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五篇

孙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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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我读《阿Q正传》的体会之前,我想先谈谈鲁迅其人及其《阿Q正传》的问世历程。

鲁迅,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原名周樟寿,字豫山,1892年进入三味书屋学习时改为豫才,在他1898年时,只身去南京求学,同时取学名为周树人。今天我们所如雷贯耳的鲁迅,是他在1918年5月在《新青年》上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鲁迅出身于大户人家,父亲的祖父都是在当时有一定影响的封建士大夫。而鲁迅的母亲虽是“乡下人”,但也是乡下大户人家的闺女。

但当鲁迅少年时,家道已经没落了,他便一下子由小康人家坠入困顿,因此也深深领略到了社会的世态炎凉。但这并没有吓倒鲁迅,他依旧刻苦的读书,先是去了南京求学,后考取官费到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他起初在东京进弘文学院补习日语,后前往仙台医专学医,因在此之间在电影里看见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时周围一群看热闹的中国人却表情麻木时,他受到了深深的刺激,使他深刻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中国人所要医治的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写下了无数篇永载史册的文章,成就了一生的传奇。

《阿Q正传》创作于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发表在《晨报副刊》上。从小说总体结构上说《阿Q正传》的前三章基本上是一种平面的横向的性格介绍和举例1。从第四章(“恋爱的悲剧”)开始,鲁迅开始就着手将阿Q的精神特征放在一连串连贯的纵向生活细节中加以具体展现。

于是便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鲁迅的经典名篇——《阿Q正传》。《阿Q正传》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它刻画出了国人的灵魂,暴露了国民的弱点,达到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效果。阿Q的身份虽是农民,但这个形象所表现出的性格弱点却并不只是农民才具有的,它具有更为广泛的普遍性,鲁迅把阿Q性格作为国民性的最劣表现加以鞭挞,因而也就更具广泛的社会价值。因此,在作品发表的当时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甚至“对号入座”,以为鲁迅在骂他。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

在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便立即使出了自己的祖传法宝,将屈辱抛到九霄云外,回到土谷祠美美地睡了个大觉。他更可以以自身的丑恶当作是炫耀的资本,当别人说他头上的癞疮疤时,他确自傲地认为别人“还不配”。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

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

当一次英__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__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

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__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4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__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

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清朝中期,有一位洋人运了一批货物到中国沿海港口,他就让附近的渔民上船去搬下货物,可当他带着渔民走向甲板舱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震惊了。

渔民们齐刷刷的跪下了,并高呼着“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他向前一看,原来墙上挂着一幅乾隆皇帝的像。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但在当时,他所起的作用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大吗?”在鲁迅时代的稍后时期,当时还是山西省长治第四师范学校学生的赵树理就尝试将鲁迅的小说读给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的实验,结果却遭到惨痛失败——这就与鲁迅本人所期待的结果能通过他的作品开出反省的道路6的目标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落差。“7而在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在当时主要是给城市新式学生和知识分子看的,试想当时,在农村,识字的人有多少,能读得懂文章并能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的人又有多少。

因此鲁迅的文章在农村石沉大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并不能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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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

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

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__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纠结在书中的罪恶,善良,人性,兽性……盘缠纠结成一段故事,在这故事中,谎言和信任并流,憎恶和喜爱共存,熟悉和疏离同在。

这是一个赎罪的轮回,奉安拉之名,皈依内心善良的冲动,洗刷先前的罪恶,在拯救他人的过程拯救自我。

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如当时读《一千零一夜》,这个国度创造了这么奇特的这么绚烂的文化,而它的子民却仍匍匐在不可见的安拉脚下得不到解放。我想安拉的旨意不应该是创造一个阶级社会,并奴化底层人民,使其愚昧,任人使唤而毫无怨言吧。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凡夫对安拉的妄想罢了,求安拉恕罪。

