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的读后感怎么写有新意1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朔造典型的巨匠,举世闻名的现实主义大师。曾经有人断言:“自莫里哀的《吝啬人》以后,不会再有人写吝啬鬼了!”的确,莫里哀笔下的阿巴公已将吝啬鬼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然而巴尔扎克不仅大胆地拾起了这个题材,并赋予了最深刻的历史内容使吝啬鬼这个形象更加丰满,更吸引人。
我一口气用了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才明白本书描写的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与古典悲剧不同的是,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
葛朗台能从一个普通的箍桶匠一跃成为地方上首富,并不能光说他用了卑鄙的手段,实际上,他还是一个目光远、有一定水平的人。但我想,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葛朗台太过于吝啬,我们甚至不能用“爱财如命”这个词来形容他,因为在他眼里,钱比命还重要。他如此有钱,但却过着如此惨淡窘迫的生活,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巴尔扎克不说葛朗台不讲道德,相反,他描写这类拜金主义信徒自有其独特的道德观。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也不让别人家欠他什么,他认为手生来就是为了赚钱的,让钱从自己的手指缝漏出去是不可饶恕的错误。因此,欧也妮把私蓄送给堂兄弟自然是“罪大恶极”的了。于是葛朗台不顾妻子的苦苦哀求,将女儿关起来并让她每天啃面包、喝凉水。而当葛朗台看见夏尔的金子时,贪婪的本性又显露出来了。文章写道:“老家伙扑向梳妆盒,犹如猛虎扑向熟睡的孩子。”并且他的态度也180度大转弯,“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这是宗好买卖啊,乖乖!你真是我女儿,我承认你!”先前还不认自己的女儿,见到金子后,立即就承认了,只有钱才有亲人,钱才是至高无上的。这时,我们看到钱才是葛朗台的“上帝”,他是钱的奴隶,一个守财奴!
更加悲哀的是,当初纯洁善良的夏尔在爱情与金钱面前,选择了后者。他将当初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为了得到贵族头衔,他宁与德奥勃里夫人的丑陋的女儿结婚,也不和当初深爱的欧也妮结婚。与父亲和堂兄弟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她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一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名著的读后感怎么写有新意2
我们身边不乏有“吝啬鬼”出现,而在古今中外,更有许多闻名世界的“吝啬鬼”。清代小说家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就有这样的一个吝啬鬼——严监生。
最使人觉得严监生吝啬的便是他临死前的举动,“严监生喉咙里痰响得一进一出,一声不倒一声的,总不得断气,还把手从被单里拿出来,伸着两个指头。”大侄子、二侄子以及奶妈等人都上前猜度解劝,但都没有说中,最后还是赵氏走上前道:“爷,别人说的都不相干,只有我晓得你的意思!你是为那灯盏里点的是两茎灯草,不放心,恐费了油。我如今挑掉一茎就是了。”直到赵氏挑掉一根灯草,他方才点点头,咽了气。这细节说明了严监生对自己的吝啬。
虽说他是“吝啬”的,但他也有卑微可怜的一面,还有慷慨与不乏人情的一面。
他虽说很有钱,但对财产的聚敛,主要靠两种方式:一是靠剥削来占有;二是靠惨淡经营,精打细算,甚至靠生活方式上的自虐来减少开支。宁可自己生活得不够好,也要让这些钱变多。虽然,他富有了,但他生活得并不幸福,连带着一家大小生活都要精打细算,还不如普通人家过的闲适。并且由于他没有家族优势,至死也怕严老大,他活得卑微,死得窝囊。
正妻王氏病后,他延请名医,煎服人参,毫不含糊。王氏死后,他深情悼念,“伏着灵床子又哭了一场”,这不是“做戏”的眼泪,诚如闲斋老人的评语:“此亦柴米夫妻同甘共苦之真情。”这里写出了他具有人情的一面。换作任何一个吝啬鬼,就算家人得了绝症,也不会在濒死之人身上下重金。
综合这三种“面貌”,可以看出严监生其实也没那么吝啬,只不过是人们不了解他的地位或是看问题太过于主观罢了。
著名的“吝啬鬼”也可以从其他面貌透露出他并不吝啬啊!
名著的读后感怎么写有新意3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名著的读后感怎么写有新意4
今天爸爸提议带我去看电影了,因为我要过生日了,爸爸说最近新上映的丁丁历险记很好看,丁丁历险记演的是关于水手的故事,丁丁是一位自由记者,他的小狗叫白雪,他们俩见到了一位大胡子船长,他们又遇到了一位大坏蛋,大胡子船长和大坏蛋为了很多年前遗留的一笔财富打了一打仗又打一丈,总之他们的仇就是解不开,最后大胡子船长赢了,真好看还是3D的。
丁丁是个很勇敢的男子汉,因为他打败了坏人,还帮助船长找到了宝藏。他还有一只聪明的小狗叫白雪,白雪和丁丁一起帮助警察抓到了坏人。我要像丁丁一样做个勇敢聪明的人。这真是个有趣的电影啊!
我喜欢主角丁丁,他很帅,而且既聪明又勇敢!他有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狗他叫白雪。剧中还有两个搞笑的人物,他们是:“肚胖”和“肚棒”,好像是“双胞胎”他们是糊涂的警察!还经常弄巧成拙。他们还有长长的鼻子、圆圆的鼻头。剧中还有一个主要人物:阿道克船长,他是一个“酒鬼”,他是阿道克家族唯一的后代。还有一个坏蛋是:红色拉克姆,他很恶毒。
名著的读后感怎么写有新意5
不久前,我读了由埃尔热创作的《丁丁历险记》,这一套书讲述了丁丁和他的朋友们和坏人作斗争的惊险事件。
丁丁是一名记者,头上长着一撮酷酷的黄毛,可他一点也不像记者,他有时可以侦破案件,像个名侦探;有时胆量无穷,像个冒险家。他有一只忠实的小狗——米卢,还有他那些搞笑的同伴——爱酒如命的船长阿道克,破案率超低的侦探村邦和杜庞,耳朵超聋的发明家向日葵教授。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奔向月球》,里面讲的是丁丁、阿道克、向日葵、沃尔夫和误入火箭的杜邦、杜庞乘着由向日葵教授设计的登月火箭奔向神秘的月球,收集许多宝贵的数据,和一个想劫持火箭的外国间谍展开了斗争,没想到活尔夫竟然是他的同谋!但是,靠着丁丁的机智勇敢,终于战胜了他们,并把他们关在了底舱。但是,在返回地球的路上,间谍挣脱绳子,拿着手枪逃了出来,没想到活尔夫和他搏斗起来,搏斗中,枪走了火,把间谍杀死了。然而,困难远不止这些 ,但丁丁一行人一一克服,顺利回到了地球。
《丁丁历险记》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低头,不气馁,知难而进,奋勇前行,胜利一定会向你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