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部青春向上热血向的小说,却有着非常快的故事节奏与情节密度。快速切换的镜头,细腻华美的语言,独具匠心的细节,让这部小说拥有极为浓厚的阅读感。这是一部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完美的小说,这些男孩与女孩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与爱。又衰又怂的路明非,孤独寂寞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当然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
在龙族二的最后一章里,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是怎么样的?孤独有执着,倔强的不肯认输!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壮烈牺牲后也没有陌生人取替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就像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的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去欣赏,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风在抚摸着她,看她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十八岁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的他,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婶婶从小叫他干这干那,但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就像婶婶的眼中钉,在婶婶以为的那个世界里,他又狠又腹黑。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被凯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的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那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一整个冬天的凯撒,或是苦行僧一般,拿起剑就变成一个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是一根废柴,可有可无,上战场肯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甘心吗 ?明明很厉害,很牛,却没有人看见。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向不平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矗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龙族的感情,用笔最多的大概就是孤独了。
路明非从小寄居在婶婶家,没有爸妈的爱,叔叔婶婶对自己更是没有对弟弟好,相比之下更会觉得委屈孤独,他学习成绩一般,是个暗恋别人的小屌丝,自然学校里也没有他真正的朋友,唯一能让他感到不孤独的就是在网吧里通宵的玩游戏,也许他整天说的那些烂话也都是在掩饰自己的孤独吧。
大多数的人总是在想小时候,小时候是多么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泥巴、跳绳、皮筋、风车……一个小小的玩意就能高兴好久。然而现在,学习工作、买车买房……各种各样的问题都要面对。
有时候想玩下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开机,打开QQ微信,没人找你,还是没人找你,无奈的关机,放回口袋,过了一会儿又情不自禁的掏出手机,如此往复循环……
“世界喜不喜欢你,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世界喜欢你。”路明非对绘梨衣说。想想也是,只要你的几个真正的朋友喜欢你,那你就不会感到孤独,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在面对面的时候忘不了口袋里的手机,吃大餐发朋友圈,逛街shopping发朋友圈,完全忘了正在自己身边的人,也许他需要的是来自大家的关注,而这种关注恰恰是孤独的。
“朋友在精不在多。”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当时读《龙族》的时候,那种孤独感真的是太强了,只要有闲的时间就看《龙族》,或者画画,或者看电影,就是不想感到太孤独,也没有跟那几个真正的朋友聊聊天,谈谈心,当时真觉得自己好孤独,就像全世界只有黑色,自己也是黑色的,有点儿可怕,如果当时跟别人聊聊大概这种感情就不会太强烈了吧。本来自己就不是那种主动找别人聊天的人,看完这本书,觉得自己主动一下也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做一点儿有意义的事情就不会觉得孤独了,丰富自己的同时你会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猛看了两天,《龙族》总算是看完了,路明非,楚子航,两个很喜欢的人物。
主角,当然是会让人喜欢的,楚子航,或许是直接看第二部的原因,果断的喜欢上这个人,是开头的那段很感动,是他的心里明明在乎他的那个亲身父亲却不表现出来,是在家人面前一副乖宝宝样,每天临睡前要花一两小时来回忆他和那个男人的事,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雨夜,那辆迈巴赫,和那个男人伟岸的身姿,一切的痛苦,默默掩藏的真好。
卡塞尔学院,是他另一段生活的开始,面瘫的师心会会长,学院里的危险血统分子,暴力执行任务记过十三次,每次看到这些,总会淡淡的笑,一直这样下去,很好,特别是他和路明非一起出场,总是很精彩,很让人期待。这个人,也和主角一样,是个带着悲剧色彩的人,不然,夏弥为何会是龙王,在他总算是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确最终用七宗罪杀了她。耶梦加得在最后对楚子航说,我把夏弥还给你,然后楚子航临死都握着那把钥匙。当他躺在夏弥家的那张床上,感受着这个女孩,不,应该说学习做人的孩子的孤独的时候,他突然明白,再睁开眼时,不会再有一个天使阳光般对他微笑。
废柴师弟路明非遇上面瘫师兄楚子航,多么不相同的两个人,其实都是孤独,孤独到好像全世界都将他们抛弃,所以,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应该会成为很多的朋友吧,希望如此,总是很期待看到他们两个一伙,很搞笑。
龙族三,很期待,希望路明非追求到诺诺,楚子航不要爆血的死掉,然后他们继续给我感动,还有那些很道理的话。
刚刚是第五次读《龙族》了,从来没有任何书让我读的如此费劲。这算是破例吧,不过我却读的心甘情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个站在天台上的小衰仔——路明非。你说他怎么这么衰呢,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都是他杀的,最后荣耀却被冠给了队友。如果是我,我就会立刻站出来,夺下这些荣誉。这些是我自己的,心安理得!
