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可我却觉得沈石溪笔下的豺是人类更忠实的朋友。
作者看到了一只失去母豺庇护的孤儿,它瘦骨嶙峋、邋遢肮脏,作者出于同情,收养了它,决定把它训练成一只小猎狗。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只被唤作“汪汪”的豺出落成一只漂亮风骚的母狗,他的各方面与猎狗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但豺毕竟是豺,它的尾巴可比狗大多了,当地居民并不承认它是条狗。为了改变人们对它的看法、偏见,它忍着痛铡短了自己的尾巴,但结果依旧,甚至加倍恶劣。
就因为它是一只豺,就被人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就因为他是一只豺,在拜祭仪式上没有酸笋牛肉吃,反而让自己的脑袋被重重敲了一下;就因为它是一只豺,在发情期没有公狗对它献殷勤,就因为它是一只豺,遭到群狗的一次次攻击……这一切,都只因为它是一只豺。
我有三个问题到现在还不能解开:为什么大家不能对汪汪一视同仁?
就因为汪汪是一只豺?
我曾经见到过许多家境贫寒的孩子,到大城市来上学时,总会遭到同学们轻蔑的眼光。不管他们学习多么刻苦,功课多么好,都无济于事。那种被同学冷落的滋味儿是不好受的……
为什么,为什么汪汪的命运那么不好,不,我不仅仅是为汪汪鸣冤,也是为那些……鸣冤……
沈石溪的《逼上梁山的豺》真有趣。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在野外收养了一只丧母的豺,把它带回家训练,使它成了地地道道的猎犬,主人给它取名叫汪汪。可是,因为他那条不能像狗一样灵活摆动的火红的大尾巴,她总被当地村民唾弃,驱赶,被狗群撕咬,追赶。
她知道她那条尾巴不招人喜欢,总在想办法要除了尾巴。有一天,主人公在院子里除草,汪汪便故意让主人“不小心”把它的尾巴铡断了。半个月伤好了后,它第一次出门,激动得颤抖了起来——终于要成为一条人见人爱的好狗了!人们不会再驱赶它了!狗群不会再排斥它了!
它看到一群狗在抢骨头,叫了一声,屁股对着他们不停的扭动,狗们却仍不接纳它,还是跟原来一样都冲过去咬它。它畏畏缩缩的走到猎人面前,祈求得到可怜的一点友情,可人们依然厌恶驱赶它,不理睬它,绝望之下,豺的本性爆发了,嘶吼一声,便头也不回的跑进深山野林,主人公找了三天也找不到。
三个月后,村里爆发了豺灾,几乎所有的家禽都受到过豺群的攻击。村长发现领头的豺没有尾巴,它就是汪汪!在主人公的帮助下,找到汪汪,主人对着汪汪说着怎么找它的,又是如何伤心的,说到动情之处,主人还流下了泪水,不知道是豺听懂了还是大家驱赶的作用,那群豺再没找过村子的麻烦。
豺并非无情之物,我想,她对主人公充满感激,用实际行动回报了他,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看完书,我马上想到如今社会上当某些人做错事时,他们愿意改正,愿意重新做人,我们也应该接纳他,原谅他。人不能急于下定义,不是所有豺都是恶豺,不是所有犯了罪的人都是恶人,这也需要社会引起关注,不能因为有犯罪的前科,就把那些愿意融入社会的人拒之门外吧?如果那样的话,我们不是比那些犯罪的人更可恶吗?
做人要宽容,你的一次认可,可以给他人带来无限力量和希望。你觉得呢?
大家都认为:豺从不伤害我们人类,但尽管如此,人们对豺仍无一点好感。大家都觉得,豺狼恶性当道,似乎不近人情,是十恶不赦的代名词。但你们可曾想过,人类为了生存,屠杀过多少生灵,这些人由于豺狼有什么区别呢?最近,我看了一本书《第七条猎狗》———逼上梁山的豺,才让我明白,豺心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摸不透,那么遥不可及,有的豺还是很有良心的,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汪汪一样,会知恩图报,不像有些人,明明投了人胎,却没有一丝人性!
