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怀着“肯定要被吓死”的心情开始读这本书。
晚上只要看过福尔摩斯,我就一直贴着妈妈,不敢闭眼睡觉。可一到早晨,我还是想看,可又害怕,我就磨妈妈陪我一起看,谁知道,妈妈更胆小,都不敢看呢!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看了下去。经历千辛万苦,我终于看完了。
福尔摩斯真让我佩服啊,很多时候,他几乎什么都没问,就把受害者的信息,以及坐什么来的、和谁来的都说得一清二楚,让别的侦探目瞪口呆。我认为,这都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结果。因为,每次福尔摩斯都不急于进屋,而是先观察外面的蛛丝马迹,然后再进去检查受害者全身,然后再做出准确的判断。
通过这本探案集,我了解到,福尔摩斯聪明超群,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侦探;他穿透重重迷雾,直至隐身真凶;他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
我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侦探,每次他们都把福尔摩斯请来让他破解谜案,可报纸上却没有福尔摩斯的名字。这些势利小人,真是卑鄙无耻。
最后,我想说福尔摩斯叔叔,你可真厉害呀!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英国阿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离奇的案子,如: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实,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感觉作者语言写得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写得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多么离奇或扣人心弦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这个人真的有吗?
虽然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一定真的存在,但他在阿瑟·柯南道尔的笔下写得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毫不畏缩,时刻保持冷静。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这个人。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但他是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能够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认真观察、用自己所学知识细致地调查研究,那我们的社会上的坏人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幸福。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福尔摩斯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福尔摩斯是多么伟大!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信念坚定、意志刚强、坚持不懈、百折不挠、奋斗到底、终获成功。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发生过这样的一起事件:有一次他收到了一份电报,有一位爵士被人杀害,这位爵士的女主人说,当时的嫌疑人共有三人,但福尔摩斯一直坚信这件事有些蹊跷,他继续查找这件事,最终,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最后的凶手是一个人。就因为福尔摩斯坚持自己的信念,他才把这个案子破了。如果他当时放弃了信念将会带来多么大的灾难呀!
他那么坚持自己的信念,想想自己,我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热。我是一个不坚定信念的小女孩。
记得四年级时,姥爷带我去爬山。准备爬山时,我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一定要爬到顶!可是爬到中间时我就坚持不住了,于是爸爸把我背下了山。想想,在福尔摩斯面前,我显得多么渺小呀!
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决心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我就会想起福尔摩斯那高大的身影,我要把自己磨炼成一个信念坚定、坚持不懈的人!
福尔摩斯是一个诞生于大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性格鲜明、个性突出的大侦探。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章节,我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惊魂”这个章节。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环扣一环,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做为侦探的勇敢、机智和善于发现线索的智慧。还有一节我也记忆犹新,叫“氰水母”,讲的是福尔摩斯的好友来到海边游泳,可是游泳完后被人发现暴死于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条条可怕的红肿,重重线索会合后,发现杀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尔摩斯是怎样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呢?其实这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线索的眼睛,还有能随时处理问题的大脑,福尔摩斯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当然,侦探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还得有勇气,这个也很重要。总之,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他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一个小意外,当时作者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与坏人同归于尽,受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廹于压力,作者让他又复活了,最后隐居在英国乡村,这才安了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是一个大侦探,同时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作为一个侦探,有着过人的勇气和机灵的脑瓜,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里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捍卫的法律的尊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福尔摩斯为了除掉一个世界上的祸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多感人的话啊!我们虽然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们必须要学习他在这本书里所有的精神。
比如有一次,我和同学在小区里玩儿,发现有一个人鬼鬼祟祟的,不像好人。于是我们便去喊警卫员,警卫员礼貌地问:“请问你是来找人的吗?”那个人指着身旁的小狗说:“不是的,我住在这里,我带着我们家的母狗出来溜达溜达。”我看见那只狗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电线杆旁,右腿翘上去小便。我和同学使了个眼色,让她去报警,我在这儿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将那个人带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母狗是不会翘着腿小便的。之所以我能识破他的阴谋,是因为我学习了福尔摩斯的精神,仔细观察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这么多案子,是因为他不仅有着仔细观察的习惯,而且他有着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深受许多人的喜爱。而我却对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少年儿童懂得探索,善于思考,出发点是好的,可我觉得,这本书里有不良内容。凶手连环杀人案,砍头,注射毒液……情节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尸万段,内容太过于血腥,不适于少年儿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20年》来说吧,男主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人报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将去世时,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仇人。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思考呢?对男主的同情?还是对男主残忍的手段不解?在过多涉及这种方面的作品后,我们的思想会变得肮脏,残忍,狠毒,这给少年儿童造成阳光下的阴影。
这本书也是对黑暗主义的一种诠释吧,权威人员表示,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们从多方面思考,有助于儿童的成长……但真是这样吗?故事的结局,无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样,侦探破案,凶手被捕,单纯的美好愿望不一定那么真实,很黑很暴力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少知道点比较好。
这种故事里,有为他人报仇杀人的凶手,被大家同情,可我觉得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固然有杀人的理由,可是也许有更好的方法去解决这些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困难的事,难道都去仇恨吗?少年儿童的思辨能力还不够强大,如果都去学福尔摩斯中那些报仇的人,都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解决,冤冤相报何时了,世界还不乱了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犀利的眼神,瘦高的身影,偶尔艺术家般的小提琴演奏,可以有人不知道柯南道尔,但却没有人不知道那罪犯活跃时期的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整个探案集中,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细致的观察,天衣无缝的`推理,使福尔摩斯能迅速地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无数奇案中查出凶手,只是我最喜欢的不是公认的佳作,而是令人心颤的《最后一案》。
读完《最后一案》,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心也深深地在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震撼。福尔摩斯为了将那位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绳之以法,不断试图找出他完美犯罪里的小纰漏,同时也受着莫里亚蒂教授要将他杀死的威胁。最终,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扭打着一起滚入了旋涡激荡的万丈深渊。
我想:福尔摩斯他为什么不享受这美好的生活?为什么他要管这个案件呢?一次又一次的阅读后,我终于从他的一句话中领悟过来:“如果我的生命之旅止今夜,我也可以视死如归,问心无愧,由于我上午存在,清新了伦敦的空气。”我这才理解作为一个侦探,为了自己对真相,对光明的追求能够达到,为了见到黑势力被破除的满足感,为了社会的安宁与人民的幸福,他宁愿玉石俱焚。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