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读后感1
《面纱》,听书名就很毛姆。
书读到最后,有种喜剧却不流俗的欣慰。在这儿不想探讨面纱下的人性,况且也觉得“只可意会”。有人读小说会毕恭毕敬,斟酌人物形象,探索故事背后的人性思考;有的则只为读书,走进一个未知的故事,品尝读书的乐趣,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思索,或许看到一段历史,或许仅仅是一览而过心底留下一段故事……我则是后者。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又没有其他很多小说冗长的故事背景,故事情节精彩紧凑,读来淋漓尽致。故事情节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似乎有不少人不喜欢女主人公凯蒂,认为其爱慕虚荣。其实这又只能怪凯蒂呢?有个爱慕虚荣的母亲,并一门心思想让女儿嫁个有钱人家,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而不由得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难免会心有不甘。抛开道德舆论不说,一切合乎情理。而凯蒂看清查理真实面目后即使查理夫妇笑脸相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查理,并一口否认孩子是查理的(虽然孩子很有可能是查理的),这些足以说明凯蒂逐渐发现自我,渐渐清醒。并且,当瓦尔特质问凯蒂孩子是否是他的时,凯蒂明知可以因此获得瓦尔特的关爱,却直言不讳告诉他自己并不确定。错的不是凯蒂,而是凯蒂的命运。最后凯蒂,与父亲的对话也足以说明凯蒂并不自私自利。
男主人公瓦尔特,一个内向不善言谈的君子。个人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虽然在开篇查理的伪君子形象下光辉全无,但越往后读越发现瓦尔特是个真正的君子。
其他人物不再一一列举。除此之外,书中有很多妙语,意味深远,又或许,作者无意,读者有心?
就这样吧,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是这样说的吗?
《面纱》读后感2
电影就是这么的美丽,包括黄秋生、刘烨和吕燕。大家一定要去看一看。
来说说小说,典型的毛姆刀锋小说,总是不留情面的残酷与现实。
这不是爱情小说,是自私无脑女主的人生蜕变。
故事大致就是爸爸也没啥钱,妈妈也很无脑只想把她嫁出去,又不能比妹妹嫁的差的女主角,随便的嫁给了一个孤僻怪异的细菌学家,去了香港,爱上了大龄风趣幽默驻港大使,被丈夫发现后,一行前往霍乱内地小城,丈夫死在霍乱中,她回到香港,遇到老情人,受到所有人尊敬和怜悯,后又回到英国,寻求父亲庇护,最后自由成长安宁的故事。
整篇小说中印象最深的有两段话,一段是女主丈夫的尖锐告白,“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后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还有一段就是女主成长蜕变:有了自由,她也就有了无畏的面对未来的勇气。如今她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面纱不能说是一部爱情小说,因为女主本身的爱情是失败的,她喜欢的有妇之夫是自私的,丑陋的,而她至始至终都没有爱上给自己带来荣耀的丈夫。
作为现实批判小说,毛姆冷酷,毫无留情的指出了所有人人性后的黑暗,包括丈夫,他来到霍乱小镇是有阴谋的,他临死前说,死的却是狗,足以证明,爱情啊,他会变质啊
《面纱》读后感3
作为懒人最怕写长书评,可是看不到自己想看的评论,所以决定自己来啰嗦几句。
1、瓦尔特:聪明矛盾而深情。
为何大家都说他不能原谅凯蒂表示不怎么认同。
感觉他知道真相后的那一刻差不多就心死了。他为女主做的两个选择,全都是为她的以后生活考虑。
