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对书法等艺术课很感兴趣的乔布斯对于工业设计很喜爱,很敏感,过程就是奖励。从81年起,其开始参加在阿斯彭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国际设计大会。其接触到了包豪斯运动干净、实用的设计理念。包豪斯拥护的现代主义国际风格是追求简约,同时具有表现精神。通过运用干净的线条和形式来强调合理性及功能性一个敢于将自己真实的一面暴露给世人看的人,注定是不平凡值得钦佩的,而当作者在写的时候又不愿意自己去看怕看到这些朋友同事竞争者的评论而生气,这样的乔布斯没有苹果创始人的光环,他是个普通人,一个像是知道自己有错却又不想面对的孩子。
什么样的人能够只拿1美元的年薪不顾自己的身体一心想要重新振作自己的孩子?什么样的人即使在饱受病魔折磨的时候还是不屈不挠地要参与工作?什么样的人能够同时涉足动画和高科技并且让他们改变世界?所以乔布斯是一个奇迹,不仅仅是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多的是因为他对苹果的热爱,对皮克斯的热爱,即使是被人讨厌还是要说实话,即使是被人误解还是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他的精神就是苹果精神,追求绝对的完美,创作最好的产品而不是最多的利润,对消费者从一而终的负责,对科技和艺术永远的激情,这样的乔布斯,这样的苹果企业,是永远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他会有遇到不想面对的问题逃避看不见的时候,会有明知道是错误的却固执己见的时候,会有当竞争者盗窃他的想法痛哭的时候,会有当事情没按着他的计划走而骂人的时候,他不是循规蹈矩的人,缺乏同情心,对人忽冷忽热,尖酸刻薄,但是这些缺点并不能阻止他作为一个伟人被人铭记,反而因为这样一个乔布斯而觉得真实。看着他的传记,我越发觉得能够使用这些苹果产品是多么骄傲的事情,每件产品每个完美的正面侧面,都是工作人员和他本人推翻了无数个方案无数次制作得来的,每个装饰每个图标,都是淘汰了无数计划而得来的,给用户最简单的东西,提供最全面的服务,看了这本书后深切感受到。
从最开始出现ipod,完全对苹果没有印象仅仅只是觉得世界上居然有这样漂亮的东西而羡慕,到拥有第一个nano,苹果就这样影响着我和身边的人的生活,我还记得第一次拆开nano包装时感觉到的惊艳,第一次发现一个mp3里面居然能够存储1000首歌的惊讶,第一次使用itune发现居然有音乐播放器是通过软件管理的···苹果给我的惊讶太多了,每次一收到苹果的产品,就会觉得是件很自豪很让人羡慕的事情,从开始我并不喜欢触屏一直不愿意换手机到现在天天盼着4s快点到大陆,从开始我觉得普通mp3好用到后来完全离不开nano,从一开始觉得电脑应该是方方正正的到拿到mac air时才发现电脑也可以是艺术品,苹果展现出来的不只是产品,它的理念,创新精神,艺术观念,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勾勒出乔布斯的个性,使用热爱一种产品就应该从了解产品背景开始,我现在觉得了。
不是做消费者想要的产品,而是做他们想不到却又需要的产品,没有nano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mp3可以存储1000首歌还这么小巧漂亮,没有iphone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手机居然可以提供手机一样的服务,没有mac的时候,无法想像和上网本一样体积的电脑居然是如假包换的电脑,没有pad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平板可以变成功能强大的电脑。乔布斯不断的给消费者惊喜,不断改变着这个世界,让人们愿意在一个产品发布之前几个月就开始狂热的期待猜测,让消费者愿意为了一个产品在专卖店彻夜守候,让使用者觉得手上握着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产品,乔布斯让苹果成为一个巨大的话题,一种生活方式,一个群体。
刚刚把书给queen的时候,再三嘱咐看完一定要给我,我觉得好书的魅力在于能够让人百读不厌,我觉得优秀的人的魅力在于他可以影响别人。而乔布斯,影响的是全世界。
不单单是史蒂夫的传奇经历,作者沃尔特流畅的叙述方式,已经译者们高水准的再创作,给了我一次非同一般的阅读体验。
