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的优秀读书心得1
一本读者,一篇首卷语,一页页精彩的文章,将身心浸入其中,你会以一种全新的视角看见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喜欢《读者》是因为它似乎包罗万象,展现了许多“别人的生活”。而我坚信人交往的意义就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碰撞,当两个世界碰撞融合交汇就会产生新的物质与思想。
最近这几期很多都是关于环保与科技的,毕竟是热点话题,大家都很敢兴趣我也不例外。在很多篇文章里,我都感受到这样一个词“变化”。就拿乡村来说,十年前的乡村是那样的欣欣向荣、诗情画意,而十年后的乡村,有的作者把它比作“吞噬人心的地方”“充满迷雾的世界”。我仿佛能感受到作者内心的悲哀。是怎样的深情与愤怒才能写下“祖国大好河山岂敢欺”这样的激昂之语?我不禁想问,十年有多长,有多可怕?那湛蓝的天空竟然变成了阴沉的雾霾!
那天真无知的少年竟然成了勾心斗角的奸商!那野百合竟然变成了拔地而起的工厂!虽然科技进步带给我们便利,但这是人类的进步还是退步?如果100年后机器代替了人类的劳作,那么还需要人类干什么?是不是所有人都不用努力没有目标等待死亡?也许有人说我偏激愤青,但当你看见作者笔下那千疮百孔的“家”与“乡”,你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有他的那种“扑面而来的空寂感”?也许还会有人说我不知好歹,拿着手机发着短信还在吐槽手机多不好!我和作者一样,我们并没有否定科技,我们是想说,当人类在为科技凯旋高歌的时候不要忽视了那些被某些阴谋家所淡化的负能量。
《读者》说“发展是一个永远不会停止的机器,那么操作它的人就是试试呆呆的人类”所以我想说,人类也是发展的一个牺牲品,为未来而牺牲,为后代而牺牲,伟人总是带有悲剧色彩的不是么?我觉得我一个17岁的中学生在这里大谈科技,大谈人类的意义也是很靠谱,我们的状态是正在缓冲,缓冲的动力就是听说读写,最重要的是思考,毕竟纸上谈兵人人都会,听你吹的天花乱坠,图片仅供参考,生活需要大脑。我很喜欢《读者》上的一句话“是人就要活出自己,让你的名字不要只是一个代号而成为一种标志”。而我想说的是“亲爱的,不管你是秋香还是如花你就是你,你是一个单独的完整的个体,也许你不能改变世界,但凭着自己的力量你一定可以改变自己!
读者是很好的阅读伴侣,你值得拥有!
《读者》的优秀读书心得2
当我买回一本《读者》,我都会品味着“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不可缺少的,《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道理,让你不容易忘记。
请耐心地听我把这个故事讲一遍。光滑的墙壁上,一只蚂蚁在艰难的往上爬。爬到一大半,忽然滚落下来,这是它的第七次失败。然而过了一会儿,它又沿着墙角,一步步往上爬了……
第一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禁不住说:“一只小小的蚂蚁,这样执着顽强,真是百折不回啊!我现在遭到一点挫折,能气馁退缩吗?”他觉得自己应该振奋起来,来勇敢地面对他在生活中的那些困难。第二个人注视着这只蚂蚁,也禁不住说:“可怜的蚂蚁,只要稍微改变一下方位,它就能很容易爬上去;可是,它就是不肯看一看,想一想……唉,可悲的蚂蚁!