但路明非没有这么做。他自认为是个diao丝,把属于他的诺诺藏在心底,然后独自一人去屠龙。他把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诺诺,四分之一的生命给了楚子航,从来没有为自己献出生命。风间琉璃说路明非是个很好的演员,他表面装成一个小衰仔,但心里是一只疯狂的狮子。
我觉得路明非很幸运,他有酒德麻衣和苏恩曦在背后替他支撑着,会有路鸣泽替他服务,甚至还可以遇上了另一个真正喜欢他的“陈墨瞳”——上杉绘梨衣。但他没有要,他还是在天台上的diao丝,他还是一个穷衰仔,他只是固执的喜欢着诺诺。他会把绘梨衣送回真正属于她的蛇岐八家,会替恺撒挡下那一枪……
但狮子也曾经发怒过,是目睹源稚女、源稚生还有上杉绘梨衣都倒在王将的脚下,是看着王将如何利用源稚生和绘梨衣变为八歧大蛇……最后,他勇猛的拿出了四分之一生命,和路鸣泽合体成为黑王打败了八歧大蛇。
很多时候,路明非都会变为一个路人甲,但是,在我心里,他是那个站在天台上、默默的看着黑夜的小衰仔。
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一个死小孩,藏在心里深处,这是龙族最后一章肯德基先生说过的话,是怎么样的一个死小孩?是一个孤独又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的死小孩,在孤独中倔强不认输的,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路明非和楚子航就是书中那两个孤独又倔强的人,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在一旁欣赏,默默得开在悬崖上,而后又凋落,最后只有它自己记得它。
书中的路明非的一个很衰的人,他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可能父母也把他忘了吧。楚子航是一个天才儿童,可他也同样孤独,他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可最后那女孩就是他要杀的人,可等到他发觉时已经晚了,最终他还是一个人。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龙族》读后感1。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平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看完不仅仅是看到了奇幻和有趣,还能看到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传达出来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路明非一个废柴都能完成屠龙大业,你有什么理由对自己的人生沮丧呢?幸福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只有自己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只有自己把握住自己,才能把握住未来。
在遇到诺诺之前,路明非只是一个普通、甚至有点废柴的男高中生。父母长期在外国工作,他被寄养在伯伯家。家里成员有肥硕的堂弟,欺压他的婶婶和虽然宠他却没什么话事权的伯伯。在家里,没有说的上话的人。他很孤独,自己却没有发现,只是一心沉迷于网络游戏—星际争霸里。这可能是他唯一的“强处”:他的星际争霸水平极高。 在学校里,他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暗恋着班花陈雯雯。也只是暗恋而已。 作为一个胆小的废柴,默默的喜欢就是他能做到的所有事情了。现实不是童话故事,公主总是会嫁给王子的。陈雯雯的王子就是他们班的班草,赵孟华。帅气、有才,他符合一个青春少女对理想对象的所