第一条路他深知是行不通的,第二条路女主以为是惩罚,其实我觉得也许不完全是。他太爱她了,清楚知道她的本质又无法控制自己。女主问了他好多次,是不是想让她死在那里,他到底怎么想呢,不得而知。我相信一定有过挣扎有过想和女主同归于尽的想法,但最后他还是保全了她。当意识到她永远不会爱上他,他才真正绝望了。
他也许鄙视那么喜欢她的自己。聪明如他,知道女主想要离开他得到解脱,去霍乱区而且坚决带女主去,是为了让她远离是非,更是为了给她以后的生活铺路。看看多萝西以及其他人的反应就知道了,女主成了别人眼中的勇敢者。得知她怀孕了,意识到她变得成熟以后依旧不会爱上他,为了让她可以安心离开,他"自杀"了。中间是有怨有不甘的吧,但最后还是成全。之所以这样理解,首先因为男主的告白。
“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其次是他离开的时候说:“别大惊小怪。我刚走了一段难走的路。现在我已经全好了。”作为一千个读者之一,一直觉得瓦尔特离开不是因为怨恨而是因为心碎。
2、凯蒂:不知道怎么评价……
我最初以为毛姆要写的人是瓦尔特,谁知道得以蜕变的是她。感觉毛姆的书里的大多数女人都是骄傲愚蠢但从某些方面又不失坦率可爱的。
悲剧是从她的原生家庭就开始了,更可悲的是瓦尔特的沉闷。
刚看的时候不能接受的是她回到香港和唐生的一段,觉得后期人设崩塌。但想到作者是毛姆,再想到罪的强大和人性的软弱就能明白了。不过这段太残酷了。
3、最泪目的是凯蒂和父亲的坦诚相待。
4、毛姆太会讽刺人了,一边看透一边理解。打字打的不想打了,就这样吧。[捂脸]
《面纱》读后感4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面纱》读后感5
看到最后,我才理解Walter临终前所说的话死的是狗。《挽歌》里的一句话,一个人救回只狗,养着它,有一天狗疯了,撕咬他,最后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莉来这个霍乱肆虐的地方,初衷来是要她死的吧,但最后为了Kitty能离开这里,他又选择自杀式研究。面对深爱的人的无视,出轨,怀孕以及想要除掉她的罪恶想法,Walter将自已做为实验体。这样结束自己,既是原谅,也是解脱……所以,死的是狗。
Kitty喜欢年轻人的热闹宴会,不喜欢Walter沉闷死板的生活方式,但依旧在众人面前表现与Walter的相敬如宾;
唐生似乎充满魅力,总与别人和谐友善,情投意合,但实际上愚蠢至极、自私、贪慕虚荣且风流;多萝西·唐生似乎对于丈夫的风流韵事并不上心,永远一种正宫娘娘的做派(但谁会真的不在乎呢?)
贤斯汀迫于其夫人极强的掌控欲和威严,扮演了几十年的忠诚丈夫,在其夫人去世后,他的解脱犹如卸掉面纱展现出来,正如Walter的死亡使Kitty解脱一般。你看,认清自己的代价,真是不小呢。
而贾斯汀夫人,为了丈夫能够加官进爵对上司极尽谄媚,为了给女儿挑选杰出丈夫大张旗鼓,一辈子攻于算计,勾心斗角,哪怕临终前给Kitty的信也是华而不实,临死都没能解脱。
每个人都戴着面纱,可敬,更可悲。
只有瓦尔特比较真实了吧。我爱你,无法言说,那便用行动来诠释;你背叛于我,那一起赴死吧;我恨你,但我更爱你,那便用我的死来换你的生……尽管,你不爱我。
Kitty从修道院开始自我救赎,回到香港和唐生再次纠缠时,我怒其不争。好在,前路可期。
《面纱》读后感6
为了更好的学习“理想信念”,我起初便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核心价值观100例》的其中的一个小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马克思为了写出《资本论》,花费了他几十年的时间和精力。我早已知道马克思写了《资本论》,但我并不知道他是在疾病的折磨和债主每天登门讨债的情况下,呕心沥血写成的。他在文中曾写道:“未必有人会在这样缺货币的情况下来写关于‘货币’的文章。但是却只有马克思,因为他是为了解放全人类的事业而奋斗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进化论》曾发现了有机自然界的进化规律一样,它也发现了人类社会的进化规律,成为了工人阶级反对资本阶级强大的思想武器。马克思的一生都并不富有,但他却精通十几门学科,我们生活在幸福时代,什么都不缺,比起马克思,我们真是幸福得多呢!然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未来的希望,更应该具有马克思这种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日异昌盛起来,使这种精神永远地传承下去。