一只小小的蚂蚁途径了7次失败都还不放弃,而让现在的我们呢?也许1次小小的挫折有可能会让我们放弃了以及整个人生,就比如一些高考失败的高中生吧!这是多么令人可悲的事啊。如果高考失败换做故事里的两个人的话,我相信他们绝对不会选择对人生放弃的,要么就去重考,要么就找工作,就从低层慢慢做起,再苦再累也会忍着。
这种精神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只要心中有盏不灭的灯,生活就会展开新的出路和生机。
《读者》的优秀读书心得3
近几天,我无意中在《读者》这本书上发现一篇令我感兴趣的文章,而我越读越有劲,深深地被吸引住,才发现这篇文章的魅力如此大,使拿起放不下,放下又拿起,十分喜欢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贼和夫妻俩在停电时所发生的事,在皇后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部,那里环境恶劣,居民生活贫困,犯罪率高,堪称城市中的地狱。可是,那里的人们在一场惊心动魄的停电事故中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爱的颂歌,因为丈夫的自私心不听妻子劝告,导致商店来了一个贼,而那个贼中了丈夫的陷阱,在这过程中他们夫妻中的问题也在一夜间解决了,这都是家庭婚姻所引起的原因,最终得知那个贼就是好人汤姆。
对于她的丈夫我感到人不应当自私自利,应当胸怀宽广,在别人有困难时献出自我的爱心诚心帮忙别人,他的妻子我感到很佩服,她应对仇恨是另有方式,她用宽容和忍耐的心对待一个背叛她的男人,用慈悲的心来对待这样一个盗贼,就像这半根蜡烛,燃烧了自我,却照亮了别人黑暗的世界。这个盗贼我也感到很佩服,他自我冒着危险,不怕自我的名誉背上盗贼的罪名去帮他们夫妻解决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读完这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无论别人存在于什么问题,我们都有一个宽容,忍耐和慈悲的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时间也看看吧。
《读者》的优秀读书心得4
认识《读者》是20多年前的事,那时我还是个上初中的黄毛丫头,《读者》是我最喜欢的杂志。节假日、双休日,路过书摊时,我会一口气买上几本,慢慢读,细细品,无须担心它的时效性。闲来无事时,我会找出几个月前甚至几年前的《读者》,随意翻开一篇,仿佛遇见一位老友,是那么熟悉、亲切,却又有以往不同的新鲜,真是“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者》中的故事篇幅短小,玲珑剔透,却醒人耳目,启人深思,充满了智慧与灵性,这也是一种无痕的教育吧。
但《读者》却很俗。
俗在内容上。每一篇选登的文章都叙述了街头巷尾、司空见惯的市民生活,极少有大企业家、银行家等精英创业的坎坷经历,也没有大歌星、大影星的绯闻逸事。它那么地贴近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就像冬日午后,大伙儿围在小院里,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讲述着邻里间的真人真事及真情。
俗在读者本身。凡是念过几年书的人,都看得懂《读者》。《读者》里没有什么专业术语,也少见什么高深言论,只要念完小学的人,都可以从中得到各自所需:或消磨了时间,或得到了启示,或心灵有了寄托,或精神得以升华。俗人雅士,层次不同,收获不同。
这么俗的一本杂志为何常年畅销不衰、为国人所推崇呢?我想,“大俗即大雅”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越是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事物,它的生命之路就越宽广,它的生命轨迹就越长远。
《读者》的优秀读书心得5
这个寒假读什么书好呢?妈妈抱来一大堆杂志,名字叫《读者》。她说,这是她以前最爱看的书,让我从里面找好词好句,学习怎么写文章。
我一开始很讨厌这堆杂志。因为平时我最喜欢看漫画书,可这书里字多画少,我觉得很没意思。不过翻着翻着,我被里面的文章打动了。
有一篇文章名字《我是那个“残次品”》,写了一个人,从小讨厌写作业,上课不遵守纪律,喜欢在老师的课上捣蛋,结果老师认为他是“差生”,谁知长大以后,他反而去了美国留学,成了一名博士,学习了很多新鲜的知识,而且结识了很多有趣的朋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学习虽然重要,但是,想像力和创造力同样重要。我们既要学好课本上的知识,同时也要爱思考,做一个有个性的人。
还有一篇文章《向洋葱认输》,写了麦当劳快餐店某一年去冰岛营业,结果发现那里的洋葱大多数都是从德国运去的,而且都非常贵。他们一直都在亏本。在2009年的一天,他们结束了16年的营业。有人说是冰岛的洋葱太少,有人说是冰岛的洋葱太贵。其实,是他们没有掌握洋葱的信息,没有把洋葱这种原材料带到冰岛去。所以说,细节决定成败。
《读者》这本书,虽然文字多、图画少,但里面的文章却都能告诉我很多道理。读了《读者》,我觉得自己了解了很多新东西,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受到了启发。我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希望同学们也来看一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