然而当哈桑卑躬屈膝地叫阿米尔少爷时,疏离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了。种族血统只是借口,文化程度只是借口,甚至人的品行也是借口,对优越感的渴望并不能笼统地说是人性的恶,可恰恰是这种渴望驱使了阿米尔犯下一个又一个“罪过”。

那可以是阿米尔爸爸说的“偷窃”,也可以称为“自私”。

如果说偷窃是种罪,人的一生,要偷窃多少次呢。人究其一生,是否可以洗清这种罪过。与别人的竞争,甚至正当竞争,或许不能称为偷窃,或许应该称为明抢。那么明抢,是否是一种罪呢。这自然是后话了。

到美国后的阿米尔,体会到优越感的缺失,有了别样的感受。谦卑的心才成了他前往阿富汗寻找索拉博的力量之源。这一次,新的优越感出现,所幸的是这种优越感具有不可撼动性。阿米尔是美国人,在那个自由开放的国度有稳定的居所和生活,帮助索拉博是他力所能及的事。而他和哈桑的往事所谓的愧疚以及血缘的情分,则成为他想要帮助索拉博的理由。

阿富汗受难的孩子成千上万,可索拉博只有一个。阿米尔能否得到宽恕和原谅,没人可以决定,正如没人决定是否可以宽恕当年阿米尔的父亲对他的欺骗。这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觉,你愿意宽恕愿意原谅了,任何理由都可以找得到的。Theeyeseesonly、what、the、mind、is、prepared、to、comprehend。

阿米尔说得对:“但我认为,我不在乎别人的过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自己也有过去。我全都知道,但悔恨莫及。”

没有人能够站在纯粹道德的角度去评价别人,因为人也有其卑贱的一面。因此“我凭什么指责别人的过去”。所以作者才会借拉辛汗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我们只能这样,一旦人性的“恶”犯下了罪过,人应该只有去行善才能救赎。这样的救赎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解脱。而为了自身的解脱,这,算是“自私”吗。“自私”,是否也是一种“恶”呢。

如此说来,“罪”是否皆是可原谅可饶恕的呢。安拉的惩罚,奉安拉之名的人的惩罚,又有何存在逻辑呢。倘若一个人故意犯“罪”,再来行善,是否也可得到原谅呢。罪和善的度,是有衡量标准的吗?罪和善的区别,是谁定的价值准则呢。

旁置这样的问题,我所着眼的,还有社会的善和恶。不予人以自由,不予人以公平,尽管这自由和公平的具体定义仍需商榷,这社会不会是一个善的社会。哪怕阿米尔是一个无比善良的人,当他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少爷”的称呼时,那也是一种恶。一个纵容等级存在的社会,一个宣扬优越感的社会,它的恶,不是多少人的善可以洗刷的。

或许说,在这样的语境里,善恶有了小大之别,然而这不是大小的问题,当一个社会都在行一种恶,有知觉地或无知觉地,其中的个人的善,只能是逆流激起的浪花。璀璨夺目感人却也无力改变现状。

作者赋予了哈桑和索拉博以超高的弹弓技巧,其实只是予以弱者以丝毫的力量,偶尔这种力量还能在博弈中起制衡作用。使得弱者不至于太弱,强者不至于太强。作者也赋予了阿米尔前往阿富汗一路的“好运”,虽过程艰难曲折却也了却一番心愿。然而这只是小说,无数的不会弹弓的索拉博没有人去拯救他们,无数的去“拯救”索拉博的阿米尔们倒在了通往“成为好人的路”。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不只是贫富差距这么简单的经济术语就可表达的了。欺凌的合理化和合法化,救赎的程序化和格式化也日渐为人接受。最简单的例子,一个__商做慈善,饶恕之?严惩之?或是所谓的科学对待之?

