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的读书笔记五篇

马振华

《矛盾论》的读书笔记1

首先,这是一篇精彩的哲学论文,当然,如果我说这论文伟大也肯定没有人会持有反对意见,因为毛泽东同志是伟大地,他的东西就应该是伟大地。

其次,这篇论文似乎并不能单单从他的学术价值来评判,还必须兼顾他的历史意义,我个人一直对目的性很强的说教文字不怎么喜欢,孟子大人不是说了么:有心为善,虽善不奖,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这篇哲学论文 , 是毛泽东继《实践论》之后 , 为了同一的目的 , 即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用文章定思想,在现代可能是从毛泽东开始的吧,我想,他在纠正国内思想问题的时候肯定没有想到若干年后这成为一种风气了,当然写篇文章就能给人扣顶大帽子,厉害的不是文章,是写文章的人。

当然,我得澄清自己不是在说毛主席的坏话,纯粹是有感而发,要不这么一顶帽子扣下来,虽然不至于像以前折磨的人去跳楼上吊的,至少会说我思想有问题,入党怕是没指望了。

萨特的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教育就是强迫别人接受另外一种价值。”单教育可能没那么强的效果,所以有了考试这东西,于是,不得不把自己不认同的东西一并记下来,就好象我现在每天照镜子,结果越看自己越顺眼,反复的记忆应用之后,那些东西恐怕也会变的好象是正确的似的了。

从小就被灌输了政治思想和终极奋斗目标的我们,到底是被指明了道路,还是被抹杀了个性呢。我曾经问我的政治老师,共产主义能实现么,那时候还小,这么简单的东西自己想不明白,我老师琢磨了一会,终于说:“够戗。”“那为什么还把共产主义当目标呢。”“定远点,要不实现了以后都干什么啊。”都认为不能实现,都说能实现,这是不是就是教育的力量呢。

《矛盾论》的读书笔记2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法则。”毛泽东在其着作《矛盾论》的开头这样写道。那么,具体该怎样来认识矛盾法则呢?毛泽东认为我们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两种宇宙观

一种是形而上学,是唯心论的宇宙观,就是以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认为世界是静止不变的,如果有变化,也是数量的增减或者是场所的变更,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主要来自于事物的外部因素而非内部因素。因此,该观点不能解释质的多样性,不能解释质变现象(教条主义者即持此种观点)。

另一种是唯物辩证法,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该观点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而一种事物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和影响是事物发展的次要原因。单纯的外因只能引起事物的机械运动,即数量的增减、范围的大小,不能说明事物何以有性质上的千差万别及其相互变化。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与所有的事物之中,矛盾的存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有两方面意义: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是,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矛盾的特殊性

不同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不一样,都带有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一种矛盾区别于其它矛盾的根据,()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当中。不同质的矛盾必须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解决,正如列宁所说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事物的认识过程有两个:从特殊到一般(认识阶段),再从一般到特殊(应用阶段),这两个过程循环往复就是对事物的认识不断扩展、不断提高的过程。

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要做到客观、全面(矛盾的双方都要研究)和深入。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其矛盾的特殊性会有所改变,必须从各个阶段中的矛盾的各个方面去研究,才能提出解决矛盾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且只有一种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要抓住主要矛盾。而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必有一个是主要方面,主要由它决定着矛盾的发展方向。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转化推动了事物性质的变化,只有准确地找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及其与次要方面的差别,才能对事物的发展规律很好地把握。

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同一性有两层含义:一是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他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斗争性是指矛盾中两方面的决定因素绝对是相互斗争、相互转化的。有条件的相对统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一切形式。有些矛盾只有当矛盾斗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出现对抗(如3月29日发生在河南中牟县的施工纠纷辇人致死事故是矛盾升级后的结果),励志,有些矛盾则是由对抗性质转变为非对抗性质(如在民事纠纷过程中双方通过谈判和解)。

《矛盾论》的读书笔记3

我在写这篇读后感前,仔细地读了《矛盾论》几次,虽然对其中的理论只能理解部分,但是依然觉得毛泽东的这片文章的深深的哲理性,还有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革命状况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今读来,也能透过深入浅出的文字悟懂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

《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为基本线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本质特征和重要意义,坚持和发展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阐述这以下四个基本问题:(1)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2)认识的辩证过程,即从实践认识的过程,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3)批判“唯理论”和“经验论”。(4)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关系。

文章提到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而且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这点我是十分赞同的。以下就对这两点说一下自己的观点。

古语有云:“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自然界有矛盾,人类社会更有矛盾。人不可能脱离矛盾而生存,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人必须生活在矛盾当中。也就是所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一切事物过程的始终,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文章中说“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停止,生命亦即停止,于是死就到来”,这观点很正确,但值得关注的是,这矛盾结束了,另外的矛盾又产生了,因为同化、异化的矛盾运动停止了,仍然存在着物理的、化学的矛盾运动。所以,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由矛盾个体组成的社会乃至整个宇宙都存在矛盾。

