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读后感1
在《皮囊》中,有这样一段故事,说的是作者想去看一对新生连体婴儿,在门口被两个护士拦住,让他先消毒后再入内清洁,作者感到自己被歧视了,狠狠地跑了。
也许对于当时的作者来说,自己的父亲在重症病房,而自己却给不了相对好的照顾,心里本来就有点自卑,而且文章细节描写原来的保洁人员是一身汗味。自己连一个满身汗味的保洁人员都比不上,心里肯定是有一种被嫌弃的感觉。
说来也是,谁对新的生命不感兴趣呢?尤其是时日不多之人,对生命是更加的眷恋,对生的渴望,又无法将生命继续,只能通过看新的生命来缓解内心对死亡的恐惧,所以说这两个护士好像有点不近人情了。
但,这也是有理由的。在中国的传统中,时日不多之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不祥之气,这对于新生儿来说是不大吉利的。再说了,即使妇产科中有个别母亲同意,但大多数还是持反对票的。而且这两位护士也是要做母亲的人,八成也不希望自己的宝宝出生时,守病房的人将来自重症病房的人放进来,让自己的宝宝沾染上疾病的气息,这会使母亲很愤怒也会很伤心的。这么一想,无论对方是怎样的人,都肯定是要拦在外,对于“可疑”的人当然是要按规矩消毒入内的,所以这也算不上是对作者的歧视了。
况且作者也是以猎奇的眼光去观赏那对婴儿,当然除好奇外肯定还有对那对连体婴儿以后的生活的担心。但他没有思考清楚就贸然行动,所以受阻是在所难免的;对于一所医院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让每一个人都夸赞医院里的服务,而是让患者痊愈,让患者放心,所以作者被拒也是情理之中的。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说那对连体婴儿是作者的孩子,或作者是守护他们的人,那当他遇到了和他一样的来自重症病房的病人或是家属,那他又该如何选择?他会让那人去看孩子吗,他会想他现在想的一样的去想他/她吗?又有谁知道呢……
皮囊读后感2
《皮囊》主要讲的是“我”对父母、家乡的缅怀,对朋友的怀念。
“我”的祖母活到90多岁,一直坚信着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祖母从来不好好照顾自己,就连切菜都像切排骨那样用力,最终把手指都切断了。而“我”们一家人特别慌,祖母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祖母还把年幼的舅公扔到海里,让他学游泳,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啊,不仅舅公游泳没学好,还被邻居骂没良心。但祖母还一直坚信着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祖母对舅公狠心,从表面上是害了舅公,但她只是希望舅公能早一点学会游泳。
这样的祖母让人悲悯又敬佩,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失去女儿。再后来,又摔伤了腿,导致不能行走,一个人靠着轮椅在家中走来走去,就是为了盼望“我”能回家。“我”也经常去看望祖母,和她诉苦,祖母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我为她感到自豪。
《皮囊》这本书对我影响最深刻的是《阿小和阿小》这一篇。最开始,老家阿小是一个非常文静的男孩子,在一次考试中“我”再次获得年级第一,老家阿小跑过来说:“你一定要好好读书,离开这个小镇。”这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一个从来不关心“我”的人跑过来鼓励我,从此以后老家阿小和我的关系开始好了起来。自从香港阿小来了之后,我们仨的关系越来越好。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香港阿小回到香港去了。但他每周给“我”写信,而“我”也会保存起来,但当老家阿小看到后,他非常生气,并把信撕了。“我”看到后还和老家阿小打了起来,母亲最后不让“我”和老家阿小玩了。这封信里写下了香港阿小的住址。可见“我”和香港阿小的关系是多么的好。但既然他们的这么要好的朋友,那“我”怎么不去香港找阿小呢?可就在一次考试中,“我”考到了香港,而老家阿小被开除了,他储钱买摩托车从事他的渔民工作。而“我”一边在香港学习,一边寻找香港阿小,可是一直没有找到。
就像刘德华所说:“人生际遇好与坏,关键往往在于生命里碰到什么人,只要能对你有所启发,都是明灯。在《皮囊》里,有的是对他成长中有所启发的人,从而造就了他步步达成目标的人生。”我们的生活中就有这样的“明灯”,他是我们的父母,我们的朋友,我们的老师。希望他们的光亮能让我们的人生之路更亮堂一些。
皮囊读后感3
距离第一次看《皮囊》大概已经整整一年了,彼时的我本该全力以赴的准备高考却任然忙里偷闲的翻阅这理想膨胀却又深感现实骨感无处安身的青年人对命运的深切思考,那时的我最喜欢的是那句“我不相信成熟能让我们所谓接受任何东西,成熟只是让我们更能自欺欺人。”在我为未来而迷茫的时候体会着蔡崇达笔下福建渔业小镇上的风土人情和时代变迁,在一个个温情而又残酷的故事中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生活是为了什么?未来该怎样规划?