当善成为恶人为了减轻人们对其恶的量刑的工具时,善的存在无疑是受到了亵渎,此时的善只是成为或多活少扯下围观的看客们的愤怒的嘴角的挂钩罢了。容忍恶的存在,其实也是一种恶,不是么。

阿富汗太远,塔利班也太远,可是我们的身边。所谓的“转型期”的中国,草菅人命恃强凌弱并不少见,少见的只是如阿塞夫那般用石头扔人的粗鲁罢了。更“合法”地杀人,更“合理”地杀人,用制度杀人,用生活压力杀人,用__杀人……而看客们冷漠地围观,愤怒者喷点口水,同情者讲点好话,卑鄙者推波助澜……难道,这不是一种整个社会都在行的恶么。

至少阿米尔的父亲是令人肃然可敬的,他用行动踏碎一地的空话。他明知自身也有恶,于是他不信安拉,因为安拉给不了善。于是他去行善,某种程度上他也成了安拉的使者,反思自己的恶,阻止自己作恶,努力行善。

但他逃不了那时那地的藩篱,他处在社会的上层,他用优越感去帮人,他默认了不平等及其他的存在。

事实上,当我们谈论起一些抽象的事物时,比如善恶,它们的定义永远值得商榷。于是我们总是有种无力感,这种无力感驱使人们放弃思考。但人们心里的困惑依然需要解答,于是转而投向了某种肤浅的甚至似是而非的理念的怀抱。

有时候,人们可以忘记社会,讨厌“大我”(乃至完全反对宏大叙事),活在一套扭曲奇怪的社会逻辑里,只在乎自己的一切,行不知所谓的救赎。受此书感动的读者或者会选择更加珍惜自己的朋友,然而他们是否会把素昧平生的人也视为朋友呢。

是否只有当他们的生命中出现了“索拉博”,他们才会去到“阿富汗”。

追求人类解放并不是一张口头支票,追求普世价值和追求人类解放并不相悖,甚至有一致之处。总是着眼于自己的人们永远追不到人类幸福的风筝,而他们自己也犹如一如可怜的风筝,被许多的力量操控,以猎杀别人求生存为存在的目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可以感人,也可以骗人。而在有的人心中,这个“你”,并不完全是指人,它更是为推动整个社会行善,追求人类的进步,保障人的基本权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向社会的一切黑暗宣战的骨气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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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十九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郎特的光辉之作,全书以简爱的成长经历为主线,她从小饱受磨难,很小的时候起她就失去了父母,她的童年是在屈辱和折难中度过的,自小寄人篱下,仰人鼻息中过活,她幼小的心灵屡受常人难以想象的摧残,但她骨子里的韧性使她百折不挠,坚强不屈,不向任何恶势力低头,因此也使她遭受更残酷的打击和更凶狠的折磨。

命运的不幸和与身俱来的性格让她面临一次又一次的狂风暴雨般的袭击,她象一朵娇开在荒凉的石缝中,在风雨的侵袭下,颤颤粟粟,风雨过后,单薄的身子又骄傲挺立,抬起高昂的头来,从不屈从命运的摆布,她的内心始终燃烧着生命的激情火焰,生生不息,颠扑不灭,风吹不倒,雨打不断。

她平凡的外面下,隐藏着一颗坚强勇敢充满智慧和仁慈的心,从而焕发人性的光芒和蓬勃的生机,她忍辱负重,矢志不渝地追求自由平等和光明,作为一个外表平凡而思想独立坚强的女姓,她的身上却有着凛然的正义感和傲然的气节,在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她犹如一株出污泥而不染的清莲,品质高雅,白璧无瑕,熠熠生辉,她所拥有的思想正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体现。因而具有相当的人格魅力,作者通过对这一人物的精心刻画和成功的塑造,从而使作品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艺术感染力。

