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学校读后感1
当我迫不及待地读完玛格莉特·亨利著作的《风》时,我感动得流下了热泪。这是一个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如风的闪在一次次命运的捉弄下埋没于嘈杂的市井当中但在不断的抗争当中,成了英国有史以来秀的赛马品种。我不禁被阿格巴和“闪”深深地感动了,这里面的一幕幕让我看到了阿格巴的执着与历尽艰险的经历中体现出的爱与责任力量。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那是一个神圣的斋戒日,虔诚的回教徒每天从日出以前的黎明到日落都要不吃不喝,一直到日落以后才可以进食。这一天晚上,由于斋戒日因缺少食物的母马生下了一匹小巧,玲珑的小马,阿格巴为它起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胸前的麦穗纹(象征着一生都会很不幸)后腿的那颗杏仁般的白色斑点(象征着急速的记号),为阿格巴和“闪”今后的遭遇买下的伏笔。不几天后,“闪”的母亲就死了,因饥饿而奄奄一息的闪,阿格巴怕它离开自己,便用自己和别人讨得骆驼奶和野蜂蜜喂养,才得以让奄奄一息的闪活了过来。从此阿格巴开始执着的追寻“它将会如沙漠的风一样迅速”的梦想,开始了他和“闪”爱与责任的路途。
从此,瘦小,皮肤棕黑的哑巴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在“母亲”的照料下,闪的肌肉和肌腱越长越结实了。过了两年,闪应验了那颗白点的预言-----而且跑的比它的母亲还快-----闪都能跑赢所有的马儿。它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和其它马儿一样是四只脚的地上动物,它奔跑的模样仿佛是个会飞的东西,乘着风的翅膀来来去去。读到这里,我已经完全不怀疑那颗如杏仁般大小的白点-----象征着急速的记号。它已经具备了“如沙漠的风一样的迅速”的骏马了,可怜的哑巴男孩阿格巴会因此改变命运吗?我默默的为他们祝福。
可是,现在那麦穗纹才开始带给他们厄运,阿格巴和闪的命运注定是曲折的。似乎作为全摩洛哥这个国家跑得最快的马儿就行了,但是他们又做为摩洛哥送给法国小国王的礼物-----路易十五国王陛下的礼物,漂洋过海历经四个星期的苦难终于到达了巴黎,似乎“麦穗纹”的厄运,但实际上是贪婪的船长和受两位老人的名义上的法国国王造成了阿格巴和闪在巴黎不幸的遭遇。一匹急速如风的马儿拉着“可耻的货车”,这还不算国王的厨师竟然背着阿格巴将闪低价的卖给了残暴野蛮的马车夫!阿格巴为了找到他的闪开始到处流浪他遇到了好心的巧克力老板成为了唤醒人,也有了一只“老疯猫”做伴,并且和闪一起作伴,成了马车夫“一毛钱也不花,也不用付任何责任的奴隶。”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了阿格巴的勇敢和对闪的爱,感受到了船长,法国国王,公爵,马车夫等人心里的残忍和阴险。
俗话说的好,物极必反。当闪快要被马车夫虐待死的时候,一位退休的商人柯杰若看到“那匹负载过重的马儿悲惨的遭遇和那个需要帮助的小男孩”时,他用一块金币换回了他们,将他们带到了那舒适的谷仓和山坡牧场时,阿格巴十分肯定“麦穗纹”的厄运已经结束了。可是,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呢?