故事发生在一个山寨离得猎户家。有一天,他上山狩猎,看见了一只还在哺乳期,却已失去了母豺保护的豺崽子,就把她抱回了家,想把它培养成一条标准的猎狗。很快,他就习惯了狗的生活,十个月后,它出落成一条漂亮风骚的母豺,他有了个名字:汪汪,这个名字虽狗气十足,但却仍掩盖不住它本是豺出身的事实。豺体型比一般的猎狗大得多,尾巴尤其显出。因为它有条明显的豺尾,,所以常常被辱骂,就连狗都不愿意与他结伴,甚至还一起扑咬汪汪。直到一次“机会”让它“甩”掉了大尾巴,他本以为从此就可以脱胎换骨了,可没想到,事与愿违,仍没人愿意接受他,狗见到它还是一如既往上前扑咬。它实在忍无可忍了,于是重返山林,带着豺群来寨子里“大扫荡”,可唯独养过豺的人家没有一只豺光临。一天,大家知道领头的豺就是那只断尾豺,于是纷纷请他喝酒吃饭,请他留下自己的味道。说来也奇怪,打那以后,再也没有豺来过。
这个故事是真实的,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也改变了对豺的看法,让我明白了豺其实是一种具有人性的动物,他知道什么是恩情,就说汪汪吧,知道主人对它好,明白要不是它主人,他恐怕早已命丧黄泉了,养育之恩无以为报。他还记得住人的味道,也只有这个味道可以让让怀念,留恋。豺会分辨好坏,面对坏人,伤害自己的人绝不手软,因为之前寨子里的人都讨厌他,欺负它,所以它回来报复了。豺其实跟我们人类一样,喜欢听好话;懂得报恩;但对自己有害的人,就像人类口中常说的:对自己有威胁的'人,一律不手软。现实生活中也一样,有坏人,也有好人,差别就在你用什么眼光去看待他,用什么态度去看待他,用什么心去看待他!
什么动物都是有感情的,而最有感情的豺也不例外,他也会守在主人的一边。
豺的样子很想狗,只是尾巴毛松松的,长长的,拖到了地下,因此,人们分辨狗和豺都是看尾巴,文中讲了作者和豺的故事。
一天,作者和往常一样上山,嘴里还吃着鸡腿,走了一会,看见一只小豺在树的旁边,于是就把他抱到家来,作者想把他训练成一只猎狗,于是就给他搭了一个狗窝,并给它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汪汪,狗食吃熟食的,所以,为了奠定他的狗性,我从不让她吃熟食,收敛了野兽的野性,和其他的家禽和平共处,我让汪汪整天和牛呀,羊呀,鸡呀,鸭呀厮混在一起,以抹灭它残暴的性格。时间长了,汪汪甚至学会了像狗一样的叫。
十个月后,汪汪成了一条非常漂亮的母豺。很活泼,泛着青春的湿润。他会帮忙照看羊群,把我打落的斑鸠捡回来他还会在我做家务的时候在门口蹲两个小时。慢慢的,我感到汪汪成了一条非常合格的猎狗,除了尾巴,他各方面已经和猎狗没什么两样了。
村子里谁也不相信汪汪被我训练成一条猎狗,谁见了都用土块砸他,用脚踢,用棍子轰,在狗群里,汪汪的遭遇就更惨了,所有的狗见了汪汪就去咬,有一天,如果我去晚了,汪汪就要变成一条无尾狗了。那天,我在院子里割牛草,锋利的刀把长长的稻子割成一寸长的草料,汪汪叫了一声,我想后看了一下,没什么,只听咔嚓一声,把它的尾巴弄断了,他以为这样就可以和狗玩了,可是狗还是发现了他是一只豺,他只有到别处玩,他看见两个人和两个狗再追黄鼠狼,就一起去了,没想到他们看到汪汪就不追了,反倒打起汪汪了,用土块砸他,刚好砸到了汪汪的尾根上对汪汪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的,可它朝天大叫了一声,就跑走了,怎么叫都叫不回。
后来,村子里发生了豺灾,豺把村里的动物都吃掉了,最后才知道,领头的是一只没尾巴地豺。
原来豺也有情有义,他始终没忘作者养他的恩情。
记得我读《第七条猎狗》里的《逼上梁山的豺》,文中的“我”在山上发现了一条失去了母亲的小豺,就把它带回了家。经过训练,小豺就像是一条猎狗。后来,小豺长大了,“我”给小豺取了个“狗”气十足的名字——“汪汪”,可是寨里的村民和其他狗都不喜欢它,因为汪汪有一条像狼一样的大尾巴!于是,汪汪在我铡草不注意的时候,把自己的尾巴伸进了铡草的大刀下,只听见咔嚓一声,小豺的尾巴不见了。它认为尾巴不见了,大家就会喜欢上它,可是村民和其他狗还是不喜欢它!它很难过!汪汪还是一条美丽的母狗,可是在发情期,也没有异性关注它。汪汪伤心地离开了主人。突然,寨里发生了豺灾,只有“我”家没有豺来偷吃家禽,因为领头的豺就是汪汪!主人教育过它,它不会偷吃主人家的家禽,村民们让“我”把自己的气味洒在每户人家的篱笆上,从此豺群再也没有到寨里来过。因为“我”救过小豺的命,小豺很感激“我”。
我听爸爸说过,狗对主人是非常忠心耿耿的,自古就有“忠诚”的美名。我也看过关于狗的视频。狗的用处可大了!当家里着火了,狗就会把主人叫醒;如果家里的老人摔倒了,它还会给主人打电话;关键时刻,它甚至能与主人同生死共患难;自古以来,还流传着“狗不嫌家贫”的美句……我觉得,狗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汪汪那么温柔,为什么人们还要歧视它,我非常可怜汪汪。感恩无处不在,也不分人还是动物!当他人帮助你,你就要感恩他人。