据说这篇小说的诞生,在世界文坛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当时有一百多位学者作家联名推荐,带来极大的轰动效应,如春雷乍响,如星光闪耀,在文学的天空里括起一阵春风,宣起了一股热流,让众多的读者爱不释手,如痴如醉,尤其是女性读者更是如获至宝,如遇知音,可见她产生的精神力量有多大,她引领时代的潮流,振奋人心,她所宣扬的女性争取社会地位的平等和婚姻生活的平等以及对崇高纯洁爱情的追求,对生活的态度,即便是现在也是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简爱每一次成长,都饱偿生活的艰辛,她的人生的每一步充满了辛酸的血泪史,她就象一只笼中的小鸟努力地想张开翅膀,试图寻找快乐和自由的天空,却一次又一次地被碰得头破血流,差点折断了翅膀,在险象环生的人生路上,她举步维艰,她不仅要与险恶的环境作斗争而且要忍受各种人为的灾难,从精神的歧视到肉体的折磨,从苦难的童年到坎坷的求学生涯,从戴着良母面具的里德太太到道貌岸然的伍德学校的校董。

她可怜的自尊被残忍地层层剥离,值得欣慰的是,在黑暗中她看见了些许光明,正是因为这光明她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从而也唤醒了她内心最柔软的情怀,海伦和坦普尔小姐的出现使她感受到明媚的春光,她凄凉的心得到了温暖和慰藉,她们象黑暗中的航灯,照亮她人生前进的方向。

坦普尔象是一株洁白高雅的白玉兰,而海伦就象是一枝开在荒凉之地的寒梅,她的命运比简爱还悲惨,她所受到的无端的折磨令人心酸,她脆弱的生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重荷,而她却能笑对人生,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忧怨和仇恨,她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她是来自上界的天使,她是善良和爱的化身,象耶稣一样为了拯救这个世界,承受人类所有的苦难,她的慈善高尚博爱即使是魔鬼也会被她感化,铁石心肠也会为她流泪。

尽管她的生命是如此短暂,在花季之年,饱受磨难后象落叶一样凋零,在春天来临的时候,她寂寞地死去,她至死都不曾抱怨命运的不公,好象她所受到的一切痛苦和不幸都是理所当然的,好象她的存在只是忍受无休止的折磨,但她短暂的生命是多么璀璨,象流星一样划过天际,她的聪明慈祥博爱的秉性永远光照千古,她象一种无形的力量鼓舞着简爱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地跋涉和自我完善,可以说她的灵魂一刻也不曾离开过简爱。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无疑是本书的亮点,给作品画上了浓妆重彩的一笔,她们爱情虽不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却也是坎坷不平,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她们从相遇相识到相爱相恋,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爱情故事,一切都显得那样的不合时宜,但是有谁又能料到爱情什么时候来临呢?

爱情就象一阵风,她的来到没有任何预兆,也许在不经意的偶然中,她就悄悄地来到了你的身边,瞬间眼神交汇碰出爱的火花让彼此着迷,从此心中多了一份牵挂,生活又多了一些新的内容,这就叫做一见钟情吧。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不属于这一类,只是从一开始的见面就有一种亲切感,到后来的熟识和靠近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漫漫地浸入彼此的心灵,这种爱情更加悠久绵长,如陈年的美酒,越久越香,越来越让人沉醉。

爱情力量大得让人吃惊,可以挣脱一切世俗的樊篱,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作为第三者的简爱,她本能地拒绝这分不合时宜爱情,她的__善良不允许她破坏别人的家庭,毁坏别人的幸福获得自私的爱。

虽然她也想拥有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但她不得不在矛盾中忍受心灵的煎熬,由于罗切斯特的契而不舍的追求让她感动,他妻子的粗俗野蛮的行为让简爱看清了他们原本就没有爱的生活,他们感情的支离破碎和无可救药与自已无关,这也是她和罗切斯特爱情能够延续下去的理由。

可以说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纯洁的,高尚的和无私的,没有任何功利性,也是平等的,尽管他们的地位悬殊,作为罗切斯特的家庭教师,简爱从不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高低之分,从不认为自已低人一等,他们之间的交往基于理解和互助友爱,即使面对那些达官贵人,公子小姐,简爱也没有一点自卑的心理和媚态,相反内心鄙视那些人中的愚蠢无知和虚荣。

如果简爱把爱情作为进身上流社会的阶梯,作为获取金钱地位和享乐的手段,那么在罗切斯特的努力的追求下,她会轻而易举的达到自已的目的,即使仅仅是为了爱情她也有理由选择自已的幸福,那么为什么她迟迟不答应罗切斯特的求爱呢?