六年级学校读后感2
在这翡翠般的森林里,有一所“神犬侦探所”。离侦探所不远的地方,有一片茂密的森林,那是鸟儿们的欢乐世界:美丽的幽兰山谷,正值兰花盛开,山谷里弥漫着醉人的芬芳。这里简直就是一幅精美无比的画。
这正是大作家杨红樱笔下的《森林迷案》一书所描绘的内容。在这童话般场景里的主人公正是本书的两个中心人物。神犬探长金虎和青蛙博士。
读完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就是神犬探长。因为神犬探长做事很有原则,他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有一次,爸爸开车带我们去郊外玩,在路途中,爸爸看看前,又瞧瞧后,见马路上车不多,就踩了一下油门,车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爸爸骄傲地开着车,“不好,前面有交警!”爸爸惊恐地说道。“同志,请出示驾驶证。”交警说道。爸爸向警察叔叔递过一支烟,然后笑嘻嘻地说:“警察同志,有事好好说嘛。”可是,警察叔叔拒绝了香烟,“同志,按照《道路交通法》,您的车超速,处罚200元。”爸爸说:“警察同志,这次就放过我吧,下次不会了。”“不行!”警察叔叔一口拒绝了。爸爸见没办法可施,只好低头认错。看,现在的警察很公正吧。而且神犬探长金虎做事呢不仅有智有谋,而且有情有意,从温柔杀手、幼虎之死等几件事都能反映出神犬探长是个重感情的人,他能体会作案人当时作案是出于无奈,并且事后没有捕捉作案人。不过现在不行了,警察叔叔们大公无私,对犯罪分子毫不手软,同时,警察叔叔办案时公正、严肃。比如像森林迷案、吸血恶魔等几件事情中,都可以体现出神犬探长做事有恒心,即使整件事都很乱,无头无尾,不知从哪下手,神犬探长都能静下心来一一解决。我们现在的学生,一遇到困难,就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必须等着别人来处理。所以,大家要学习遇事冷静的神犬探长。
以前,我做事很不定心。比如说吧,我先去整理床,整理了一半,又去扫地,就这样,我老是半途而废,做不成一件事。可我长大要做大事,做大事要有恒心,所以,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六年级学校读后感3
因为现在独生子女多了,最多的家里也只有2个孩子,所以现在的孩子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王子公主般的生活。什么事情都要父母来帮忙或完成。对父母产生了一种依赖,就是因为这种依赖感,让现在的孩子不愿自己动手,不愿自己独立。
我也是一个依赖父母,不肯自己独立的人。但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让我想改变自己的书,那就是——《胡小闹日记.爸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主要讲了:本来,胡小闹的日子过的很平静,每天像王子殿下一样被父母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突然有一天,这种平静被打破了。班里来了一位特立独行的新班主任——高歌。
随后,胡小闹和小樱桃,闫石三个人展开了一场特别的独立竞赛,获胜者将和高歌老师一起去电视塔层的旋转餐厅共进晚餐。竞赛的过程中,胡小闹三人一同来到了一个贫穷的山村,结识了一群很贫穷但也很了不起的孩子们,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经历,他们在这里不仅收获了友谊还学会了独立。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也该学会独立了,碰巧爸爸妈妈要上班,爷爷和奶奶又得回一趟老家。家里只剩下我的弟弟了,本来妈妈给了我一些钱让我和弟弟去外面吃中饭。可我想自己学习做饭,但是我又没经验,于是我打开手机上网查寻,看了半天我还没下厨,弟弟已经在地上打滚了,边打滚边大叫:“啊!我饿了,我要吃饭!你怎么这么慢呀!我要吃了,我要吃了……”我实在被他烦得不行了,只好拿出一包零食把他打发走了。
我开始“下手了”,先做一碗蕃茄炒蛋吧,我根据网上的讲述,先把洗好的蕃茄切开,可我一切下去,蕃茄汁“啪”得一下就溅出来了,板上,锅底,我的脸上,围裙上都有了,我只好用纸巾擦干净,擦好后,我按照网上的方法打了两个蛋,把蛋打好后,在锅里倒了一点色拉油,“嗤嗤”的几声,油都溅出来了,我赶紧退后了几步,“胆怯”地拿起了锅铲,再端起打好的蛋倒了下去,“嗤”的一声,油又溅出来了,我连忙退后几步,不小心踩到了弟弟的玩具,给摔了一大跤,我扶着墙站了起来,揉揉摔疼的屁股,赶紧跑过去,“呀!我的蛋!”我赶紧拿着锅铲炒了起来,但是还是晚了,蛋早就糊了,我只好将蕃茄倒了进去炒起来,炒了3分钟,加了二勺盐,我连忙把这锅“可怜”的蕃茄炒蛋盛了出来,慢吞吞地把它端上桌。
弟弟已经等得迫不及待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尝一尝,说“还,还可以,就是太咸了,蛋嘛,就不说了。”说完,就从嘴里呸的一声把蛋吐了出来,然后跑进厨房狂喝起水来。我只好把这碗失败的“蕃茄蛋糊”赏赐给了垃圾筒。做个蕃茄炒蛋,在一般人手里是很简单的事情,可在我的手里却是那么的难,看来我还需要多多的锻炼。
我终于明白了,父母代我做事,使我习惯了懒惰;有了父母的庇护,使我成了笼中的小鸟……虽然这次没有成功,但我相信只要试着去尝试,只要多做就能成功。