有幻想,刚好和路明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王子发现了癞蛤蟆暗恋着公主,于是癞蛤蟆连这份暗恋都变成了奢侈。
在一次大型聚会里面,赵孟华当面揭穿了路明非喜欢陈雯雯的事实,令路明非陷入了一个极大的窘境,受到众人的嘲笑。
就是这个时候,在他万般无助,受尽万众嘲讽的时候,那个改变了她一生的女孩出现了。 带着万丈光芒,她好像女皇般地冲进了会场,对他说:“路明非,跟我走”。 日本有一个著名漫画叫《最游记》。漫画开始的时候,孙悟空一个人待在水帘洞里,他不知道自己在等谁,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唐三藏走进水帘洞说,是你呼唤我么?孙悟空说我没有呼唤谁啊。唐三藏沉默了很久说,那你跟我走吧。然后他拉了孙悟空的手,孙悟空就跟他走了。在那个故事里,唐三藏是个使左轮枪的大帅哥而孙悟空是个傻猴子。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猴子,有的猴子被唐三藏从水帘洞里领出来之后,就变成聪明猴子了,翻着跟头就跑掉了,而有的猴子在水帘洞里面待太久了,呆傻了,就只会跟着唐三藏走。 路明非,就是这样的一只傻猴子。
陈墨瞳好像救世主一样闯进了他的世界,把他带到了卡塞尔学院,带离了平凡的日常。只可惜,她也已经有了自己的王子—凯撒。
在卡塞尔学院,他成了唯一的S级学员,开始了屠龙的生涯。
在深海下,他独自面对青铜与火之王诺顿。面前是刚被杀死的诺诺,他最珍惜的人,他的唐三藏。她的死让他出离了愤怒,毅然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和他的弟弟路鸣泽进行了第一次交易:以四分之一的生命换取诺诺的生命和青铜与火之王的死亡。他大吼:“不要死”的时候,平日里废柴的模样一扫而光,剩下的是掌控天下的暴戾。
在尼伯龙根里,他最敬爱的师兄—楚子航,被挚爱夏弥背叛。楚子航无可奈何地开启了爆血,将手中的村雨挥向昔日的爱侣。可惜他只是个A级,并没有抗衡龙王的实力。尽管他竭尽全力,但是大地与山之王还是很轻易地击败了他。路明非,又一次为了他珍惜的人,用四分之一的生命换取了屠龙的实力。“七宗罪”依次插入巨龙的身体,“凡王之血,必以剑终”、“我重临世界之初,诸逆臣皆当死去”。成为龙的他是霸道的,所向披靡的。
世界好像可怜这个小衰孩,在日本,他遇到了第一个喜欢他的人。
拥有高危言灵,上杉绘梨衣的血统很不稳定。在胚胎中代号为“ξ”并变得不稳定,因为体内龙血过于纯净,所言皆为龙语(这导致了她不说话,但不代表不会说话),时刻受到龙血的侵蚀,依赖由死侍的胎儿体内提取的血清才能勉强维持稳定。因此,她被限制了行动,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出过门,没有机会看看外面的世界。她天然、单纯、善良。虽然拥有着毁灭级别的力量,却总是显得怯懦。
当第一次见到路明非的时候,她正在一个人屠杀着整一片海域的死侍。突然,一个男人冲向她,并死死抱住了她。这是她人生中,除了哥哥和义父之外,第一个真正遇到的男人。
路明非为了隐藏身份,只告诉她自己叫Sakura。Sakura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带她走出那个牢笼,去看外面的世界的人。
是的,又是一个傻猴子。这个傻猴子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的唐三藏。
“外面的世界好大!”