史蒂夫风格给我很多启发,使我明白“能够使好想法变成现实才是最关键的”,不要为了在试图设计一个完美计划上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计划是真正完美的,只能尽力朝它靠近,所以,边做边想边修正,让想和做有效的结合,才是明智之举。
买了这本书我急切的在扉页写下了这几个字:购于黄兴步行街、201X,11,19.我需要铭记我热爱它的时间和地址,因为它扉页的那句:“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的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史蒂夫就是忠诚的反义词。”是深深吸引我的源泉。我说:没谱青年这顶帽子,我也戴了好多年,而她们说:你是小文艺青年,因为前缀有个小,换而美称或者简称:伪青年。我只好漠然承认,就好比你问我,白岩松的《幸福了吗》说了什么?三毛的《撒哈拉沙漠》讲述了啥?田维的《花田半亩》你了解哪些?我只能诚恳的回答:这些诸多的书名还有作者代表作品,我都阅览过封面和简介。就好比乔布斯,在他停止思想永垂之前,我听过他名,但我重来没有想过要去了解过他。
乔布斯,1977年1月3日,新的公司成立了,苹果电脑有限公司。后来简称苹果公司,显然,apple 1、apple 2、丽萨、M A C都给人类带来了一场革命,就好比施乐PARS中Alan kay 的格言:预见未来最好的方式就是亲手创造未来。而乔布斯,他做到了…我欣赏乔布斯,他能让1981年的“施乐之星”仅仅卖出3万台,1982年,苹果个人电脑apple 2的销售是27.9万台,I B M 个人电脑及同类产品共售24万台,但到1983年,apple 2电脑销量42万台,I B M 个人电脑及同类产品销量130万台,而apple 3和丽萨电脑彻底失败。但这些并没有影响他,因为1984年,还有MAC的问世,这也是MAC问世的同时给丽萨送上了死亡之吻。
我说我崇拜、敬佩乔布斯,但我由始至终没有表示,我喜欢过他,他的冷酷与无情,甚至一开始让我极度的反感他,我讨厌他对沃滋的态度,讨厌他利用沃滋打算免费送出去的发明转化成了获利的工具、讨厌他是反对物质主义的嬉皮士,但我不的不承认,我崇拜他,就如我喜欢听杰伦的歌,但我不喜欢他那个人同理。因为: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要追随潮流,它们自身就可以引领潮流同样的原理。乔布斯的成功在于他的管理主要依靠自身的领袖魅力和四溢的激情,但我个人更多的认为,在于他身边总有忠诚和聪明的人任他主宰,好比:沃滋、斯科特、马库拉、赫茨菲尔德、阿特金森、科特基、佛里德兰……等等。
而这些人却永远的不到重视,好比科特基,当1980年苹果估计已高达17.9亿美元,等同于可以让200个人变成百万富翁时,这个挚友和同伴,仍然以临时员工的身份的不到股票期权、其次好比沃滋,留给我无尽的伤感-穷困、潦倒。
书不是我买的,是公司买的。那天早上我坐在青浦办公室角落里,神情恍惚,尽管是自己愿意调去新办公室的,内心还是有种被分离,被遗弃的感觉,我走到那边去打杯水喝,领导刚好从他办公室房间出来,然后他甩手把书递到了我面前,是乔布斯传,一本我想看的书,当时为之一震,内心泛起涟漪,他说了一句“恩,还是你先看吧”,眼睛望着另外忙碌着的几名同事,我心里“哦”了一声,于是你就看见了一位年轻的职场女性在短短时间内经历的失落、高兴再到平复的心情。
这本50万字的书,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有的地方看得还算仔细,有的地方就只能跑马观花了。因为是中文译本,所以文采上没多少可取之处,好在故事本身内容丰富,阅读无障碍,但苦于书本太厚,也有一些计算机专业术语加上驳杂的外国人名,要一口气读完,还是要有很大的肺活量的。好几次在阅读过程中停下,看看自己已经看了多少,占几分之几,刚开始很是让人沮丧。书在内容编排上有个很大的特点,将乔布斯的生平分成42个章节来回顾,按照时间和那段时间相关的重要人物或经历的重要事件或推出的重要产品,而且结合得相当好。作者是个写传记的老手,当然他的其他著作我并未读过,只是这本书,这本书如果细细读来,你会发现并不是乔布斯一个人的传记,而是可以说包含了相关领域很多大腕大咖的生平叙述,也甚至可以说描绘了一群赋有创新精神的人50多年来的奋斗史,甚至可以说叙述了整整一个计算机行业的诞生和发展史,鸿篇巨制。在阅读过程中,我也会对作者这种刻意扩大、对其他名人的大篇幅赘述嗤之以鼻,因为我认为他在借此提升这本书的价值,而使这本个人传记可能受到不那么纯粹的影响。个人看法。本书歌功却没有颂德,比较如实客观的展示了一位行业领袖、创业楷模的嬉笑怒骂、生老病死的人生轴卷。
2月17日晚,(读书笔记)我把书带回住的地方,安安静静把书看完了,哭了半个小时,睡下了。
