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篇在《文心雕龙》中序列第七,属于文体论。全篇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讲乐府的含义、起源和教育作用;第二部分讲乐府的产生及从汉到晋乐府诗的发展历史;第三部分主要是阐述音乐和诗歌的关系,最后还说明诗人在《明诗》外另写《乐府》的原因。
我读《乐府》篇最大的收获便是知道乐府的定义。因为在此之前,对于乐府的定义不是非常清楚,只知道乐府既可以指汉魏六朝的宫廷音乐机关,又可以指称通过乐府歌唱而形成的诗体,还包括历代文人对这种诗体的拟作等。读完刘勰的《乐府》篇对于这一概念更加清晰一些,关于乐府是什么,刘勰在《文心雕龙·乐府》说的.很详细,从作品本身的角度来说,刘勰在文章开头就指出:“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意为乐府包含了吟咏、歌唱、演奏等方面,是音乐和文学的结合。从《乐府》所在《文心雕龙》的篇次来看,它是属于文体论部分,且在《明诗》与《诠赋》之间,很显然刘勰认为乐府是介于诗、赋之间的很重要的文体。在论述乐府的起源之时,一方面他指出乐府来源于“钧天九奏”、“葛天八阕”等三代之乐,以及涂山歌于“候人”、有娀谣乎“飞燕”,来自于等方之音,同时他还说“讴吟土风,诗官采言”,可见乐府的来源不仅是礼乐,还有乐官从民间采集而来。他还提出“乐本心术,故响浃肌髓”即音乐本来是表达人的思想感情,所以它能透入人的心灵深处。在第三部分他论述了音乐和诗歌的关系认为“诗为乐心,声为乐体”,只有“诗声供雅”才能符合礼制的需要。所以通过刘勰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文心雕龙》中提及的乐府是个围绕宫廷祭祀礼仪而建立起来的关于音乐与文学的概念,所以刘勰关于乐府的定义是多角度的,既有本质的论述,也有政教作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