基于矛盾的普遍性,我们必须学会怎样对待矛盾的普遍性,从而使我们在发展的道路上少碰钉子。

《矛盾论》的读书笔记4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毛泽东同志在论文的开篇就以这样一句话来引出下文,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让大家想知道为什么,事物的矛盾法则就是最根本的法则;同时又是为什么,矛盾法则,又可以称之为“对立统一的法则”。他的全文就围绕着这两个问题展开叙述,层次结构鲜明,举例颇多,让人信服。

针对第一个问题,他先是提出了两种宇宙观,并通过对“形而上学”以及“辩证法”的相互对比,向我们证明了只是光从事物的外部分析,并认为天地万物从来都不会发生质的改变也不会相互影响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是不可取的。他告诉了我们“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作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件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影响。而其中,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个事物和其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通过对这两种辩证法的分析,他告诉了我们要善于发现事物中矛盾的存在,并要认真分析矛盾为什么会存在,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全文的第二个部分“矛盾的普遍性”则是对第一个问题的更好的阐释。毛泽东同志通过对矛盾普遍性的深刻分析,向我们揭示了为什么矛盾法则会成为最根本的法则。矛盾是简单的运动形式的基础,更是复杂的运动形式的基础。矛盾的普遍性或者说是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个便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第二个是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离不开矛盾的存在,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了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了一切事物的发展。天地万物相互之间总是会有差异的存在,而差异就是矛盾,只要有差异,矛盾就不会消失,只不过这些差异表面上看起来还比较平静,并没有被激化升级到矛盾那么剧烈的斗争中。所有的事物都是具有矛盾性的,没有了矛盾,那么他们的生命也将停止,失去了矛盾中的任意一方,另一方也将不能存在。

文章的第三部分则是说“矛盾的特殊性”,他强调了即时天地万物都有矛盾的存在,但是我们在看待的时候却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是同一件事物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它所具有的矛盾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只有在我们认清了这一点之后,才能更好的解决矛盾,才能针对不同的矛盾采用不同的更好的解决方法,让事物得以更好的向前发展。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矛盾的法则之所以能够成为“最根本的法则”是有它所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的。

接下来的第二个问题,毛泽东同志通过对“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来阐述。

所谓的“同一性”说的是如下的两种情况: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事物中存在的各种矛盾之间又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推使事物不断的向前运动发展。既然这样,同一性又从何而来呢?毛泽东同志告诉我们,矛盾之间总是在不断的相互转化,不停的运动,一切对立的成分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相互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矛盾的双方是相互依存的,缺一不可,失去了一方面,另一方也不能存在,就好比上和下,左和右,得到和拥有,它们既是对立的,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是,仅仅是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还是不够的,它们更是能够相互转化,在一定的条件下,各自向着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向着它的对立面所处的地位转化。这样两个方面就不断的融合不断的相互转化,同时又是一个整体。

然而既然是矛盾,斗争总是在所难免的,对立只是矛盾斗争所表现出来的一个最基本的形式,矛盾就是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即对立,所以这个第二个问题也得到了解答。

毛泽东同志在这个论文里面大量引用经典例证,尽管都是契合当时时代的例子,但是对于我们现在的生活也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的。这篇论文告诉我们认识世界的方法,如何认识事物,分析事物,在发展事态下如何保持清醒的认识,这篇论文无论是昨天还是今天,都可作为我们处理事物的方向坐标。

《矛盾论》的读书笔记5

《矛盾论》是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系统地论证了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和核心。在《矛盾论》中,既有历史知识的厚度,又有哲理思想的深度,而且把史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具有一种立体感。今天读《矛盾论》,它的哲学思想,使我的认识的到了升华,对我个人思想发展是根深蒂固的,对我的个人价值取向和道德取向具有深远影响。读此篇文章,感想颇深。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同志首先阐明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是两种宇宙观的对立。这两种对立的宇宙观是人们对世界的不同看法。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与此相反,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不断运动和变化发展的;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为我们揭示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指出了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意义: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是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差异就是矛盾。“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普遍性之中,普遍性也存在于特殊性之中,两者是相互联系的。矛盾的特殊性有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在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时要用发展、全面的观点,多方面、多层次分析和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既要分析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和同一发展过程不同阶段的矛盾的特殊性,又要分析不同事物的矛盾和与之相联系的矛盾。

针对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毛泽东指出,事物发展过程中包含的各种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要区分其主要的和非主要的;矛盾的双方,其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必须区分其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为我们指出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对主要矛盾方面,毛泽东指出:“矛盾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对不同性质的矛盾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

针对矛盾的同一性问题,毛泽东指出:“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种矛盾是现实的矛盾,矛盾着的双方互相依赖、互相转化是有条件的。同时指出,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斗争性是绝对。“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一切过程的常往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客观事物中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一切矛盾都以一定的条件向它们的反面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同一性中存在斗争性,特殊性中存在普遍性,个性中存在共性,这就是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在实践中,必须具体研究各种矛盾斗争的具体情况,不能不加分析地套用理论来解决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