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五篇

马振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5篇1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还机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5篇2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5篇3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 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5篇4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5篇5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