暑假,我读完了《逼上梁山的豺》这本书这本书主要静了生动有趣的动物之间的故事,比如由于人类老思想而让善良的豺变成了袭击人类财产的豺,被人们所逼然后反了的黑旋风,还有豺为了母豺而偷羊三点金,它们活泼、有趣的形象使我们不由自主地能在脑海中印出来。
有动物面前,人类常常犯自高自大的错误,人类总是人为自己是高等动物,自己是大王,而动物都是任人摆布的仆人。虽然人类用勤奋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创造了许多工具,和无与伦比的现代文明,但是,不要忘了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
所以,我们要善待动物,因为它们是我们的朋友,以前也发生过人类和凶猛的食肉动物培养出了丰厚又真挚的感情,可以说明,动物也是有灵性的,所以,人也也得自己反思一下。
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能有一种峰回路转的感觉。他的小说能把你带入到我们平常知之甚少的动物们的内心世界,寓意深刻。可以看出作者通过描写动物,对丑陋的鞭挞和讽刺,而对真善美则大肆渲染。《被逼上梁山的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失去的母亲的幼豺,被作者带回去养大,把她训练的像狗一样。她和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然而因为她有一个大的尾巴,寨子里的人们不接受她,鄙视她,虐待她。她想和狗们呆在一起,却遭到狗们的攻击。这只豺认为是自己的尾巴惹的祸,于是乘作者铡草时,把尾巴伸进了铡刀,切掉了自己的大而美的尾巴。这只豺天真的认为自己没有了使别人感到另类的尾巴,便能做一条真正的狗了。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她的遭遇变得更加艰难。最后她在彻底无望的情况下跑进来深山,做了豺狼的头领,并对村寨的家畜进行报复式的攻击,使村子的人们损失惨重。
读这
整个文章充满了情与爱。憎爱分明。这只豺在即将饿死的情况下,被作者带回家,把她养大。她也知道知恩图报,“它会扑进我的怀里热烈地舔我的脸颊,他会像狗似的发出轻吠或咆哮,它会用平静的眼光看着在它身边刨食的肥胖的母鸡,它会按我的指令把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群吆喝回来,它会钻进茂密的草窠把我射落的斑鸠捡回来,它会在我做家务活的时候耐心地在门口蹲两个小时,使我不好意思不带他到野外散步。”在被逼无奈,逃到森林里做了一个豺狼的头领后,对村子里的家禽家畜进行大肆报复式的掠杀,“寨子里几乎所有的人家的家禽畜牧都遭受过豺群的攻击,唯独我养的两只猪和一窝鸡,整天放在外面,却毫发未损,”甚至作者用尿液标记以后,“那群豺再也没有找过曼广弄寨的麻烦。”
记得鲁迅先生曾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
读完这篇文章,我简直都不敢相信,一向老奸巨滑的豺,竟然也有这样令人感动的豺。
这只小豺刚出生不久,就成了孤儿,被从那儿路过的沈石溪碰到了,就把它收养了,沈石溪想把这条小豺改造成一条猎狗,就每天让它吃熟食;让它和院子里的动物撕混在一起;让它睡在主人的房檐下……最终,沈石溪以把小豺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猎狗了,只有尾巴差了点。就因为这条大尾巴,给小豺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它走近谁,谁就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
接下来,我都为小豺的这一举动吃惊:小豺趁沈石溪不注意,把尾巴塞进了镰刀,镰刀把它绒毛蓬松的大尾巴割掉了。原来,它知道它这条不会摇甩的尾巴讨人嫌,也是狗群追咬它的原因,所以它割断了自己的尾巴。我为小豺的这一举动而感动,当时我与沈石溪的想法完全一致——人们和狗群不会再嫌弃它了,但是,我们都想错了,人和狗都还嫌弃它,唉,我真失望。
最后,小豺被逼上了梁山,发起了一场豺攻,村子里几乎所有人家的家禽牲畜都遭受过袭击,惟独沈石溪家的牲畜毫毛未损。
唉,可怜的小豺,我既对你敬佩,又对你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