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后感
“这下咱们怕是回不去了。”“回去了就得好好活着。”这是《活着》中一段极简单、极朴实的对白,然合卷于斯,余音绕梁,震颤我心。
作者余华1960年4月出生,曾经从事过五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等。作品已被翻译成35种语言,在37个国家和地区出版。
我读《活着》,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福贵这个人,他在经历了亲人一个个死去的劫难之后,依然对生活没有任何抱怨,反而用一种坚韧的生活姿态,来承受不可承受的痛苦;用忍耐与温情承受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他艰难的、默默的活着,以果敢之心来反抗死亡与痛苦,从而展现出人性中最可贵的善良和温情。在福贵身上,我们似乎未见高尚亦或是神圣,然而我们却看到暖彻心扉的亲情,看到他在经历了生活的多种磨难后,慢慢变得坚强宽广的胸怀。他在忍受生活给予的一切后,在希望失去后,仍然不放弃,不抱怨,不诅咒生活而是用忍耐和爱去面对生活。
《活着》中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这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谁,同时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活着》讲述了太多难以承受的、巨大的苦难;讲述了丰富的泪水和无限的悲伤;《活着》还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活着,其本身就应有的尊严。活着,绝不是仅仅为了贪生苟且,活着是为了亲情不死,是为了守候不亡,是为了人生不悔。愿天下苍生真诚的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感
“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余华活着读后感
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作品艺术特色:①.苦难连环扣鲁迅说:“悲剧就是将东西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就是一幕幕面对死亡的过程②.经历风雨后的释怀富贵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个亲人,任然悠闲恬静的活着,向别人绘声绘色的讲述自己的人生境遇,没有痛苦,没有悲伤,但他那爽朗的笑声中流露的是温厚的高远情怀③.活着之义追寻只有领会懂得了死,才会领会懂得生。福贵也许明白了,我们却任在探寻。人为什么活着,也许我们到了垂暮之年才会和福贵一样豁然开朗。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余华活着读后感
刚刚把余华写的"活着"看完了。是在手机上看的,利用工作空余时间偷偷看完的。虽然没有双手捧着书看的感觉好,但是还是深深被这本书感动着。作者以第三者的身份讲述着故事。真个小说围绕着福根一家人展开的。背景是解放前解放后以及文化大 革命那段时间。本来是小地主的福根由于年轻的年少无知,沉迷于吃喝和赌博把家底都输光了。最后只能沦落为苦农民,从头开始学如何种田。让我尤为感动的是他的妻子--家珍。这个女人不管他的男人以前是如何对她拳打脚踢,对别的女人勾三搭四,她始终都是不离不弃。就算是福根破产后,她还是不顾父母的反对,继续跟着老公过苦日子。值得欣慰的是福根后来终于觉醒过来,不再去干那些风流快活的勾当,而是专心种田养家,照顾妻儿。他们的生活虽然拮据但却是幸福的。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使我感到生活是如此的脆弱;福根是多么坚强的一个人啊!是啊,人只要活着就该好好的活着。悲伤过后还要过日子。不能老是活在痛苦里,生活本来就是变幻莫测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我们活着的人更应该好好珍惜当下。即使身边的人走了也不要永远沉寂于悲痛。
以前的我很无法接受自己也会变老的事实。可是现在我觉得人只要过得开心,不管哪个阶段都是不可畏惧的。最重要的是你身边的人对你的态度始终如一。每个人生阶段都可以活得很精彩,不是吗?就算以后遇到多么不顺心的事情,只要想想福根就会觉得充满了动力。人活着就是要吃饱饭,而了吃饭而努力奋斗着。当然还要有物质生活以外的享受。我甚至觉得精神食粮比物质来的重要。我们心里只要充满爱就会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好好爱身边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吧。珍惜珍惜再珍惜!
余华活着读后感
这个寒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