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左右范文多篇

孙小飞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我还在读高中,那时候买过新东方杨洋老师的语文网课,他就曾经介绍过这本书的一部分内容,当时还是挺感兴趣的,打算读一读,后来犯懒搁置了。

  直到昨天王先生跟我说,如果在家没什么事情可以读读书,比赛看看我们俩谁微信读书的时长更长。本着不能输的信念,今天打开了微信读书,恰巧翻到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总想像小时候老师要求的那样写篇读后感。于是有了今天这篇推文。

  书丛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以及与四叔的交谈里第一次得知卖血开始,到他老得不能再卖血结束。许三观的卖血之路串起了整个许三观的人生。

  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稀里糊涂跟着同村的人一起,完成了这一项在村里人眼中证明身体好的仪式。这次“初体验”中,他学会了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等“窍门”。这次卖血之后,身体好又有钱的丝厂工人许三观打败了竞争对手何小勇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孩子一乐、二乐和三乐。

  第二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为了填补非亲生儿子一乐惹下的祸,第三次是为了给他睡过的断腿女人买肉骨头和黄豆等补品,第四次是在饥荒时期为了让全家人吃饱饭,第五次是为了下乡插队的一乐二乐过得好一点,第六次是为了二乐早点调回城里,这几次的间隔比较长。剩下的几次密集频繁的卖血是为了给没有血缘的一乐治病。

  许三观的这几次卖血,以及他的人生中,充满着亲情爱情与奉献,使得整个故事的构架虽然不庞大不华丽,但足够温情。

  亲情

  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一乐非亲生,但他大多数献的血都是为了一乐。一乐闯祸,一乐下乡,一乐生病。我开始不能理解,不是亲生的儿子,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对他那么好?等到我读完了整本书才大约能理解了。一乐毕竟从出生到九岁都是他当成亲生儿子在抚养,比起母亲许玉兰,一乐也跟许三观更亲,有这层感情在。当年许三观在父母去世以后去乡下找爷爷时也被四叔像亲生儿子那样对待,这算是传承。一乐在何小勇家房顶说的话也让许三观感动。所以他会一边嚷嚷着让一乐的亲爹何小勇给一乐善后,一边又默默的卖血填补一乐;会在饥荒年代卖血后只让一乐吃红薯,最后还是带他吃了面条。会在一乐生病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卖血给他治病。

  爱情

  从开头看许三观和许玉兰是没有爱情的,许三观图许玉兰漂亮,许玉兰图许三观有钱。可是许三观会在知道许玉兰有过一次不齿的经历,还生下了孩子后也没有选择和她分开。会在一乐闯祸搬空了家里后卖血把她的嫁妆把她的家赎回来。会在徐玉兰挨时在孩子面前处处维护她,给她送饭做红烧肉。而许玉兰会在许三观在大街上哭被儿子嫌弃而教训儿子。两个人的爱情其实是藏在生活的细节里。

  奉献

  许三观的一生活在奉献里,在他卖血之路上,仅有两次为了自己,一次是为了结婚,另一次是报复似的睡了别的女人,为了给那个女人买补品。其他的,一次又一次都给了孩子,给了整个家庭。他犯过错误,不应该在婚姻里不忠,但他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即使无知,也在奉献着所能做到的一切,爱,金钱,责任。

  等到了老年,在自己不能卖血了的时候,在大街上哭得像个孩子。不知道这是因为他不能奉献自己而难过,还是觉得这一生活得没有自我而难过。

  整个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包括了建国历史中的错误时期,饥荒时期,读这本书也能或多或少感受到时代的无奈和辛酸。值得一读。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