因为她不想玷污自已纯洁的爱,不想让自已的爱情蒙受功利的色彩,不劳而获不是她的个性,坐享其成更不是她爱的目的,她要凭着自已的努力获得幸福,同时也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和获得人格的尊严,用行动证明自已是生活的强者,不仅有独立的思想和独立的人格,而且还有理想和抱负,她不想成为任何人的附庸,实际上她一直就是生活的强者,她人生的每一步,都留下了她坚实的脚印,她不屈服于命运的摆布,她不向任何强权低头,她不会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已的灵魂和尊严。

因为这些闪光的东西才更具有吸引罗切斯特的魅力,从而也使她在与罗切斯特对等的条件下的爱情一丝不染,纯洁高尚。如果不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她们之间也许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爱恋,当简爱获得了一笔遗产,由贫穷变为富有的时候,罗切斯特却因一场大火不仅耗损家产而且在救他妻子的时候留下残疾,瞎了眼睛。原先犹豫不决的简爱出人意料地牵起他的手要陪他一起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一刻是多么感天动地,震撼人心,罗切斯特也一定会感激涕零了。

故事到此结束,在__中落幕。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吧,用这种方式给她们的爱情打上并不完美却也令人欣慰的句号,也足够别出心裁,既满足了读者渴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愿望,也让主题得到了升华,虽然有点不自然,有些勉强,但也看出作者所刻意菅造的崇高的精神境界和超凡的思想情趣,从而也体现她悲天悯人的情怀,总之这是一部影响深远的惊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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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香蕉鱼的好日子》。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纽约开始专心创作。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举成名。塞林格擅长塑造早熟、出众的青少年的形象。《麦田里的守望者》获得成功之后,塞林格变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乡间的河边小山附近买下了90多英亩的土地,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小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虽然从未放弃写作,但他在1951年之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看到这里,让我不禁想到了重要的一点,霍尔顿的身上折射出了作者的影子:内心孤独却又坚守理想。

进入正文。小说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他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__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投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却不愿读书,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第四次被校方开除。而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__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__、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__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__女。__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__,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__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囚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因为他的内心十分的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但周围的一切却又让他如此的失望与无奈。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文章的最后,并未详写霍尔顿如何回家,受到父母怎样的对待等等,而是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和一缕悲凉在额头上空盘旋。

纵览全书,小说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故事情节及脉络还是较为清晰明了的,采用大量的插叙倒叙以及回忆式的写法,使其又不乏生动曲折之感。

仔细分析一下主人公霍尔顿,发现他虽然有丑恶的一面,放纵的堕落与沉沦,但我觉得作者实际上是要反映的,是他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在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令人腻烦社会上顽强的生存下去。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__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__的,这位老师对他的话“一个不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像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污浊着霍尔顿的心灵。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则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他最讨厌看__,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__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他无法为自己设想出在社会上的立足点,最后只能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为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因为他的确是个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__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妹妹菲苾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我想象着霍尔顿面对妹妹天真的脸说这话的神情,怀着对另一个世界的希望,双眼朦胧又明亮……

与霍尔顿相比,我们对困惑和烦恼已经习以为常,因此我们更应把眼光投向我们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更何况我们是生活在*的人。理想是人生的指明灯,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未来。没有一个人的经历是一帆风顺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经历很多挫折与不幸,但我们何必气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坚持心中的理想,它就不可怕,并且很快就会过去。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总要苦一阵子。坚守我们的理想,在失败中振作,在振作中奋发,在奋发中取胜,这才是我们需要的精神。也是我从《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所读得的一点启发。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__、__等毒品……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读书课心得体会3000字5

