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1
往昔,鲁迅先生将那撕心裂肺的声声呐喊寄托于手中的笔,想借此唤醒中国人麻痹的心;不久,毛主席置身在雄伟壮丽的天安门城楼上,骄傲的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今朝,数十枚礼炮隆隆作响,冲向无边的天际向世界宣告,中国,是名副其实的军事强国。
在那翻天覆地的60年中,中国人在不同的领域分别伫立起了不同的丰碑,中国人矫健的身姿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炎黄子孙的足迹。
奥运赛场上,运动员英姿飒爽,挥汗如雨,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全力拼搏。不仅仅是为了回报自己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为自己争气,更是要为自己的祖国抓住那份至高无上的荣耀——奥运奖牌,为祖国争光。当刘翔以疾速第一个冲过110米栏的终点线,当中国乒乓队包揽不同项目的各项奖牌,当举重运动员绷紧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奋力地憋着那一口气举起杠铃挺立的时候。听到了吗?那是十三亿中国人的呐喊。奥运的丰碑,我们赢了。在五星红旗飘然升起的一刻,多少人禁不住哭了?多么刻骨铭心的时刻啊!
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神舟7号傲然屹立。3、2、1、0,发射,不是只有领导者和工作人员在默念,是这块海纳百川的土地上的每一个人在默念。在陌生却又熟悉的月球上,当翟志刚用尽力气将五星红旗插入月球表面的时候。听到了吗?那是十三亿中国人的呐喊。探索宇宙的丰碑,我们成功了。在返回舱成功着陆的的那一刻,多少人忍不住手舞足蹈?多么激动人心的一刻啊?
首都北京的天安门广场上,胡爷爷站在中国自主研制的红旗牌轿车上缓缓地检阅一个个整齐划一的方正,笔直的腰杆是战士们纪律严谨的体现,坚定的目光是战士们保家卫国的决心,为人民服务的`呐喊是战士们为人民服务的誓言。即使是女兵方正,也是豪气不减,有女性的秀美,更有铮铮傲骨。晚上的焰火晚会,也是难得一见的庆典,军事国防的丰碑,举国上下一片欢腾。
上海的城市道路上,你是否留意过可爱的海宝,或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字符,亦或是墙壁上所描绘的世博会的历史?一定会的吧。因为那是中国,是上海的一份莫大的荣耀。多少青年志士千方百计,只为挤身世博志愿者的行列?每一个上海人都高喊与世博同行,与文明同行的口号,极力地想要当好东道主。绿色的世博轴,鲜红的中国馆,在炙热的阳光下,与火红的太阳交相辉映,好不夺目!感受到了吗,与世界共同交流的丰碑,那是十三亿中国人的期待。
短短的60年啊!中国取得了超越时间的伟大成就,也不禁使我想起了用鲜血为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铺垫基石的革命烈士们。你们看到中国的成就了吗,若是看到了,任凭你们是多么硬朗的汉子,也会热泪盈眶吧?你们听到炎黄子孙的呐喊了吗,若是听到了,任凭你们是多么隐忍的战士,也会忍不住欢呼雀跃吧?你们感受到中国人心中那团跃动的火了吗,若是感受到了,任凭你们在九泉之下,心里也会暖暖的吧?
祖国母亲,我们一定不会停止我们向世界的呐喊,我们要在你的身上围绕更多的光环,一圈又一圈,永不停歇。
《呐喊》读后感2
当吐出的第一个字,打破教室的宁静,当激昂的一段音乐弥漫教室,当鼓舞人心的第一句誓词响起。那一刻,是对自己的一种认可,是内心狂野的呐喊。
“这次颁奖就由你来负责吧,由你全权负责,需要什么你尽管让他们去做。”三天前老班将这个任务交给班长冯丽娇,她又将这项光荣的使命交给我,我作为我班的副班长没有推辞,而是鼓起勇气,勇敢地接受了这次策划颁奖仪式的挑战。
小到一词一句的串词、誓词,大到一整个策划,三天来我都紧锣密鼓地做着。悠悠的白光陪伴着我,是几晚的彻夜通明,是灵感与灵感的碰撞、汇合。第一次策划,不懂的太多,断断续续out了三四个方案……可从今天看下来,皇天不负有心人,看着顺溜溜的流程,我终于洗刷了多日以来身上背负的紧张感,我终于突破了自己,我不禁想要向全世界呐喊:我做到了!
“天道酬勤”上天会偏爱勤劳的人们,没有人是天生的奇才,那些有所成就的人,是因为他们投入了比常人多无数倍的努力。每每d时钟敲响11下时,窗外的夜色,鼓动着我的上下眼皮快快打架,还有书桌旁那张精致柔软的床,正用温暖的被窝向我发出睡意的召唤……这时房间的灯释然地暗了下去。
完成作业的我安心地入睡了。从来没有投入更多的时间到自己的薄弱科目,没有谁可以不付出努力,就去收获的。成绩不高,那就拼命地学,不要妄想有捷径可走,连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决心也没有,还不拼命努力,那么站到目的地的那个人,凭什么是你?