再一次翻阅《皮囊》是今年寒假,此时的我已经考上了大学,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却又一直渴望的生活,但是我依旧迷茫着。
蔡崇达在笔下纪念了若干他熟知的人之后,开始审视自己。从脚下的泥土、居住的房子、小时玩耍的'海滩、带着咸味的空气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从父亲中风瘫痪在床后,他以奋力读书赢取奖学金、寒暑假挣钱为途径,力图通过努力,用柔弱的肩膀撑起这个家,让父亲去美国治病,而当他一次次在重病监护室煎熬,与父亲经历过生离死别后,他终于明白,有些努力是徒劳的,也真正明白,人活着的意义,因而选择逃离筑梦地北京,回到了小渔村,守着爱的人生根发芽。我承认自己被他的勇敢和决绝而打动,但我依旧理解不了他的行为,但我知道这是作者活着的真正意义,就算不理解,但是我尊重也崇敬他。
皮囊于我们每个人都是无比重要的,以至每个个体离开的时候,可能灵魂以最本真的形态飞向了另一个世界,但现实世界中的我们无不会为身边人的离世感到悲怆,感怀生之不易,更多珍惜。
其实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才是最重要的,就像这本书的推荐语里说的那样,“人生或许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携带着一颗心的羁旅。心醒着的时候,就把皮囊从内部照亮。”
我期许自己要活得更真实也更诚实,要更接受甚至喜欢自己身上起伏矛盾的每部分,才更喜欢这世界。就如马塞尔.普鲁斯特在书末的那番话: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生活鲜活干净的。你无论用多丑陋的皮囊包裹,都应该保护得到它。当褪去身外所有的污浊,希望你还能拿的出清澈的心,去爱人,爱生活,爱这世间。
皮囊读后感4
这样的文字,无端让人惊心。这样的阿太,让人敬佩又陡生怜悯。在那副看似强悍的皮囊之下,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挥别先她而去的女儿;也曾在摔伤腿之后,靠一把椅子一步步挪到门口,只为等待家中娃娃放学回来的身影。她有她独特的生活哲学,也有她命运里被坚实皮囊所遮蔽的巨大忧伤。也许正是受她的影响,作者把本书取名为《皮囊》。
皮囊,无论再坚实,再怎么伪装,终究有朽败的时候。一旦被揭开,里面的人心可能脆弱无助到你不能想象。作者在书中回忆他的父亲,自中风瘫痪后,会突然号陶大哭,会像小孩一样耍赖,发脾气,也会因为绝望而整天跟家人嘀咕,要“抓紧死”。真正死了之后,他又跑到儿子的梦中,责怪儿子只给他烧小汽车,不烧摩托车,“小汽车我不会开”;跑到老伴的梦中,说他“想骑摩托车去海边逛逛”,要赶快给他。原本带着几许幽默的话,此刻却仿若一枚枚坚硬的钉子,要锲而不舍地楔进读者那柔软的心里去。
除掉熟悉的亲人,作者也写了很多遇到的普通人。比如重症病房里的病号和小心翼翼陪伴的家属,敢爱敢恨却为世俗不容的小镇姑娘,以及离开家乡闯荡最终一事无成的天才少年。他们离当今社会上所描述的那种“成功人士”似乎相去甚远,生活里的失意与痛苦,他们一一尝尽。他们也许有过意气风发,有过拼搏与执著,但无常的命运最后还是把他们一股脑地裹进忧伤的洪流。
皮囊读后感5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黑狗达。他用一个生活旁观者的角度在礼俗风气仍然浓郁的时代讲述着他的小镇、他的父亲,以及多少人、包括他自己,对外面世界的渴望。(虽然其中很多情节我总感觉有种“开挂”式夸大的嫌疑。)
故事不是以时间顺序展开的,每一章节都是他生活的一个侧面,总是会看到时间的重叠。当我单看每一个人,这一段故事,我也心里不免心生感叹一下:可怜、可悲。但你在另一个他人视角的生活来看呢?我知道,我刚刚又中了感性的圈套。很像《活着》给我传输的观念。
全文第一篇就叫“皮囊”,或许看完全文之后再来看一遍第一章也很不错。阿太说:“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灵魂。”
不顾这皮囊,真的好难。我把它作为我暑期共读计划的第一篇。原因如下:
我十分尊敬的法理学老师在上学期给我们开出了一个书单,他曾给我们承诺过的,只要在大学四年里看完了这些书,就去找他吃一顿饭,并且他承诺会给我们写一封研究生推荐信。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的眼里没有闪出少女的光芒。在一系列看起来就十分晦涩难读的书目里,我似乎看到了一股清流:《安徒生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