自然界的力量无穷无尽,创造出千姿百态的地理世界,孕育出多姿多彩的人类世界。然而,人类的力量也不甘落后,人们凭借着千奇百怪的思维和林林总总的想法,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幻想来描绘、改造、创新着我们生存的世界。在这个探索的过程之中,的自然是欧洲“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了。他以他丰富、渊博的地理、生物、物理、数学等科学知识,对自己生活的社会环境的无限感慨和对海洋世界的无限喜爱与憧憬以及他无限宽广的想象力和无人能及的前瞻性,在《海底两万里》中给我们刻画了一个个形象生动、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和一个奇幻无比、璀璨夺目、不为人知的海洋世界。

1866年的“怪兽”事件引起各地居民的__,一个“庞然大物”的出现给海上的航船造成巨大的威胁。于是,合众国政府派“林肯”号远征队一探究竟。巴黎自然科学博物馆教授阿隆纳斯先生应邀带着仆人康塞尔共同前往。在船上他们结识了一位优秀的鱼枪手——尼德·兰。

小说从开头就设下悬念,引起读者的兴趣。而康塞尔、尼德·兰以及主人公阿隆纳斯教授究竟是怎样的人呢?那个“庞然大物”到底是什么呢?一大串疑问充满了我的脑袋。

“林肯”号在漂泊了好久之后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怪兽”,他们对它进行攻击,明显没用。他们很快意识到它并不是一个生物而是一个潜水艇。而且,它不是一般的潜水艇,它体形巨大、外壳坚硬、行动迅速,根本无法破坏它。“林肯”号最终还是没能敌过它,所以沉没了。而当阿隆纳斯教授绝望的在海中挣扎的时候,他忠心耿耿的仆人跟着他跳下水并保护着他。就在两人都快精疲力竭之时,尼德·兰救了他们。

不久,他们便发现他们呆在那个巨大潜水艇的甲板上,他们顺利被神秘人们救了,但事情好像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他们似乎被囚禁了。

但尼摩船长挺尊重阿隆纳斯教授,他对他们很友善,只是他始终像一个谜一样困扰着他们。他们跟着“鹦鹉螺”号将近十个月,环游海底两万里,从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到南北两极海洋。他们领略了美妙绝伦的海底生物世界;见识了各种各样的鱼类、贝类、藻类和珊瑚类;也穿越了红海,见到沉默的王国;他们在海中旅行、散步、打猎。一切是那么美好、真实,作者的描写细腻生动、引人入胜,仿佛我们也跟随着他的脚步进行了一次海底旅行。原来,海底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美丽事物,看来我们还得勇敢地继续探寻。

收留他们的尼摩船长是一个神秘莫测的人,但从与他的谈话中阿隆纳斯至少发现他是一个很有钱、很有威信的人。

他以自己个人的力量创造出这艘坚硬无比、功能齐全还带有大量奇珍异宝的“鹦鹉螺”号。他的智慧令人佩服,但他到底是什么人呢?好像没人知道!

他一心逃避人世,远离他嘴里丑陋的人们,他甘心在海中漂泊,过着平静又充实的日子。但它并不冷血,他会为他不幸死去的船员落泪,会将他埋在宁静、安逸的海底坟墓;会出手救助阿隆纳斯一行人;会严肃的对待每一个决定;会镇定的面对每一次危机;会给穷苦的人们送黄金;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伤心、会惆怅。凡尔纳笔下的勇敢、执着的尼摩船长也不过是一个有笑有泪、会伤心、会愤怒、会报复的平凡人。

虽然作者并未多说,但尼摩船长的仇恨事出有因。只是不安定的世界,无情的战乱使他痛心疾首。他会逃避但他也会报复,他不屑那些载满财富的船只,但他会同情那些贫苦的弱者。也许,在他的眼里,有些丑陋的事件伤他太深,以致他深陷仇恨之中而无法自拔。这些也体现出作者反对战争,渴望和平的美好愿望。