我不断地问自己:什么是*核心价值观的意义?我认为,就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集中反映着*制度的本质要求,体现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核心价值体系集*价值理念之大,应把我们党提倡的基本理论、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体系。
从中,我也深深感受到理念给我带来的巨大力量和无穷动力,让我更好的克服一切苦难,并引起我无限暇想。
《面纱》读后感7
面前这本书,面纱,The Painted Veil, by W.S.Maugham。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有一次跟宿舍老大聊QQ,老大说,他最近翻译的一本书出版了,叫做面纱。我当时不是很在意,因为在宿舍的时候,老大就经常拿着英文文稿,在慢慢的翻译;除此之外,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足球了。老大能在6人宿舍狭小的空间里,连续颠球500个,对于不会颠球的我来说,简直奉他为偶像。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是年初坐火车时读的《月亮和六便士》,读完之后很喜欢,也非常感谢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当然还推荐了《刀锋》(我还没买),但是手里却有《面纱》——09年1月1号,那天有一个晚会,据说晚会上要准备一些礼物,对于我这样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却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只能买书当做礼物了。那天在第三极逛了逛,随便买了两本书,而后就看到这本《面纱》了,倒不是别的吸引了我,只因为不小心看到翻译者居然是老大,想到在宿舍时,他在琢磨是不是应该把hold翻译成“把持”、那个句子翻译出来后有“把持不住”的字样时,我们就取笑“把持不住”这个短语...那样的日子真的很快乐。
买《面纱》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读它,甚至担心像蔡康永《丢书》(《有一天啊宝宝》)里说的那样:“‘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志着‘不要’的箱子里”,还好这样的担心终于纯属多余——自从在《月亮和六便士》里见识了毛姆的尖酸刻薄却睿智犀利的笔调后,就一直想再读读他的小说。
《面纱》没有让我失望。从开篇的激情,到瓦尔特的出招,以及凯蒂在瓦尔特的引导下最终发现查尔斯的自私且愚蠢的嘴脸,正如作者在序言里说的,这是一部偏重情节的小说。直到新生活——可怕的、赴瘟疫区拯救灾难的新生活开始,瓦尔特从开篇的“懦弱”形象慢慢变得“伟大”(略微带着一点儿自己惩罚自己的倾向),同时凯蒂以自己的行动拯救她自己以及希望拯救瓦尔特,并从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得乐趣,获得新生,到最后瓦尔特在得知凯蒂怀孕且孩子的父亲有极大的可能不是他的时候,他还是那样的爱她,希望她离开瘟疫区,回到安全区去时,随着情节的发展,瓦尔特的形象也慢慢完整起来,最终在他感染了瘟疫于临死前掉了一句书袋(“死的却是狗”——戈德-史密斯《挽歌》,一个好心人在城里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冤仇,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死去,但是人活了下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蒂到瘟疫地区,起初是想害死出过轨的凯蒂,但最终凯蒂活了下来,瓦尔特死了),结束了整个人物的塑造。
