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看的书是女儿推荐的——《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选集。记得上大学的时候看书虫,有一本《野性的呼喊》就是杰克·伦敦的作品,当时就非常喜欢。这次再次读到,再次喜欢上巴克。不过,今天想说说另外两篇给我深刻印象的短篇小说。
《一千打》在我看来是一篇悲剧小说。大卫·拉斯蒙森本是一个聪明、有商业头脑的人。他计划贩运鸡蛋到北方赚一笔,以此来改善生活。为此他抵押了自己的房产,辞掉工作,带着鸡蛋出发了。虽然出发之前他精打细算,但是贩运鸡蛋之旅远比他想象的艰辛和残酷。出发不久,雇佣脚夫就耗尽了他备用的款子,为此他经常忍饥挨饿,手和脚都严重冻伤。后来雇佣了两个印第安人和狗拉雪橇,但是在严寒和极度饥饿的情况下,拉斯蒙森不仅要赶路,还要对付叛逆、想逃跑的印第安人和凶野的狗,一路上可谓是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道森,并顺利卖出了第一批鸡蛋。就当他以为自己即将成功的时候,却被第一个卖鸡蛋的人找上门了,原来他的鸡蛋都坏掉了。最终,万念俱灰的拉斯蒙森上吊自尽了。看完这篇小说,不由得为拉斯蒙森的遭遇感到遗憾。回想他在去道森的路途中历尽艰难险阻,那种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多么让人敬佩!可是命运弄人,谁能想到鸡蛋会坏掉呢?那是他全部的心血和希望啊!看到他的结局,不知道该说他不够坚强还是该说命运对他太过残酷。
而另一篇小说《热爱生命》里的他貌似比拉斯蒙森要幸运一些。好笑的是他连个具体的名字都没有,甚至和他同行却因为他受伤而抛弃他的同伴都有名字,不知道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是什么,或许是用他来鼓励生活中和他一样有苦难遭遇的人吧。看《热爱生命》,就像是和他一起共同经历了噩梦般的艰险之旅,你可以感受到他的伤痛、饥饿和困乏,担心他被跟踪的病狼吃掉,担心他睡着后再也醒不过来,担心他熬不过去……非常幸运的是,他撑了下来,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回想这段逃亡之路,他受伤、没有食物、没有防身装备、身体极度虚弱,只因为心中无比坚定的求生信念,最终挨过险境,获得新生。
两篇小说,《热爱生命》中的他为了求生,放弃了宝贵的金子,可以说最终他和《一千打》中的拉斯蒙森一样一无所有,但是他却拼尽全力要活下去,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生命可贵,要热爱生命。
读《热爱生命》之后,生命是如此宝贵!有了生命,就有了竞争和奋斗;有了生命,才会有幸福和悲伤;有了生命,就有期望和梦想,有了生命,才有了生命的珍惜。
杰克·伦敦对生命的热爱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大自然的强大的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到十分兴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被朋友残酷的抛弃是在回来的路上,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到了,像刀锋一样刺人的寒风阻挡着他前进的脚步,他没有食物了,并且腿受伤了,鞋子破了,脚也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即使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也不得不向上爬。就在他虚弱无力后,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见了一只同样饥饿的狼!那只病狼紧紧地跟着他,舔着他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大战开始了!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他们没有灵魂的肉体在荒野中互相追逐。为了活着回去,为了克服这匹马他病了,保鲁夫生病了,虽然仍然筋疲力尽,饥饿和筋疲力尽,所有的努力都在徒手搏斗中杀死了一只狼,在这场搏斗中,他战胜了那匹狼,并把狼的血喝了。最终,在冰雪覆盖的荒野里,他来到海滩,被一条捕鲸船救起。
小说清晰地展现了一个人在荒野中经过艰难的生存过程,静静地描绘生活的伟大和强大,是对生命的一种歌颂。《热爱生命》是读者的一碗心灵鸡汤,因为我们能够从严酷的环境中看到人们不屈不挠的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的极限,创造生命的奇迹。异常是人们在床上和疾病中战斗,从中我们能够汲取生命的力量。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永不放弃的精神,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奥斯特洛夫斯基以往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仅有一次属于人类。“是的,生命是多么神圣和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哀叹,人们抱怨生活只是一场梦。出生在一个不好的征兆下,我不打算活下去,更多的人说生活是痛苦和无聊的,甚至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屈服了。自暴自弃,碌碌无为。
生命是你自我的,我们能够使它珍贵,也能使它珍贵,也能使它黑暗无光。所以,我们应当对自我负责,我们应当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荣耀!
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它使我们珍惜自我的生命。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我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盼望已久的暑假终于到来了,心里面想的除了好吃的就是好玩的。最吸引我的就是到舅舅家玩了,一是因为可以和可爱的小弟弟做游戏,还有就是喜欢舅舅家的书房,里面什么样的书都有,当然,很多都是我这个年龄段还看不懂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翻开它们。舅妈是一个小学老师,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我每次到他家,都会发现书橱里添了新成员,这次也不例外,看到了一本书名叫《热爱生命》,是英国的一个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开始我以为看不懂,可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整篇文章说的就是一个淘金人如何面对在困难面前弃他而去的朋友,如何同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如何和饥饿作斗争,如何同对他虎视眈眈的饿狼作斗争……
对待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虽然别人已经舍弃他,但如果换一个处境,他一定会对他不离不弃!
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的所到之处都是死气沉沉、一片荒凉、没有人影、寸草不生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
面对饥饿,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这是多么充满智慧的一个人啊!
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淘金人与饿狼之间的抗争。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但最后他还是活下来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舅妈说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是因为有一个坚强的意念在支撑着他,那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使他最终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总是抱怨爸妈不够爱我,不理解我,抱怨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提供更好的生活,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我应该感谢爸妈给了我生命,活着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也要像那个淘金人学习,无论遇到再大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永远都不放弃!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色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可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仅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之后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终,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期望,他最终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十分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当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我期望,总是让自我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我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