然而,时常与他打交道的阿隆纳斯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学者,一个教授或者说是科学家。他有自己的作品,有着好多好多知识。他在船上并不枯燥,因为他在研究。研究那些书籍,研究那些海洋深处人们不曾领略的风景和生物。我们或许也太缺少这种精神了。

他身边忠心耿耿的康塞尔着实是个善良的好人。他不顾一切地跳下水去救自己的主人,他想也不想就答应陪主人经历一趟极可能丢掉性命的旅程;他喜欢将所有的东西分类,因为他是个“分类学家”;他会在南极冰层“鹦鹉螺”号被困的时候,无私地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主人而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总是一副对什么都不以为然的样子,因为他很镇定,他对他的主人有着无限的信任。我觉得他是这部小说中最可爱的人,也许凡尔纳是将几乎所有人性的优点都放在了这个不起眼的人身上了,然后让人们觉得慰藉,原来世界上还是有这样可爱的人的。

他的朋友的性格却与他形成强烈的对比,尼德·兰脾气暴躁、冲动、缺乏冷静。他喜欢捕杀鱼类却并不喜欢__;他一次又一次地想要逃离“鹦鹉螺”号只因为他想家了。多么坚强的外表下都有脆弱的一面。但他并不自私,他先是救了奄奄一息的阿隆纳斯和康塞尔,后又和康塞尔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阿隆纳斯,他也是一个坚强、真实、无私、勇敢的人。

作者在描写这些人物时,或正面描写,通过语言、动作、神态和外貌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或侧面描写,通过他们对某事物的反应、感受来体现他们的性格。总之,作者笔下的人物形象真实、生动,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中令人叹为观止的还有那些惟妙惟肖的“海底美景图”。凡尔纳笔下珍奇各异的珊瑚、贝壳、海藻、鱼类都让人吃惊。可想而知在他的头脑中该有多少有关海洋的知识啊!他的每一次海洋探险都会为我们多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知识。

还有海底沉浸的王国、船只,揭示着人们不曾证实的世界的真实存在。那些都是世人不曾目睹的。还有死火山,沧海桑田,世事变幻,就连那炙热的火山也抵挡不了那海水的冲击,最终也只能甘心认输。还有雪白冰冷的南北极海洋,那是无人登陆的地方,是最纯洁、最宁静的世界。

当然,小说中还有一些打动人心的高尚品德,这些应当算是凡尔纳留给我们的礼物了吧!

冷酷、极端的船长会将大批的黄金送给荒岛上的落后人民,会出手救那个还没到采珠时节就冒险下水采珠的贫苦人,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珍珠送给他。这是他人性中的善良光辉,他同情弱者,所以也就自然而然地选择帮助他们。

忠诚、老实的康塞尔会在主人落水后毫不犹豫地跟着跳进大海去救他,这是多么伟大啊!

冲动、冷漠的鱼枪手尼德·兰也在阿隆纳斯和康塞尔一起将仅剩的一点儿氧气留给阿隆纳斯,他们无私奉献,更称得上是舍己为人。而我们所需要做的不过是多为别人想一点儿。

在南极,“鹦鹉螺”号被冰层夹住,所有人都献出自己的力量去凿冰。而在船上的空气已十分浑浊,凿冰的人却可以呼吸新鲜空气时,没有一个人会因私欲而延长呼吸氧气的时间。这可以说是一种纪律性,一种团队精神,更是崇高的自觉性、奉献性。正是有这种众人一心抵抗灾难的决心,他们最终成功脱险了。

总之,看完了这部小说,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那些可爱的人们,美丽的海底世界,功能强大的“鹦鹉螺”号以及丰富的专业知识都让我印象深刻。而最令我钦佩的当然还是作者凡尔纳了。在19世纪初,工业极其落后的年代,他竟能创作出如此巨大的“鹦鹉螺”号,真让人佩服。

一句话,我们要学的东西太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