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甲美国》读后感400字
调的霸主——比我富的没我抠,比我抠的没我富!
如果商场是武林,财富实力是武功修为,那么沃尔玛就是少林寺,山姆无疑就是少林寺藏经阁里的扫地僧。那些臭番薯烂鸟蛋,学了两招三脚猫功夫,就自以为高人一等,或欺软怕硬如全真门徒,或为非作歹如星宿老怪,或四处炫技如鸠摩智之辈。而山姆武功冠绝天下,却留着五块钱的发型,在老旧的屋子里扫地。那些人自然瞧不起一个扫地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扫地的一出手能让他们满地找牙。
书里山姆的经历给我一个重要体会是:创新没有“学新”重要。总的来说,山姆是一流的实干家,二流的创新家。在零售业,他总喜欢打破常规,因应时势做出各种改变。
遗憾的是,几乎那些所有富有的创见性的改变,都不是他最先发明的,有些来自他的对手如凯玛特老总、那个最先创建会员店的什么斯的,有些来自他的部下比如那几个提出利用卫星和计算机的……
可他就是有那种能力,学习你的新想法,做的比你还好。这让我想起腾讯,这种方式说难听点叫抄袭,说好听点叫善于学习新事物。这一点在如今这互联网时代很重要,虽然隐约从道德的角度看是不受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