一份汗水一分收获,成功只在一念间。我只是一个平凡家庭中的一个普通孩子。初二了,我没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对于我而言,我没有出众的才华,让别人羡慕,我更没有出众的家庭条件来支持我去挥霍。这些事实我都知道,我仅仅想靠自己的实力去得到我想要的一切,让家人,老师放宽心,所以我在努力,我将会在这条路上不断磨练自己,不断超越自己。
呐喊的口号嘹亮了心扉,呐喊的内心吹动了梦想,把又酸又臭的心情扔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呐喊》读后感3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回忆自己童年趣事的散文集,也是鲁迅早年生活、思想与当时社会风貌的反映。
阿长与《山海经》叙述了长妈朴实而又迷信、唠叨,她是一个粗俗的人,在她睡觉的时候总是要摆成一个大字,而且还有满肚子的麻烦礼节,比如说,人死掉了不应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正月初一起来第一句话就得对她说恭喜,鲁迅认为长妈是一个守旧的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愚昧落后的人,却赠送给鲁迅渴望已久的绘图《山海经》,这不得不令鲁迅对她充满了尊敬和感激之情。
藤野先生是鲁迅先生笔下的日本留学时的老师,一个黑瘦、八字须、带着眼镜、不允许学生有一点差错的老师。他对学生的关怀无微不至,帮鲁迅修订讲义;教学严谨、一丝不苟,在鲁迅的眼里和心里,藤野先生是伟大崇高的。当然,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也有一个或几个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老师,她们或许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或许鼓励我们鼓起勇气战胜困难,在我们心里,她们一样是伟大而崇高的!
《呐喊》是鲁迅对悲残生活的看法,记得我曾经学过一篇课文,是关于以前女人裹小脚的一篇文章,女人裹了小脚以后,就不会再出远门了,而且行走起来也很不方便,但是以前竟然以脚小为美。以前的女子,就是这样被封建社会给迫害。这册故事集有许多故事,写的都是,当时人们被封建社会和迷信迫害的不成样子。有一篇故事就是著名的《阿Q正传》,故事的主人公阿Q因生活所迫,做出的许多不好的事情,写出了当时世态荒凉。后来就开始走到中兴路,但也因此被人猜疑,走上了末路。
当时竟然认为人血可以治肺病,当时的刽子手就以此来骗钱,许多的人就是满怀着希望,将自己的子女送上死亡的边缘。当时还有吃人的习俗,当时谣传吃掉恶人的心肝,可以壮壮胆,不少人就是因为这个,被套上了恶人的名号,无情的被吃掉了。如果那时候的人没有辫子,也是一种罪过,要被杀头。从这里也能看出政府的腐败无能,这些封建迷信活动,也给我们后人一个警示。
鲁迅先生的文章语言朴素,但很容易就把我们拉进了他的回忆,使我读完后感到回味无穷,久久不能忘怀。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我们讲故事一样。不信大家可以品读欣赏一下鲁迅先生的作品吧!
《呐喊》读后感4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读后感5
在《呐喊》里,我一开始就上了书瘾,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当时就爆发出来了,这个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人心中最深的呼唤。《呐喊》是继《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他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也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孔乙己,药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它是鲁迅小说的精髓,他包含着好几篇小说,每一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应了当时封建社会的残酷。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生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麻木不仁,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指标不治本。所以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从吃投身于文学生物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了八个字形容当时中国人的麻木不朽,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是那个家贫又好吃懒做的人,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层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的生活以偷为主,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腿给打折了,最后默默地离开了人世。故乡中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那个西瓜地里带着圆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后欢喜而又凄凉,从以前的好哥们变成了现在的主仆关系,从以前的活泼,勇敢,可爱变成了现在愚钝麻木。从而体现出闰土被封建社会的摧残和压迫的打击下的情形。
鲁迅先生用幽默又带着一些讽刺的语气,愤怒而又带着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着指责批评的手法,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鲁迅的《呐喊》极大的激起中国人民的意志。
《呐喊》读后感6
暑假,我阅读了鲁迅的《呐喊》这本书,其中《孔乙己》让我印象很深刻。
“孔乙己”很爱读书,也拥有很高的读书人的尊严。可是,他很穷,很多人不相信他是个读书人,而且他平时一直只穿着长衫,以维持自己是一个读书人。如今,我们不用穿长衫,不用像他那样了,就更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
孔乙己常去偷一些读书人的书,每到酒楼,很多人就因此的取笑他,可他每次都说,这不是“偷”,这是“窃”,不能算偷。他这是在用读书人的方法去维持自己是读书人,用自己所拥有的知识,来反驳那此取笑他的人,用我们普通人想不到的“窃”字告诉他们,他这样做对吗?这值得我好好思考。
有一回,他为了显示才华,就问“我”说“你读ss吗?”“我”点了点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孔乙己”见“我”没回答,就说“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我一副看不起他,不想搭理孔乙己”。虽然是一个简单的“茴”字,我们现在的人也都认识,但是谁会这样考别人呢?我想,这是孔乙己,对自己拥有学问的一种自豪感,由内而发。
文中最后的时刻,孔乙己偷了举人家中的书,被打断了腿,但是他依然没有放弃穿长衫去喝酒。他对读书人的唯一他向往,在最后一刻没有改变。读到这,我为孔乙己感到惋惜。我想,如果他生活在现在,会是怎样的呢?
我终于明白了,是社会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结局,他只是为读书而读书。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今后怎能立足于社会呢?更谈不上实现“百年中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