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读后感

马振华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读后感 篇1

  再一次看见余华的名字,熟悉感使我买下了这本书,这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但我最印象深刻的,并不是与书名同名的那篇小说,而是另外两篇——“鲜血梅花”与“祖先”。

  “鲜血梅花”一江湖里的漫游与寻找

  与大多数武侠小说一般,一代京师阮进武之子院海阔为寻找十五年前的杀父仇人,从而踏上寻找青云道长与白雨潇的路途。途中遇见了胭胭女与黑针大侠,并被委托探求刘天与李东的下落,但他最后才知道,这两人便是他的杀父仇敌,却已分别死于胭脂女和黑针大侠之手。

  但作者却是借用了“武侠”这一题材罢了,在整篇小说中没有时代背景,没有刀光剑影,甚至连本应最激动的寻找杀父仇人,都用不着主人公自己出手。这完全是一出荒诞的戏剧,如梦境一般飘渺,又极具巅覆性。

  漫游是本文的主题。阮海阔二十多年的平静生活被母亲给打破,从此他独自一人踏上征程,如同二十出头来北上广打拼的年轻人;他从一开始的为报杀父之仇到后来的只是为了寻人,也如当代青年一开始的满腔热血,到后来的麻木工作,最终他的仇人被他人所杀,而我们的梦想——是否也被他人实现?

  这似乎是一个轮回,我们不断地被询问“你是谁”“你在找什么”“你将去何处”,好像能回答这些问题之后,便也就找到了人生意义。但我们像阮海阔一样漫无目的地走,也就是当代人如今面临的迷茫,在人生这条路上,它可以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也可以是首尾相接的圆……

  只是结局荒诞得有点意外,却又让人觉得——似乎这样也没有错。那么,阮海阔接下来的漫漫几十年,该如何度过?我们无从得知,但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在未来的日子里,带着真情、真切、真实地适下去。

  “祖先”——站在物质和精神的中间

  在一个宁静的小山村里,百姓的生活看似无比平静,只是这里的深夜偶尔会出现被人们称为“祖先”的一种生物,他的模样类似于猿类,在一个下午它悄无声息地出现,并打算带走“我”,但在最后被人发现而未能如愿。这件事情中反应迟钝的父亲被人所取笑,他独自一人走进森林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后来的人们砍死了“祖先”,并吃了他的肉。故事的最后,老师愤怒的喊着:“那是祖先,你们砍死了祖先,你们这群不肖子孙,你们这群禽兽。”

  本作的篇幅长了些,所以人物形象的刻画也就细微了些,性格更加立体。文中的母亲象征为欲望驱使的现代人,他会为货郎所带来的新奇玩意儿而尖叫,那是对物质的快乐。而父亲则是典型的传统人——“这位在水田里兢兢业业的男人实际上是一个没有目的的人”,他快乐的源泉就是母亲的快乐。而之后的老师,其实就是调节现代与传统之间关系的人。

  除此之外,“我”和“祖先”之间的关系也是全文出彩的一处地方。同其他反应过激的村里人不同的是,“我”感受到了祖先手臂的宽厚、温暖,这表明人一出生最亲密的,其实是大自然。我们的身上,流淌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在森林中最原始的人类的血液,那是最纯正的气息。

  跳出文章来看,九二年写成的文章,仍能适用于一八年。这里到处充满了资本的气息,乡村里的人们渴望到大城市里,却一不留神掉入奢靡的陷阱。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到这里打拼,却成为早高峰地铁上眼神空洞的上班族中的一员。

  ——并不是抨击经济的发展不好,只是生活质量的提高,似乎将人性中最丑恶的贪婪,懒惰和庸俗暴露无遗。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会出现“老师”这一人物,我们需要有人来呐喊、来呼吁,告诉我们要睁大眼睛看看自己的所作所为,也不要忘了问问自己:你吃了祖先的肉吗?

  这两篇其实都是关于理想和现实的文章,余华的笔下总是充满了矛盾的美学,这或许也是文学的奇妙之处,它也许不能实际解决现实当中的问题,但却给了我们一个宣泄口,通过这个口子我们得以思索,探求未知,并进一步发现这个五彩斑斓的美好世界。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读后感 篇2

  这是一个欲哭却无泪、欲恨却无力,明明心中声声呐喊,却迟迟出不了口的故事。酸酸的,苦涩感,从头至尾,逐渐聚拢,久久不能消退。这样的故事,为什么还会在中国大地上重复上演?而作者又想借此说明什么,隐喻什么?

  文中的我是一个傻子,以帮人送煤维持生计。在大部分人眼中,他的人生意义就是供他人取笑。傻子没有自己的名字,想想是多么的屈辱。在中国千年以姓氏为尊的国度里,丧失了姓名权的人,何以立足?想起了孔乙己,预见了傻子的'可怜末路。到底谁会杀傻子?谁?

