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初三读后感600字1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孔乙己初三读后感600字2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孔乙己初三读后感600字3
简单来说孔乙己是一个鲁迅笔下被封建的科举制度所迫害的读书人,他的一生都在追求科举的名利中渡过,可以说是一个十分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
都说人性本善,但是在制度封建的迫害下他干了读书人不该干的坏事,多年的读书生涯使得他已经基本丧失了劳动力,所以当他没有钱来吃饭和喝水的问题的时候,他就会做一些不光彩的事来维持生计。作为一个读书人,所以他又不得不天天把仁义道德放在他的口中,他就这样一直在矛盾中生活着。孔乙己他的生活是这样的颓废,可是这只是科举的错吗?
回答是当然不是这样,其实,在那个时代,孔乙己只是大部分当时在封建科举制度的迫害下的一个例子而已,不是只有科举才能够出人头地,只要孔乙己有一点自己的生活追求,在其他的方面也可以有所作为有所收获。很多读书人都把考取功名当作是他们一生的追求,而真正能考取功名的人只是好少好少。
读书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功名利禄而去读书,那么结局必定是会不如意的。孔乙己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读书人的悲剧,他代表的那个时代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对于名利的渴求超过了对平常生活的关注。
鲁迅关于孔乙己的形象塑造十分成功传神,深刻的表现了那个时代读书人的麻木,讽刺的意味也是十分的浓厚。
孔乙己初三读后感600字4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孔乙己初三读后感600字5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