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800字读后感

秦风学

草房子800字读后感1

姑姑送给我一本新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它语言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简直是爱不释手,经常贪婪地看。

爸爸妈妈笑着问我:“看了这本,你有什么感想?”

我告诉他们,我最喜欢桑桑,他

所在的学校叫油麻地小学,教室都是草房子,他是桑校长的儿子。

桑桑虽然有些调皮,但是很有想象力。他经常做一些让人觉得生气的奔波事;比如,把碗柜改成鸟窝,把蚊帐当成鱼网等这样的事情。

妈妈摸摸我的头发说:“儿子,这一点和你倒是很像啊!”

其实,我还知道桑桑的好多事情呢!比如桑桑的同学有陆鹤、纸月、阿恕、杜小康、细马……他们聪明又调皮,经常在野地里玩耍:放羊、喂鸽子、捉迷藏。

陆鹤是个秃子,大家都叫他秃鹤,他也无所谓,这种不怕别人嘲笑的精神很可爱。

纸月很漂亮,学习优异,字又写得好,但是她没有爸爸,妈妈生下她一个月就自杀了,外婆一手将她养大,外婆去世后,慧思和尚收留了她。我很同情纸月,真想帮助她。

杜小康家本是当地最富裕的一家,但是家里出了事,爸爸又生了病,他不得不辍学在家里放鸭子,可是鸭子吃了别人家的鱼,结果船和鸭子都被养鱼人扣押了,后来杜小康只能到学校门口摆地摊了。我真想告诉杜小康的爸爸,劝说他让儿子继续上学,只要有了文化,小康以后肯定能赚到钱。

小说还写了桑桑的老师蒋一轮,他是桑桑最喜欢的男老师。桑桑经常帮蒋老师送信给一位叫白雀的姑娘,虽然白雀和蒋老师很相爱,但白雀的父亲坚决反对这桩婚事,白雀最后被逼嫁给了别人,蒋老师很伤心,上课也上不好了。我真希望白雀能嫁给自己爱的人。

爸爸问我:“这么多人,你为什么最喜欢桑桑呢?”那是因为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桑桑是一个可爱又仗义的孩子。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在别人有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社会是一个大家庭,需要你我互相关心,相互帮助。希望像桑桑这样的人越来越多。

看了这部小说,我一直想着油麻地小学,想着桑桑和他的同学们,想着蒋老师、白雀、秦大奶奶……我也真想到油麻地去看看他们!

很多晚上,我都梦见了一个聪明的孩子,在草房子里读书的情况,能读到《草房子》,能认识桑桑,真幸福啊

草房子800字读后感2

我是城里的孩子,整日在娇生惯养中度过,不了解外面的世界,甚至有一点小脾气,总爱以自我为中心。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后,我才了解到乡下孩子的生活和最纯洁的友谊。

桑桑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调皮、善良、具有同情心的一个小男孩,他叫了许多和他年龄相仿的好朋友:文静聪明的纸月、想获得别人尊重的陆鹤、家庭富有的杜小康、年事已高、善良的秦大奶奶、撑起家庭重担的细马,个个都是勇敢的。

乡下的孩子们都很淘气,动不动就要打架,来回抛砖头,在我看来非常危险,特别随便,但是,所有的孩子都是那么纯真,那么可爱。

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纸月,不仅学习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

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孤独,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

杜小康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

杜小康,他没有自己怜悯自己,更没有让别人来怜悯他。他用稚嫩的肩头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草房子,洗涤人们身心的书本。

草房子800字读后感3

一色的草房子,这便是油麻地小学了。一座座草房子间,有三两丛竹子,一簇簇野蔷薇,还有一朵朵不知名的小野花。阳光照耀下,草房子上泛着金色的光芒。《草房子》的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了……

桑桑跟许多的小孩子一样,都很调皮捣蛋。他把家里的碗柜四条腿锯掉,玻璃砸掉,还叫阿恕去家里偷几块木板,把它改造成一个“高级鸽笼”(虽然在桑桑父母眼里,这已经是一个残废碗柜了),以至于后来被挨了结结实实一顿打。过了几天桑桑居然又旧病复发了。他把父母床上的蚊帐拆下来,用剪刀改成一张大网子,去捞河里的小鱼小虾。晚上,妈妈惩罚他,把他自己的蚊帐给拆掉了。一觉起来,后果很严重——桑桑被蚊子叮的全身上下都是包,左眼红肿的发亮。这些事儿让人啼笑皆非。桑桑做这些为了什么?只是为了捣乱?或者搞破坏?不!他只是想让鸽子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小窝,只是想让自己在同龄人中出一点儿小小的名气。

还记得那年夏天吗?桑桑身穿大棉袄,拖着一根竹竿,做出各种各样奇怪的,惹人发笑的动作。而后来,秃鹤的突然出现,所有人的眼神都转移到了秃鹤的身上,秃鹤抢尽了风头,桑桑便产生了淡淡的恨意。桑桑又不是木头人,他也有血有肉,怎能没有一点儿人的情感呢?桑桑还给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过信,差点成为牵红线的媒人。对眷恋着艾地的秦大奶奶,他又是第一个去看望她,同情她的人。