  傻子在所谓聪明人的众人那里必定得不到温暖,但傻子用真心铸成的馒头赢得了狗的信任。狗因傻子真心爱,而成了傻子生命中的支柱。世人口中的“狗夫妻”在贫贱中相互依靠,生活因而得到延续。但许阿三之流却用卑鄙的手段,利用傻子对狗和狗对傻子的真情,无情的杀了狗。这种折磨,简直比直接杀了傻子还要苦痛。狗是傻子的生命呀!

  傻子真傻!傻子真的很傻。但读者读着读着,发觉文中还有比傻子更傻的人,不止一个,是一群、一帮呀!这些傻子额头上分明刻着一个个“丑”字呢。这不,许阿三不是在傻子之前死去了吗?是丑死过去的,是愚昧死过去的。

  文中唯一真正的好人是陈先生。陈先生是唯一称傻子名字——“来发”的人。傻子对陈先生甚是恭敬,每当陈先生口中“来发”一叫,傻子心中一热。这名字也会带有温暖和力度呀!但因此被许阿三之流利用而杀了傻子唯一的依靠——狗,于是“来发”名的使用历史就此打住。傻子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就都不会答应了。这是何等的苦楚!任何人叫傻子任何名称都答应并且认同,唯有叫“来发”不答应了!你能说傻子还傻吗?

  到此,我不知道作者到底用的是纪实手法,还是夸张手法?只是心中原本沉淀着的阵阵悲哀渐渐升腾起来了。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读后感 篇3

  十年磨一剑创作《第七天》后,余华鲜少有作品问世。今年1月,由他本人亲自编选的短篇小说集(珍藏版)《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出版,这是余华迄今为止最全的短篇小说珍藏版。

  余华曾自谦称自己不够勤奋,整理编选《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这本书时,才发现写作30年,短篇仅创作了20多篇。他1983年开始写作,1986年写出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一举成名。1987年,余华又写出短篇小说《西北风呼啸的中午》,又创作出短篇《鲜血梅花》,同年又写出《往事与刑罚》,这些叙述风格极具先锋气质的短篇小说,给当时的文坛带来一股新鲜空气,也奠定了余华小说创作的艺术风格和基调。1992年,余华在收获杂志发表了中篇小说《活着》,而两年后,他创作出短篇《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这篇小说与《活着》的悲悯、小人物的辛酸一脉相承。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从一开始“叙述视点”或者说叙述的倾向就是讲一个“白痴”的故事。这决定了叙述的无条理和现代童话色彩。从表面看故事围绕“白痴”和一条狗的情节展开,并把这个情节最后推到高潮。而从深层看这个故事洋溢着很强的象征:现实生活的阴险和狡诈以及贪婪使一个“白痴”从不愿到最后甘愿放弃了自己的名姓——这就是对现实的对抗!而这种对抗那么软弱以致无奈。有评论认为,《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是余华最好的小说之一,虽只是个短篇小说,但无逊于他的三个长篇中的任何一个。

  上海九久读书人总经理黄育海认为,读者通过阅读这本《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可以感受到余华对命运的叩问、对人性的探究,对生命的无限怜悯和对现实的深沉思考。书中有些短篇,有手术刀一样冰冷的质感,锐利,一针见血,一剑封喉。在一种黑色幽默里,有洞穿世事的苍凉透出纸背,扑面而来。

  余华说:“我发现自己的写作已经建立了现实经历之外的一条人生道路,它和我现实的人生之路同时出发,并肩而行,有时交叉到了一起,有时又天各一方。这些短篇小说所记录下来的,就是我的另一条人生之路。”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读后感 篇4

  在《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这篇文章中,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视角诠释了他一生中几个最记忆犹新的场景,其中,那条流浪狗可以算是来发人生中除了父亲以外最重要的角色了。

  狗是来发的好朋友,它在文中不仅起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还衬托了主人公来发心中的一片净土。起初狗与来发相识时,它只是许阿三们用来侮辱来发的工具,他们说狗就是来发的女人,都盼着来发把它娶回家。在这种情况下普通人往往会用狗来撒气,可来发并没有这样做,反而每天都喂食给它,也是从那时候起,来发在前面挑着担子走,它就在后面吧嗒吧嗒地跟着他。

  时间慢慢让他们的关系越来越融洽。有时来发都躺在床上快要睡着了,可每当它跑来蹲在门口冲他叫时,他都得打开门,把自己给它看看,它才不叫了。他们被迫“结婚”,一起“喀喀地咬着糖”,营造着“我笑着,它叫着”的美好氛围。他们每天的生活几乎形影不离,可见狗对来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意味着生命之间的陪伴与温暖。

  文章结尾处提到了来发把狗从床下叫出来的情节。狗那时正处于一种十分危险的处境中,但只因听到了来发的声音就不顾一切地蹿进来发怀里,这是它对朋友的无条件的信任。

  然而正因为来发在听到别人叫他的名字时,心乱神迷之间把狗叫了出来,间接导致了狗的死亡,所以来发在一个人想了很久之后,认为是自己的名字害死了狗,从而决定抛弃了自己的名字,抛弃了他生命中唯一令他心跳的东西!由此可见,狗与来发的名字一样,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最珍视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