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卑贱者的生活》,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长篇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到各位。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1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2
汤姆叔叔,这是善良质朴的的人们对他的爱称。正如这个爱称,这是一个敦厚,慈爱而又壮硕可靠地如同一间温馨却坚固的木屋的黑奴,年复一年,守护着他的主子一家与他的妻儿,以及主子的所有财产——整座庄园。这个仿佛梦境一般美好而祥和的地方,拥有主子豪不吝啬的信任与宽容,从小养大的小主子纯粹的敬爱与依赖,贤惠能干的妻子与膝下天真笑闹的儿女们,汤姆心中的那颗金色的种子,仿佛圣洁的阳光一般,以及长成了参天大树,根深蒂固的覆盖了他的心灵,又化为圣洁甘甜的乳汁灌溉着他的心灵——那颗毫不犹豫,无比虔诚的信赖着上帝,信赖着光明与美好的心,并且这更是热诚的表现着对宗教的想打力量的推崇。而这,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一个质朴善良,勤劳能干而虔诚的,同时,也是二战时期的美国南方的一名地位低贱,完全没有人的权利的黑奴。而其时而幸福美满,时而颠沛流离却永远使人热泪盈眶的经历与遭遇,非常切合的显示了一个生逢乱世的善人的不幸,扭曲肮脏的社会的不幸。书中出现的形形色色无一不是真实的写照,失去孩子而投海自杀的黑人妇女,在贩卖场上被迫分离的黑人母子,连肉体带灵魂被占据的爱弥琳瞪着小鹿般惊恐而无辜的眼睛,棉花庄园里亲手将鸦片喂进亲儿口中的凯茜,喃喃的低语伴着泪珠落下:“亲爱的孩子啊,去吧,永远离开你将要遭受的苦难,去那唯一有光明的地方吧……”以及当汤姆叔叔拒绝鞭笞那个,因虚弱而没能采集足够的棉花的女人时,豺狼鬣狗般凶残无情的庄园主格雷尔,手中高举着罪恶的皮鞭,狠狠痛击在憨厚纯良的汤姆叔叔身上,扭曲的白面庞上露出魔鬼般的喜悦与残暴,但那虔诚而温顺的黑奴却镇定擦去脸上鲜血:“老爷,我可以一天到晚的干活,干到老,干到死,可是这种事我觉得不对,所以,老爷,我是绝对不干的,绝对不干!”……黑人悲惨得连上帝都不忍心直视的处境以及当时上层社会(部分)近乎泯灭人性却层层遮掩的丑恶嘴脸简直令人震惊。而世上也许再也没有能如此敏锐深刻的洞这一切,并把他们精准动人,而毫不遮掩的诉说出来的认了,斯托夫人,曾在1862年被林肯于白宫接见时盛赞为:“这位小妇人写了一部导致了一场伟大战争的书。”
不同于汤姆叔叔,作为全书的另一条线路,伊莉莎与乔治夫妇的逃亡之旅,同时也是奔向自由之旅。
比起闪烁着女性坚强与慈爱的伊莉莎来,伊娃,这个在半途中穿插进汤姆的黑奴生涯的小福音使者,有着金色的河流般的金发,清澈的蓝眼睛和绯红的脸颊的,在夕阳下穿着一身白衣,怀中抱着怒放的鸟萝花蹦跳上台阶的小女孩,向读者展现出的,是神性的震撼。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
汤姆叔叔的小屋整本书主要讲农奴制给黑奴带来的种种痛苦。在阐述了黑奴是毫无保障的,大多数的黑奴命运都很凄惨。
原本汤姆是希比尔先生家做监工,他受过良好教育、为人诚实,深受主人的器重和信任,同时,他待人和善,与希比尔家的其他黑奴相处融洽,每逢周末这些黑奴便聚在汤姆家(汤姆的妻子克鲁伊是希比尔家的女厨,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里一起读圣经,唱赞美诗。希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和汤姆的感情很好,他教汤姆认字,给汤姆读圣经。
一切看起来还不错,但由于希比尔经营不善而欠下黑奴贩子赫利一大笔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希比尔先生卖掉了汤姆和侍女艾利查的儿子哈里这两个比较值钱的奴隶。
因此,故事就按两条线路展开了,一边是艾利查和她的丈夫乔治追求自由,反抗压迫最终走向幸福;一边是汤姆逆来顺受,能干听话却终以悲剧收场。这两条主线是鲜明的对比,预示着奴隶制是杀人的制度,不管你多能干多虔诚都难逃厄运!