快上初中的时候,桑桑脖子上有一个隆起的肿块,针扎似的疼。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医院,找了无数种偏方,一心想治好儿子的病。也许是桑乔对儿子的那份爱感动了上天,就在快气馁的时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可以治这种病的人。桑桑喝着苦苦的中药,慢慢地好起来了。父爱如山!这一切源于他和他的父亲,正是因为他们不懈的努力,不放弃一丝生的希望,才让桑桑好了起来。假如桑桑得了病以后整天坐在屋子里唉声叹气,恐怕他早就魂归西天了吧!

我喜欢让我爱不释手的《草房子》,也喜欢桑桑,更喜欢他身上所具有的美好品质,这些品质像金子一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草房子800字读后感4

最近非常喜欢曹文轩的书,《草房子》就是一部非常令人难忘的美文小说,我仔细阅读了起来。文章描写风景优美,学校草房子是最美的,在这里的学生心灵更美,文章刻画的人物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我感觉他们就在我身边一样。

主人翁桑桑正直、善良、勇敢,有着少年的天真与热情。虽然是校长的儿子,但他没有因此炫耀,而是一如既往帮助同学,他周围的同学也很信任他,与他结下了不解之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小说里的陆鹤,自幼没有头发,在班级里知心朋友很少,性格有些孤僻自卑。桑桑没有远离他,带给他无私的帮助。陆鹤也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和小伙伴一起将话剧角色演得精彩绝伦,令全校人为之喝彩!我被陆鹤不屈服的精神感动了!我也想到了,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有些缺点,但要对自己有自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发挥自己的优点,就会获得别人的尊重。我的同学中,也有性格内向的,平时不善言辞,但他们默默为班级做着贡献,像陆鹤一样,正是每个人的努力,我们班级才是一个团结温馨积极向上的集体。

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有桑桑的同学细马。细马开始人生地不熟,不被人接受,感到非常孤独,但和桑桑相处非常和谐。突如其来的洪水改变了细马的一切生活,家庭变得如此艰难。困境中的细马,没有退缩,勇敢挑起了生活的重担,为让养母住上砖房,毅然退学去养羊。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双手,一步步改变着自己的生活。细马真了不起,俗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寒门出孝子。细马用自己的行动,让养母看到了希望。我真心佩服细马的执着和坚持。

令我捏了一把汗的是桑桑得了一场重病,我悬着心一字不漏看完了这个故事。长舒一口气,原来虚惊一场,桑桑得了普通的鼠疮。老医生药到病除,一个月后的桑桑依然阳光、热情。读中学了,依依不舍离开了油麻地,这里带给了他无穷的欢乐,还有朝夕相处的好伙伴。金色的草房子,永远在桑桑心中,这难忘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无穷。从这个平凡的故事里,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生活处处带给我们启示,有了梦想,确定了目标,就要坚持不懈去努力,一定会有收获的。

草房子800字读后感5

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子就全都扑进了他的眼底。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的飘落。

——题记

桑桑就是这本书中的重要角色,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住在学校十几幢草房子中的一幢。也可能是因为这样,桑桑比别人更喜欢草房子。桑桑很淘气,喜欢异想天开,用碗柜做鸽笼,用蚊帐做渔网……但他也很有怜悯之心。

书中写了一些桑桑的同学:秃头的陆鹤,把戏中一个光头伪军连长演得淋漓尽致;温柔的纸月,愿意走三里路到油麻地上学;神气的杜小康,因家里破产而去放鸭子;听不懂话的细马,妈妈病了帮妈妈盖房子。油麻地的人们也有很多:先是糟蹋学校,后来非常爱护学校,种艾草的秦大奶奶;长的清梅秀目,喜欢上桑桑的语文老师的白雀;桑桑的语文老师蒋一轮;桑桑最喜欢的温柔女老师,会熬药,同时教音乐和语文的温幼菊。

看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是寂寞的,只是有不同的寂寞罢了。蒋一轮和白雀分开的时候是相爱却又不能相见的寂寞,秦大奶奶是一种衰老却又无人陪伴寂寞,细马是被人排斥在外、不能融入群体、只能孤身一人的寂寞;陆鹤是因为自己的秃头而被别人排斥的寂寞;纸月只能和外婆生活在一起,又有很多人欺负她,所以寂寞;杜小康家里破产,不能上学,只能和爸爸去放鸭,一点趣味也没有,很寂寞。

因为这些寂寞,每次看书的时候,都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似乎自己也已经融入到书中的情节里去了。能让人感动的原因不止这些,还因为书中写的都是小村镇里的生活,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很“接地气”的事。例如文章最后写道:“只有反映今日孩子的生活,也才能感动今日的孩子。”就是因为作者曹文轩写出了乡村孩子即人们的心,才使这本书值得一看,能够感动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