我要学会自律,要向胡小闹一样独立,正直,成为一个独立加自律的好孩子,决不让父母成为我的佣人。
六年级学校读后感4
我上五年级了,学了许多优秀的课文,而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厄运打不垮的信念》。
《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讲了谈迁历尽挫折写了一部《国榷》的故事。谈迁从小刻苦好学,尤其喜欢历史,他立志要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在此后二十六年中,他长年背着行李,步行百里之外,到处访书借抄,广搜资料,在我们课本上的第112页的插图上能看出来谈迁的衣服上全都是大大小小的补丁,但无论生活环境多么艰难,谈迁都不在乎,只一心一意地写书。终于经过二十多年呕心沥血的写作,先后六次修改,谈迁在53岁时完成了一部400多万字的《国榷》,可就在即将付印的晚上,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国榷》的原稿被小偷偷走了,这部宝贵的书稿转眼就化为乌有,二十多年的心血白费了,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何况是年过半百,两鬓花白的谈迁呢,这更是一个无情的创伤。如果是我,我一定痛不欲生,一定不会再振作起来,而谈迁却从痛苦中崛起,不顾自己年老体弱,又四处流浪,到处搜集明朝逸闻,并实地考察历史遗迹,加以补充、修订,重新写了一部崭新的《国榷》,共104卷,500余万字,比原来的那一部更翔实,更精彩!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三年级时的我。那时我英语基础不好,妈妈在勃飞外语学校给我报了辅导班,一开始,老师带我们边学英语边做游戏,我很有兴趣,学的也很开心,可渐渐的,老师改变了教学方式,不再让我们做游戏,我就觉的光学习枯燥无味,就失去了学英语的兴趣,听讲也不认真。回家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学英语了,我们把钱退了吧!求求你了,妈妈我真的不想学了”。妈妈听了这话,严肃地对我说:“英语是一门主课,很重要,目前你的英语基础不好,我和你爸又辅导不了你,勤能补拙,你只有跟着专业的老师,多读多说多练习,英语成绩才能赶上去。”
想想谈迁,对照我自己,感到十分惭愧,我应该向谈迁学习,时刻有着坚持的信念,永不服输,永不言败,在困难永不屈服的精神!
是啊,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但我们要有承受挫折的健康心态和坚定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重新亮起来!
六年级学校读后感5
二月上旬,我读了一本书,叫《母石头》,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有让我悲伤的,有让我愤怒的,也有让我感动的。
“母石头”自从我发现这个题目后,我就开始纳闷:难道石头还有公母之分?作者为什么要取这个题目,通过后来的阅读我渐渐明白,石头并没有公母之分,这只是作者曹文轩的一种想象,而之所以取这个题目是因为,故事中说:熄军用神奇的公石头搭了一座城墙,百战百胜的茫军却怎么也攻克不了,没办法,茫王只好通过大王书来寻找攻克城墙的方法,后来,他们发现了母石头,并用它做大炮的弹药射向公石头垒成的城堡,霎时,熄军自以为是的,坚固无比的城墙轰然倒塌。我觉得题目“母石头”代表了茫军勇往直前战无不胜的精神。
在所有章节里最让我悲伤的片段是锄的牺牲,这个锄是谁?其实,他不过是茫军中的一名士兵,可作者为什么要把他的牺牲写的这么详细呢?原来,锄是茫王的贴身侍卫,但是,他和茫王可是结义金兰,两人就像亲兄弟似得,在无人时,他俩根本没有君臣关系,但在一次攻城中,锄壮烈牺牲,而茫王当时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射死。读到这里,我的脑中浮现出当时的景象,心里难受极了。
而在整个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却与战争无关。在一个村子里有一位父亲,他的歌声非常动听,而他女儿的歌声也极其悦耳。可是有一群巫师却想剥夺他们的声音,在一次抓捕中,这位伟大的父亲为了保护自己五岁的女儿璇,最终不幸离世。女儿璇,被一名大山里的老人收养。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尤其是这种浓浓的父爱,他让我懂得了:无论是谁,都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儿女。
不过书中最让我愤怒的,竟是正义的茫王,他为了能听到璇那美妙的声音,连自己的君王形象都不顾了,他宁愿做一名牧羊人,也要与璇在一起,有段时间,他竟然将王袍丢弃,失落的出走,这一切都是为了寻找到璇。这让我很气愤,我觉得,他丧失了作为王者的风范,不能因为一些逆境使之成为邋里邋遢的人!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也让我非常难忘,让我懂得了逆境和苦难会铺就王者之路,忧伤和痛苦能点亮生命之光,建议同学们也来阅读《母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