艾利查无意间听到了主人要将她唯一的爱子哈里卖掉,(艾利查的丈夫很聪明,他在工厂里发明了一种机器,却由此遭到主人的嫉妒,处处为难他,他决定逃到加拿大去,那里每个人都是自由人),艾利查连夜带着儿子也逃往加拿大并顺路将哈里和汤姆被卖的事告诉了汤姆一家,克鲁伊大婶希望汤姆也逃走,听到这个事实后汤姆悲伤的望着他的孩子,但他认为只要是主人需要,他情愿被卖,也不想主人因他得逃离而家破人亡。
艾利查能顺利逃亡,期间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首先就是希比尔夫人,她暗示手下尽量拖延人贩子赫利追的时间;其次,在危机关头,艾利查跳上冰划子,奇迹般的逃过了赫利的追捕等等。总之,她在一些好心人及教友会的帮助下和丈夫乔治相遇并逃到了加拿大,在文章的结尾,艾利查的母亲卡西和乔治的姐姐找到了他们,他们一家团圆,还生了个女儿,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4
汤姆如同一个殉道者,他被希比尔先生卖给赫利后,在运往南方的途中遇到了伊娃和他的父亲,伊娃的父亲是个善良的农场主,他把汤姆买下了,是个不错的归属。可惜好景不长,随着伊娃的逝世,圣克莱尔准备还汤姆自由身但手续还没办完之时,圣克莱尔先生在酒馆里劝架时被误伤了,汤姆的命运一下子从天堂门口跌落到了地狱底层,他又一次被卖,并且落到了凶狠的农场主烈格雷手中,列格雷希望把汤姆培养成一个没人性的监工,随着他的这个计划一步步失败汤姆也一步步被折磨致死。
整本书到是对比。包括受法律保护的白人奴隶主和毫无保障的黑人奴隶之间的对比,是否是虔诚的教徒和是否受到过教育之间的对比等。
例如,同样是夫人,希比尔夫人和圣克莱尔夫人在对待自己的仆人上就有很大的区别,希比尔夫人的贴身女仆艾利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并在希比尔夫人促成下和乔治结婚,在得知爱子被卖后在逃跑时,希比尔夫人没有指责她而是祈求上帝保佑她能顺利逃脱,并暗中帮助她逃跑,而圣克莱尔夫人玛丽的贴身女仆妈咪却没有那样幸运,玛丽是个贵族人家的小姐,以自我为中心,打心眼里认为仆人就是要把主人伺候舒服,因此妈咪可能在夜里要被叫醒二十几次,还要求忘了离她较远的丈夫和孩子,一心服侍主人。
同样是农场里奴隶主的监工,希比尔先生家的汤姆,圣克莱尔家的阿道夫,烈格雷家的昆博和桑博。汤姆老实能干深受主人和其他黑奴喜欢;阿道夫有点阳奉阴违,主人还没有说不要的衣服他也敢拿来穿,他还学主人的样子洒香水,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被宠坏的奴隶,主人觉得需要对他严加管教,但也有点无可奈何,因为男主人很善良也理解它们,因此整个家里的奴隶比较散漫;而昆博和桑博像是残暴的烈格雷养的两条恶狗,他们不仅相互残杀,而且对烈格雷家的其他奴仆很凶残,人性丧失殆尽。
同样是农场主家的小主人,伊娃和她的堂兄,以及希比尔家的小主人乔治,也是各具特点。他们都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但人性相差巨大,造成人性的差距的因素除了遗传外,很大部分是受父母以及身边环境的影响。伊娃像个天使,是他父亲存在的最大的慰藉;伊娃的堂兄恩瑞克性子急躁,对他的贴身男童多多想打就打,想踢就踢;而乔治也是天性善良。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5
看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仍然不太明白基督精神对那时的奴隶是有利还是有害。那精神让人变得善良,变得亲切豁达,不念旧恶,让自己充满爱意和希望。但是那精神却没让人们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奋斗,因而被上帝所主宰的汤姆,不管对好人还是坏人,他都很忠诚,他不反对别人去追求自由,因为他相信上帝就在他旁边看着他,因而他不会背叛他的主人。他相信上帝会帮助他的,因而他到死还是那样虔诚。这也注定了他的命运悲惨。但他不害怕,他充满爱,相信自己死后会进入天堂。那基督精神在汤姆叔叔身上表现得特别详尽。而对于凯茜,一个曾经非常信奉基督的人,在勒格利摧残之后,对上帝产生了怀疑,因而她采取了反抗。后来她成功了。这从另一方面表明基督精神的弊端。
现在,我们不需要担心国家的哪个法律承认的主人因为破产而把我们卖掉还债,也不需要别人恩赐我们幸福和自由,我们掌握在自己手中。虽然法律上没有说明人与人之间有等级之分,但这个社会上却无形中实实在在地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不是谁施有的,却的确在人心中存在的。有的人看不起别人,有的人看不起自己。但是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现在的生活变得自由了,但是却也变得复杂了。希望也变得很渺茫,很多事情自己不一定愿意做,但还是做了,认为那是一种责任,不那样生活会不安。也许随大流的生活在每个时代都存在吧。反正我就觉得现在的我离生活的希望太遥远,总是随大流,过着父母安排起来的生活,过着和别人同样的日子。也不知道这种生活会传递多少代,会因为哪个大的变故而发生改变。
如果汤姆叔叔来到这个自由却竞争激烈的时代,靠他所信奉的上帝,他会存活下来吗?会像以前那样虔诚善良忠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