪做作的一面,但是,我们依旧愤世嫉俗,也许这就是成长道路上的一个过程。
有些时候,我认为过度的反叛是无需的,甚至是幼稚的。因为,从霍尔顿的故事中,愤世嫉俗的结果不还是因为各种牵绊回到事情发生的原点—————正式他所想逃离的————学校、家。倘若是为了结果,那么他这次叛逆的出走是一点也没有意义的,他没有改变社会,没有改变现状,只是用很粗俗的语言把它们骂了一通。但,如果是为了过程,他却得到了觉悟,他渴望成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拯救那些不曾被俗世玷污的人们,这或许只是一种幻想,可却似乎给了一种释放。
从这部小说,也同样给了我们警示,他告诉我们什么愤世嫉俗、出走等各种自以为有个性的举动都是没必要的,最后不还是得到躺在疗养院里接受父母安排的结果。然而表达自己的不满,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是不需要用过于偏激的方式。因为在这个年纪,无论你怎么反抗,受伤的只会是自己。霍尔顿也许是被打了一顿什么的,但现在的社会,你怎么知道不会更恐怖呢?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我们想反抗的事情——作业太多,一大堆考试,中考,高考……各种学习的压力就像是霍尔顿心中的“社会毒瘤”,我们也和霍尔顿一样尝试着叛逆,但,哪次不是因为失败而收尾的。社会上不可能没有坏人,不可能没有虚伪,就像我们不可能没有作业。所以还是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顺其自然,做我们该做的。
在这部没有高雅艺术语言文字的小说里,我更加理解了作者的叛逆,让我身处其境,我是否也有如此大胆的想法,如此不羁的行为,警惕自己,让自己也成为麦田上的守望者。
我的麦田,由我来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