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长共读一本书读后感800字1
一看这本书的题目,你是否会想到一部电影《画皮》。其实这电影也出自《聊斋志异》。他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个故事,让我们明白深刻的道理。
《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名著小说,是蒲松龄写的。这本书是古代灵异,鬼怪小说的集成,有“空前绝后”之美称。他看起来实在讲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透露着作者对人生的感悟。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再将鬼怪,狐一类的故事,其实在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坏。在康熙的中后时期,也就是蒲松龄所在的那个时代,贪婪成风,赃官比比皆是,好官又能有几个呢?比作者生活好的有不少,比他生活差的有许多,然而他们也未必去考虑此事。作者大胆的`揭示那些“烂疤”,为人民提出控诉!我不得不自这里,去敬佩作者的精神。
《聊斋志异》给我带来我不同的感觉,它并不像别的鬼怪小说。净讲那些恐怖夸张的鬼故事,一点儿都不给读者有发人深醒的思想。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眼睛看到的美丽事物并不一定是梅后的。正如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往往看起来不怎样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纯洁,美好如钻石般透明闪耀的心。
与家长共读一本书读后感800字2
地坛它不仅仅仅是地坛,那里是作者重生的地方;那里埋藏着母亲的爱;那里拥有着许许多多人的故事。
与其说《我与地坛》是一本书还不如说这是作者的一生是作者发自内心的对生命、母爱与这个世界的种种感慨。
地坛——重生在作者最痛苦的时期是地坛陪着作者度过的。作者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这又何尝不是宿命呢,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地方与生命紧紧相连而地坛就是属于作者的那个地方,它溶于作者的血肉里。
重生——母爱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人都歌颂过母爱。而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并没有用过多的词汇描述母爱却让人感受到了母爱。母亲看着儿子正因失去双腿了而痛苦万分却无能为力,如果能够他宁愿受伤的是自己。从古代的“临行密密缝”到现代“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母爱无处不在。我们要珍惜母爱享受母爱的同时不好忘了感恩,不好像作者一样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重生——不放下我们要学习作者即使失去了双腿;即使曾迷茫过;即使曾想放下过生命。可他终是坚持了下来。人生总有许许多多的挫折无法避免,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因此,孩子请你一向坚持到最后。不为别人只为你自己你的家人,你要对得起为你日夜操劳的父母;你要对得起那些期盼的眼神;你要对得起你自己。
与家长共读一本书读后感800字3
《世说新语》讲的是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匹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事。刘道真,姓刘名宝,字道真,性格豁达,通经史,精音律,善长下棋,并且智勇双全,在扶风王司马骏府内担任从事中郎,后担任侍中、安北大将军,之后由于戎卫北境有功,赐爵为关内候。那里“徒”字意指服劳役的犯人,“既而”意指不久。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刘宝曾是服劳役的犯人,司马骏花了五百匹布将他赎了出来,不久后又任命他为从事中郎。当时人们将这件事传为美谈。
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时,并没什么感受,但当我读了5遍6遍乃至10遍时,就有了深刻的感受。我十分佩服司马骏的这种做法。首先,他能够不计刘宝以前犯过罪,任用刘宝,给刘宝用武之地,其次,司马骏花重金将刘宝赎了出来,能够说是对刘宝有恩,让刘宝死心塌地为自我做事。即便将来刘宝势力过分强大,也总会卖个人情。这件事传为美谈,又的民心。司马骏做这件事心思慎密,一举多得,我很佩服。他的这一做法也似乎效仿了齐桓公不计前嫌,任用管仲。齐桓公最终成就了一番霸业,而司马骏也在宗室中变得最为俊望。
生活中,我们也切不可因为他人曾有过什么过错或是做过什么不好的事而一向对他心存不满。平等待人,往往更容易发现他人身上的闪光点。同样,做错事的人也不能过分自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改。我们应有的是用心向上、改正错误的态度。
与家长共读一本书读后感800字4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与家长共读一本书读后感800字5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雾都孤儿》这本书,这本名著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笔下。寒假里我很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我几乎是废寝忘食地读完这本书的,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同时也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刚刚出生便失去了父母,成了一个可怜的孤儿,被贫民救济所收养,在救济所里,奥利弗吃不饱穿不暖,那里的管理远员曼太太是可贪心冷酷的人,她没有爱心,一次奥利弗被误解并送出了孤儿院,从此他就开始了流亡的生活,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了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想自己比他还要大一点,我现在过得可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有妈妈的爱,爸爸的呵护,但有时还要和爸爸妈妈生气,他的坚强我有吗?他的意志力我有吗?他的忍耐我有吗?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美好了,所以我们才不知道什么是苦。
另一个方面也让我看到了很多好心的人,让我想到了一个善良的人总能得到好心人的同情,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但还是死死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感受到了人世间的真情和爱。这些善良的人和奥利弗非亲非故,但却对他像亲人一样,让我深受感动,让我流下感动的泪水。我想,如果我身处那个环境我也会像那些善良的人一样不顾一切地去帮助奥利弗的,让这个世界多一点爱多一丝温暖。
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的顽强、正直和善良,不要被困难所打倒,不要被邪恶征服。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去读一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