瓦尔特是古怪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鄙视世俗的东西,却又不得不因为爱凯蒂而跟世俗生活打交道。当他发现他爱上的人并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的期望时,他原谅不了自己,最终自杀式地拼命工作,试图拯救整个瘟疫地区。从纯粹的工作上来讲,瓦尔特是伟大的。
而主角凯蒂,在认清查尔斯的自私嘴脸后,虽然认为自己的丈夫瓦尔特是更聪明的人,但是由于瓦尔特孤僻古怪的性格,她始终无法去爱他。直到瓦尔特死掉,她似乎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而她已然在修道院、在瘟疫地区,事实上已经享有了丈夫建立的威望。但是这个蠢女人,在瓦尔特死后,她竟然又被自私愚蠢但帅气的查尔斯勾引到了床上。自恋且自私的查尔斯得意极了。凯蒂却最终醒悟,自己不过是个玩物——屈从于低级的欲望,缺乏必要的自我克制,致使自己蒙羞,致使自己厌恶自己。直到最后她回到了父亲身边,决定爱自己的父亲,与他相依为命,满怀希望与勇气开始新生活时,她才最终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尤其是,她对腹中小孩的期望,更是说明了,她对生命有了自己的认识,而不是世俗地如她那势利的母亲一般,对下一代怀有自私的期望。
整篇小说,充斥着毛姆一贯的尖锐讽刺,但那些机敏的对答、犀利睿智的谈话、跳出当前事件看事情的幽默感,却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这一点也正是我喜欢的,也是推荐我读毛姆作品的那位朋友的一贯风格;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面纱》读后感8
毛姆先生串了一根线,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一本书接着一本书,让我们去解读他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终于在“面纱”里,将面纱揭开,看到了他真正想表达的东西的面目。
说起内心奔涌而出的力量,说起身体里的声音,总觉得模模糊糊是一个本质相似的东西,但又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这本书确确实实的表露出这东西是“道”,每个人追寻不同的道,每个人因自己的道而感到存在。有感于中国“道生一,一生三,三生万物”的说法,有些中国文化的元素并不是了解就能写出的,对中国现世的讽刺和美都写得恰到好处。
“最后死掉的却是狗”引用得真是非常讽刺了,这个关于出轨的小故事,这句话就是灵魂,看得是冷笑连连。一个愚蠢至极的女人,即使最后勉强找到内心的安宁,她也是愚蠢的。
其实我不太理解瓦格特一面把自己赤裸的内心给完全不爱自己的人,一面又是聪明洞悉一切,是为何。毛姆先生大概是为了体现人类对真实波动的情绪出的难以抵抗,但我觉得聪明人不会将自己陷于如此困顿和难以控制的局面。
另一个就是毛姆先生对家庭以及子女的观察是颠覆性的,一些家庭夫妻过得并不愉快,但却没有选择离开各自过,像是被一根锁链栓死,这辈子都绑在一起同生共死。在伴侣死去后,一边如释重负一边还要遮掩如释重负的心情。伴侣死去后如释重负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共同生活已成为负担还一辈子一起生活,婚姻稍有不慎便成为禁锢,抑住我们的咽喉,逼迫我们放弃抵抗。至今我对爱情甚至婚姻的看法是极其负面的,别找我谈论这些,不觉得有远景可观。
《面纱》读后感9