好吧,其实我不喜欢乔布斯,因为在他眼里我肯定是属于笨蛋、狗屎那一类的,乔是完美主义者,自己看得上的人就是天才,是座上客,看不上的就是傻瓜,一无是处。他让“天才”欣喜又惴惴不安,让“笨蛋”愤怒、绝望、沮丧。因为本能的,我会因为恐惧而逃避那些让我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人。可是,我又非常羡慕他,羡慕他的热情与执着,羡慕他少年成名,才财俱得,羡慕他留下了好看的印迹,为这个世界留下了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美好典范,是呀,多少人,书中的那些人,书外的同时代千千万有追求有梦想的人,是真的'该对乔布斯多么羡慕嫉妒-恨啊。我不喜欢他,也不至厌恶他,尽管他自以为是、有功利心、控制欲强、甚至对亲人挚友撒谎背叛,我会同情他,因为一本书看下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人生是急迫的,是抑郁不安的,是操心过度的。书中多次提到他在无法承受的压力面前就是当众大哭,我第一次看到时觉得他还蛮孩子气嘛,蛮可爱的一面,渐渐你就会越来越同情他,他的内心那么急迫想要一件完美的署名于自己的产品,当他受到质疑,不被支持就会难以自持,他以自己的艺术品味为荣,对呆板僵化嗤之以鼻,殊不知别人也对他的冷酷暴戾、瞬间情绪化、磁场般的歪曲事实横眉怒对,我还是同情他,因为他飓风般的气场与做法伤害了一些重要的人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代价的,他创造了苹果,如愿以偿的,他被称为“苹果之父”,这一点看来,他是成功的,但说不上是完美的、幸福的。在我的概念里,幸福的人是淡泊明志、从容不迫、能安享天伦的人,就是前几日有人空间里传的那位画画养花的老奶奶。
领导让我们看乔布斯传可不是为上述那些感想,主要还是站着公司层面来考量,如何挖创业之意志,创新之精神。我的领导能一目十行,但可能不愿意提笔写太多废话。他转发了一条最高层领导的短信给我,并敦促赶紧写一篇读后感。短信内容是这样:
——“刘老师,推荐速读《乔布斯传》,这书较客观记录了一个伟大公司的历程。我近一个月才读了3/5,现深感该书不但有助于公司研发部门,对我司营销、管理及技术业务开拓也大有裨益,尤其是乔在产品设计中强调的专注、价值、从繁至简,从复杂中找规律,注重细节等理念,将使未看该书的同事们受益。吴桂昌敬上”短信后面其实还有四个字“棕榈桂昌”。我们的领导就是更宽厚和善,我们喜欢这样也乐于这样,大底骨子里我们还是缺乏竞争意识的。(感觉我拿这条短信给自己贴金了,其实我也犹豫,但是吴董言辞恳切,其谦恭和蔼的形象跃然纸上,也无什么损害;至于我的直属领导刘老师虽然我很敬他,有时候怕他,但我很信任他,理解他,相信他也不会同我计较太多,只是他不曾想这读后感会是这样子。)
沃茨与乔布斯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个天才般的闭门造车的技术人才而后者是发掘、利用天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慢慢建立品牌成为了企业家。创业跟创新这两类人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能将这两种本事集于一身的人实在凤毛麟角,私以为盖茨可以算是其中一个。这本书的男一号是乔布斯的话,第二男主角可以说就是盖茨了。这不得不引申到封闭式系统vs开放式系统,独裁式管理vs议会式管理,感性vs理性,艺术vs技术,品味vs实用……这两个硅谷里成长起来的大树,盖茨正直有势,乔可能生在风口——风致有形。要理性有理性的光辉,要感性有感性的完美,合上书的那晚我之所以恸哭是因为,恩,因为我已泯然众人矣,没有牢靠的技艺擅长,没有持久的做事激情,可是却梦想着能挤入上流社会,然后又觉得为时已晚,痴人说梦,然后又开始纠结,到底是要急迫操劳、风光显赫还是要从容不迫、安贫乐道?其实这两种都算富足的人生。人生苦短,最可怕是一辈子劳碌困顿、一生嗟叹。
乔布斯这本书里出现了不少富有哲理的句子,我喜欢的一句是:过程就是奖励;有同事喜欢:预见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创造它;比较经典的还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有可能真的做到;大繁至简;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最经典的,也越来越喜欢的一句就是:stay hungry,stay fooli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