“我会很乖。”
“世界很温柔。”
然而,她知道自己是个拥有着骇人力量的怪物。
“我很喜欢这样的世界······但世界不喜欢我。”
“我们都是小怪兽,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
这实在是太残忍了。命运对这个单纯的小姑娘是如此的残酷。
她的义父,橘政宗,只是一个卑鄙小人。他抚养上杉绘梨衣长大,只是为了利用她当作媒介,获得白王的力量。他最终成功了,耗尽绘梨衣的生命力,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力量。
在面对绘梨衣冰冷、干瘪的尸体时,路明非突然感到了巨大的空洞。他从未爱过她,纵然他就是她的一切。但是这并不能阻止路明非变得后悔、愤怒。
他化身黑皇,与白王进行了殊死搏斗,正如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宿命。
“所有逆命者,都将被灼热的矛,贯穿在地狱的最深处!” 一万年前,前一代的白王被处死在封冻的海洋上,今天新的白王也被处死在封冻的海洋上。历史总是这样重演。
然而,绘梨衣却再也回不来了。
“04.24,和Sakura去东京天空树,世界上最暖和的地方在天空树的顶上。”
“04.26,和Sakura去明治神宫,有人在那里举办婚礼。”
“04.25,和Sakura去迪士尼,鬼屋很可怕,但是有Sakura在,所以不可怕。” “Sakura最好了。”
时间继续推进。路明非成为了学生会长,倍受学生敬仰,似乎摆脱了废柴的名字。 但是他喜欢的那个人,陈墨瞳,已经离开了学校,正在准备和凯撒的婚礼了。
这个时候,突然间,他的师兄楚子航消失了。除了他,所有人都忘记了楚子航的存在,就似乎楚子航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存在过。
于是他找到了陈墨瞳,踏上了找回师兄的路途。
在中国,他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终于一步步接近了事实的真相。
就在他迈入那个十几年前他师兄曾经进入过的,位于高速公路的尼伯龙根时,奥丁对诺诺投出了昆古尼尔。昆古尼尔,因果之枪,投出就一定会命中目标。
路明非快要疯了,因为奥丁要把他唯一的珍宝从他身边夺走。他不惜被医院定性为精神病,疯了一样接受镇定剂,进入睡梦里面,把同样的剧情一次次的重复进行,只为了找到方法拯救诺诺。
但是来不及了,奥丁的力量越来越强,终于突破了镜世界,到了现实。
在医院里,他对诺诺投出了昆古尼尔。
“十二宫黄金圣衣!”、“相转移装甲!”、“我王双龙炎烈拳!” 、“天翔龙闪!”、“炽天覆七重圆环!”、“绝对领域A.T.Field! ”
他用尽所有力量挡在诺诺前面,只为了阻挡那因果之枪。
“别靠近我! ”路明非大吼着偏转身体,昆古尼尔被他带得偏转了方向。
昆古尼尔爆发了最后的力量试图突 破路明非的身体,但它只是把路明非钉死在了 旁边的墙壁上。
巨大的叹息声回荡在走廊里,连接枪头和诺诺的心脏的白色丝线渐渐淡化、消失,像是枯萎的植物。叹息声是昆古尼尔发出的,这支有生命的枪疲惫地选择了放弃。
然而,奥丁还在他们面前,危机没有解除。
“这个世界上,只有Bug能挡住Bug,也只有怪物能与怪物为敌! ”路明非每说一句
话就会吐出一口血,“你已经暗示我了,昆古尼尔是Bug,我也是;昆古尼尔是怪物,我也是,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怪物!”
他们咆哮,他们厮杀,这是王与王的战争,唯有死亡可以终止!
这是他最后四分之一的生命。他所有的生命,都献给了他珍惜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龙族1》读后感——谷顶祎在我无聊的时候我看到一本叫做《龙族1火之晨曦》的小说,身为小说迷的我当然是把它买了下来。《龙族1火之晨曦》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本玄幻小说,而玄幻小说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主角很拽的一型类,可这本小说不是这样的。
在这本小说里主角路明非是一位很衰的男孩,在家遭弟弟路鸣泽的白眼,之后打算在电影院来像女神陈霎霎告白,可是又被骗了。原本路明非以为在卡塞尔学院过上普通的生活,可是到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卡塞尔学院是一群奇葩的乐园。搞笑的学长芬格尔,杀胚师兄楚子航,挥金如土的老大凯撒。还有可爱的姑娘们:红发师姐陈墨瞳,孤独的零,以及苏茜。读完这本书我才觉得路明非真是太惨了,告白被人骗,亲手杀了陪自己打星际的老唐,最后在杀青铜与火之王的时候还是要考出卖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才杀了青铜与火之王,可最后还是被老大凯撒抢了风头。
读完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原来路明非的衰已经到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