在生活的舞台,每个人戴着面纱,它仿佛帷幕,里面上演着这众生或执着于面纱,或渴望掀开面纱,或困死于面纱的剧幕。
第一幕在觥筹交错,轻歌曼舞中缓缓拉开。十九世纪英国贵族舞会上,女主角凯蒂戴着华丽面纱徐徐登场,她美丽面容动人,她灿灿星眸寻觅着进入上层贵族的钥匙。她自信于自己的幽默谈吐和翩然舞姿,因为这是其母,一个野心勃勃,善于经营的女人,一个戴着冰冷强势面纱的女人的十几年苦苦训练投资的结果。然,底层贵族的身份使凯蒂虚荣的心没能得到满足,她姣好面容并没有使她觅得心仪归宿。当二十五岁的凯蒂面对要成为十八岁妹妹的女傧相,而感到分外羞耻苦恼时,男主角费恩,一个缺乏魅力,极度腼腆的细菌学家,戴着自我禁锢的面纱,出现在舞台上。一往情深的费恩成功牵手凯蒂走向婚姻殿堂,从此开始了凯蒂枯燥的生活第二幕在纸醉金迷,颓唐炫目中缓缓拉开。费恩夫妇来到了英殖民地香港,香港辅政司助理戴着面纱,掩盖着自己追求官亨,自私自利骄傲自大的本质,他用他精心保养的挺拔身姿和健谈的品质成功吸引并安慰了孤寂中的凯蒂。然,当事情败露,戴着面纱生活的他们在命运的罗网中苦苦挣扎。
第三幕在恐怖残酷,瘟疫横行中缓缓拉开。费恩强迫凯蒂和他一起前往梅潭府,在这里费恩一心报复凯蒂却自锢于面纱无法挣脱,凯蒂面对中国这个异域城市,面对可爱无私的修女,威严的院长嬷嬷,还有妖孽横行的瘟疫,以及幽灵般笼罩着的死亡气息,她极力挣脱面纱寻找自由。
她意识到生活本身就戴着面纱,所以舞台上的没个人都没能豁免。院长嬷嬷与她隔着上帝的信仰,那种无意识地背负十字架的狂热赎罪心理带给凯蒂疏离。凯蒂的母亲从出生便为她戴上了那华丽面纱,这虚荣的面纱阻隔了她看向更广阔世界的目光,也阻隔了外界认识欣赏她的目光。这面纱使她愚蠢,使她毫无保留地爱上自私的查理,这面纱使她被丈夫看低,被他人称作二流货色。当她踏进瘟疫地,日日噩梦,日日流泪。当她看到城墙上寺庙,当她习惯死亡无处不在,当她主动进入修道院志愿服务,她意识到夜空很大,人生很长,她终于获得了自由。
自由!这便是一直萦绕在她心中的念头。尽管未来仍旧模糊,这一念头却像河上的薄雾,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焕发虹彩。自由!不仅仅是挣脱烦恼的束缚,解除那让她消沉的伴侣关系的自由。自由!不仅是逃离死亡威胁的自由,更是逃离让她降低人格的爱情,逃脱所有精神束缚的自由,一种抽离出肉体的精神的自由。与自由相伴的,还有勇气,以及无论发生什么都毫不在乎的坚强气质。
她挣脱了面纱。而,费恩,却极度地自我禁锢,他对她的妻子隐藏起真实的自己,他用他的面纱隔绝他人的世界,在面对虚幻破裂时,他更加躲避真实,他报复她的妻子,也厌恶自己,他自我克制不泄露感情,却不得不歇斯底里地投入夺命的实验以平衡心理。终于,他走向死亡,留下谜一样的遗言:死的那个是狗。这句话出自英国作家奥利弗·哥德史密斯发表于1766年的一首诗《一只疯狗之死的挽歌》,费恩的遗言不仅是自嘲,更像是幽愤的控诉。这表明了他的死亡也没能使他解脱。
费恩缓慢的死亡便是面纱剥离、与命运妥协的过程。
在其母贾斯汀太太身上,那庸常的面纱如肤包裹着疲惫不堪的她,使她对此毫无意识,那面纱嘲弄般让她临死时摆着令她无法忍受的柔顺姿态。
……
《面纱》这场剧缓缓落幕。
《面纱》读后感10
那描画的面纱,芸芸众生称之为,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有好多好多话想说。《面纱》是英国作家威廉·萨摩赛特·毛姆的作品,是以前比我年长的朋友推荐给我的“女孩最值得读的书”,直到上一星期我才想起来读它。我是一个不怎么读书的人,本学期我只读过两本书,如果你是个爱读书的人,那我要向你学习;如果你也像我一样不爱读书,那我建议你从情节更有趣的书读起,当你已经感受到了读书的快感,你就可以读一些更深层次的书,比如我这学期开始读了一本《暗杀大师》,它能帮助我习惯读书的感觉,让我可以过渡到对我来说更难理解的书目。但最主要的是要读完,只单单翻几页是感受不到著作的伟大的。很明显,读书能给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很多,只有亲身经历过你才能感受到。
