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通用十五篇))

张东东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2

  犀利的眼神,瘦高的身影,偶尔艺术家般的小提琴演奏,可以有人不知道柯南道尔,但却没有人不知道那罪犯活跃时期的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整个探案集中,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细致的观察,天衣无缝的推理,使福尔摩斯能迅速地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无数奇案中查出凶手,只是我最喜欢的不是公认的佳作,而是令人心颤的《最后一案》。

  读完《最后一案》,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心也深深地在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震撼。福尔摩斯为了将那位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绳之以法,不断试图找出他完美犯罪里的小纰漏,同时也受着莫里亚蒂教授要将他杀死的威胁。最终,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扭打着一起滚入了旋涡激荡的万丈深渊。

  我想:福尔摩斯他为什么不享受这美好的生活?为什么他要管这个案件呢?一次又一次的阅读后,我终于从他的一句话中领悟过来:“如果我的生命之旅止今夜,我也可以视死如归,问心无愧,由于我上午存在,清新了伦敦的空气。”我这才理解作为一个侦探,为了自己对真相,对光明的追求能够达到,为了见到黑势力被破除的满足感,为了社会的安宁与人民的幸福,他宁愿玉石俱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3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5

  我从小就佩服爱动脑子的人,早就听说福尔摩斯就是这样的人,今年暑假我有幸把整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通读了一遍。

  探案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机智、有正义并十分勇敢。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尤其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困难,他叼起烟斗,转动脑筋,思考一会,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被他迎刃而解。

  其实,在我的实际生活中,十分缺乏福尔摩斯的遇事冷静与认真动脑。许多奥数题看似十分复杂,读多少遍题都不能解决,于是我就变得急躁起来。有时妈妈及时提醒我:福尔摩斯是怎么做的?我便冷静地思考,多从从事物的不同角度、各个方面去综合起来,再加以分析。这就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

  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很深的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柯南。道尔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本书主人公福尔摩斯。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在层出不穷的疑案面前,福尔摩斯总能凭着自己的眼睛和头脑,拨开迷雾,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本书还反映了各种现象,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表现出作恶行凶、巧取豪夺;《黄面人》中的深厚母爱;《血字的研究》中的`仇恨意识,整篇故事惊心动魄,但十分真实。

  福尔摩斯总能在案发现场找出一些对破案有用的蛛丝马迹,他还能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或外表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曾在哪儿呆过,真可谓是神机妙算啊。

  但福尔摩斯有时也会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但作者要渲染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坚毅和虚心,一次破案,并没有与现实相符,他反倒很虚心的接受,并要求自己要更加的细致。

  读了这本书后,我也对自己有了一些反省。有时考试时,半小时做完后,我总会无所事事,最多检查了两遍后,就好像一定能考满分了。但是,其实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检查出来,我并不细致,一些很容易的题都会做错,考卷发下来后,就懊恼不已,觉得所有的题我都会做,就是粗心,没有一题一题认真地检查。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要想福尔摩斯一样,抓住每一个小细节,做题要严谨、一丝不苟,这样才能考出优异的分数。

  福尔摩斯交给我很多道理,我由衷的喜欢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7

  一年前,我有幸拜访位于地球另一端的英国伦敦,还特地抽出时间去了一趟贝克街221B号,混杂在一群“推理小说狂热粉”之中参观了两位传奇人物——《福尔摩斯探案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以及约翰·华生的居所。

  创作《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将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才华横溢、机智果敢又与众不同的“侦探顾问”,并以一位侦探助手的视角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又一个跌宕起伏且十分严谨的有关推理、破案、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彩故事,这让它成为一部推理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小说,最终家喻户晓。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中规中矩的英国绅士,却不想这是个一出场便有些疯疯癫癫的人。这也让我对他的出场有了极深的印象。一句“你从阿富汗来?”就蕴藏着细致的观察与快速的思考,使我在一开始就对福尔摩斯钦佩不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离奇的案件被福尔摩斯侦破,他的每一次或大或小的推理都让我赞叹不已,他实在太聪明了!

  我着实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曾用近一个假期的时间反复拜读,同时还观看与其相关的影视作品。当然也从中学到了很多,我开始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对一些原先并不感兴趣的科目产生兴趣,注意一些不易察觉的细节,一点点变得思维缜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现在,当我每每遇到困难时,都能够善用从书中学到的知识以及处事方法将问题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8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必须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齐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先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透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最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9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10

  有一书,让人感到危机重重,令人身处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就让我进入了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

  “你看看这封信。”华生医生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不久,福尔摩斯决定去现场考察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现场,我也跟着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大家发现,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随着屋子里的线索,我们与福尔摩斯仔细地探查着,一定要把凶手的狐狸尾巴揪出来!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口袋里有许多物品,但发现尸体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反而这血迹在墙上的,所以明显就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断,我们即将深入的进入案件,揪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讨论后,就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解开这个未破之迷。

  无论这个结果向哪方面发展,我想终究都是会找到蛛丝马迹的;这个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福尔摩斯导游为我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路线,引领着我们驶向远方。好奇心也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我们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11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好像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

  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

  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

  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

  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是中国人,《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

  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

  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好像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12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成了我最敬佩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让人不能不感叹他的神奇。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不仅如此,除了福尔摩斯,化生等人物也刻画的惟妙惟肖。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这个超级大侦探,无所不能,无所不晓。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是个神——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他——是个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13

  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激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

  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

  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劳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劳,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

  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榜样。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14

  世界名著是人类伟大的精神财富,为我们打开一扇扇兴趣的大门。这其中有许多我喜欢的书,例如:《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昆虫记》、《水浒传》等等,但我对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格外青睐。

  《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是由《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及《归来记》等四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构成的。《血字的研究》讲述了摩門教的严酷和主人公为复仇而锲而不舍的经历,奠定了福尔摩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与恐怖的思想基础。《四签名》这个故事真实地体现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深刻。《冒险史》中最经典的是《五个橘核》,它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展现了福尔摩斯的卓越才华。而《归来记》中福尔摩斯放走了为爱人而布置谋杀现场的水手,帮助了为爱情而险些犯下大错的贵妇,让我们看到了福尔摩斯闪烁的人性光辉。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令我钦佩,他的推理能力及超强观察能力也非常人所及。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正需要这种“关键时候不掉链子”的意识,冷静的头脑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能说福尔摩斯是十全十美,也是“十全九美”了。他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向他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50字15

  我有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讲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有一个人叫艾萨,几天前不知不觉的失踪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妻子求援,他们了解到艾萨经常去鴉片馆,于是,他们去那里寻找,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他,此时,一个老头向华生的下摆猛拉,原来是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也在调查一个案件,也是跟这个鴉片馆有关,一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因为一次调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妆。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个有钱人。那天,他出去办事,而且还答应小儿子给他带回来一盒积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东西去取,包裹已经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赌馆的位置,突然听到她丈夫的声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台向她招手。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刚进烟馆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来,幸好遇到了巡宫和巡捕,当他们到楼上时,只看见一个乞丐,他们把这个乞丐抓到了牢房里。

  福尔摩斯想来想去,怎么想也不通。第二天,福尔摩斯把华生叫起来说,他知道了。他们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个乞丐,乞丐脏得让人难以容忍,他正在睡觉。福尔摩斯拿出海绵给他擦两下,他立刻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乞丐清醒过来后,被巡捕释放了,这件案子就结束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惊险。刺激。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