回到书中的内容,书中对于“面纱”的解释是广义的,从我的理解,第一层面纱就是故事一开始凯蒂和汤森的婚外情。凯蒂冲动之下嫁给了沃尔特,却因为太过仓促,凯蒂并不了解自己的未婚夫,就连自己都不能说服自己嫁给沃尔特的原因,所以她更是想不到婚姻之后给他们带来的各种不和谐。凯蒂热情浪漫,沃尔特沉默寡言;凯蒂渴望幽默风趣,沃尔特生性腼腆无趣。凯蒂喜欢有风度有魅力的绅士,沃尔特长相一般不通人情,他显然完全不符合凯蒂的期望,所以凯蒂对他没有一点爱。但是作为他的妻子,她要勉强自己被他爱着,陪着他做她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假装对他的生活充满兴致。这便是凯蒂为自己蒙上的一层面纱,也是接下来种种不幸的开端。
第二层面纱来自于汤森,他在凯蒂的眼里是一个完美的情人,英俊绅士充满热情,事业很成功,而且也十分疼爱凯蒂,在他的眼里凯蒂看到了未来。然而他的表相却只是对他实质的一种讽刺,他爱慕虚荣,花言巧语,所谓的成功乃是依靠妻子得来的,他成天只顾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精致打扮上,从而用它来吸引女孩子,成为沾花惹草的资本。得知事情败露的汤森却只是丢下凯蒂,将自己置身事外,害怕这些丑闻会成为自己登上总督位置的绊脚石,他早已忘记了当初和凯蒂远走高飞的誓言,因为他不想失去妻子这跟稻草。汤森凭着他强大的哄骗技巧将凯蒂骗到手,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却全然不顾这一举动强烈的影响了其他几个人的生活轨迹。这是一张很随意,却又十分有危害性的面纱。
第三层面纱是属于沃尔特的,沃尔特在这本书里是一个可怜的角色,即使是临死之前也没有得到妻子的一点爱或者一滴眼泪。但是沃尔特并不傻,他一直是最清楚的那个,她知道妻子嫁给他不是因为爱他,也知道妻子不喜欢他过于亲密的接触她,他可以容忍妻子不爱他,但是他绝对接受不了背叛。读后感当他面纱被揭开的那刻,即使他是多么的无情和残忍,至少对于我来说也只有惋惜和同情。他将妻子带到霍乱横行的湄潭府,从此以后他和她之间不再有爱,但这并不能说服他,他完全可以在这个时候借着疫情报复她,却没有继续他的计划,他说这是他“原本的打算”,其实又怎么会不是对凯蒂残存的爱呢?不幸的是最后染上疫情的却是他自己,就像他临终前说的:“死的那个是狗。”本来应该死去的那个人还活着,而他这个“疯狗”已经死了。表面上沃尔特是借助来湄潭府报复妻子,而实际上他真正的想法或许是将自己的生命作为霍乱的试验品,并且给妻子一个领会人生的真谛的机会。沃尔特讽刺般的悲剧让人十分引起共鸣。
人们头上的面纱是生活中笼罩的一层阴霾,凯蒂和沃尔特没有爱情的婚姻、汤森的虚假、凯蒂父亲失去妻子的解脱,种种假象,和外界的光鲜亮丽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
作为一个女生,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做重大决定应该谨慎,书中凯蒂的婚姻不幸始于仓促,她和沃尔特没有太多的交流过,也觉察不出自己有没有爱他,仅仅因为父母的“女人结婚要趁早”,“身份地位要合适”促成了这场婚姻,他们就像是在这场结局茫然的游戏里赌上了自己的青春。结婚之后二人却渐渐后悔与对方走入这场婚姻,因为他们之前对未来完全没有规划,而不幸的是他们的世界观截然相反,这场筹码他们没有赢。如果说凯蒂和沃尔特的婚姻不幸是因为没有爱情,听起来也不是很有说服力。书中凯蒂的另一段情感,和汤森之间的婚外情可谓充满了爱的热情,但由于违背伦理道德以及依旧的欠缺谨慎,导致的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悲剧。所以双方的热情、价值观、以及责任心应该结合在一起,才能促成一段幸福的婚姻。
故事结尾,经历过风雨的凯蒂终于成熟,懂得了婚姻与生活的真谛,将内心所有的话变成了对即将出世的“女儿”的呵护,避免她做出和自己一样的错误的选择,书中没有交代凯蒂的孩子是否安全出世,是男是女,这样开放式的结尾没有准确的告诉我答案,但我相信它是美好的。而我作为读者,也将凯蒂的经历和自己联系在了一起,她的故事会成为我十分重要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