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读书心得1
我的一大爱书乃《诛仙》也,此书有无尽的魔力,勾人心魄、摄人心魂,让人欲罢不能。
此书述说了一个悠远,甚为曲折的故事。
主角张小凡无意中卷入一场佛、道、魔三大门派之争,身怀佛教大法投入道家门下,后被掌门真人发现,导致张小凡投入魔教经历一番挣扎,回归青云,并用诛仙古剑击退了魔教的第三次大举进攻。最后隐居在了草庙村。
每当我看此书时,我便被一股魔力生生拉住了,并驱使我再三阅读这本著作。似乎自己便是男主张小凡,走进书中去经历如此一番波折,虽然我已看过多遍,作但是《诛仙》无穷无尽的魔力还是能驱使我落泪。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日月无情,转千世屠枭雄。”一句道家名言,毫无掩盖地流露出一人悲伤的情怀,就算乞天拜地、求日诵月,可天地仁慈过吗!?日月留情过吗!?
“谁愿意孤苦一生,谁愿意孤单数日,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无霜?”若不是求情数十年仍无进展,又怎会深情到无法自拔?
“什么正道,什么正义?你们从来都是骗我,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我算什么啊!”小凡之师普智授大梵般若,并将小凡投入青云(小凡的村子——草庙村的人全被屠杀),小凡一直想复仇。不料,杀手是、是普智神僧!
“我杀你有什么用?杀了你也救不回她。要是杀人有用,这天下的人,我早就去杀了。”自从碧瑶为小凡挡下了通天峰上那惊心动魄的一击,小凡就变了。若是杀了天下的人能救回碧瑶,这天下,有几人会活着?
只有人会变啊……
诛仙!遇神诛神,遇仙诛仙,天下一奇剑也。《诛仙》,勾人心魄,摄人九魄,天下一奇书也!
《诛仙》读书心得2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很有哲理的一句话,领起全文。
——题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这本小说的主题思想。
许久不曾翻开的《诛仙》,在骤然听见笔者续写消息的情况下,又不由得再次捧入手掌。逐渐浮现在脑海的一个个身影,好似都在对我露出难以名状的笑容。。。。
在读小说,又会有全新的感受吧?
阵阵石墨味的书香,再次把我带入了那个与之平行的世界,与小凡凝视,和万人往对峙,并着诛仙剑的层层拨丝抽离出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人物,辗转反侧的故事,我再次被萧鼎带入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个不属于我的世界。那段令人牵肠挂肚的故事,它只能,也注定是属于张小凡的。
“石墨味”不妥当,石墨是一种矿物,没有味道。 可能作者想说“油墨味”。
那个决定了他命运的破庙,是不是仍孤零零的矗立在那片荒芜的野草丛中呢?那块被大黄叼去的狗骨头;那根貌似凡物的“烧火棍”;那句没能应景而出的“看见的是你”却还是在我脑海中徘徊难散。仿佛是游魂洄魄。
纵不是天潢贵胄,惘不成一世英豪的小凡。却是用其独特的方式,将其那并不高大的身躯镂刻进了我的脑际。一个只有模糊身影,着一袭出尘黑衣的年轻人。用其独特的魅力诠释着生死,悲欢,离合。
在大竹峰上与其朝出夕归的师姐,在竹林雨夜陪其淋了一夜雨略显狼狈的白衣俏影;乃至而后在青云上顶上为其挡住惊天剑势的娇小身躯;在焚香谷中被其释放的的曼妙女子;总是傻的天真的糖葫芦女孩儿、、、、在张小凡漫漫人生中的她们组成一道难以抹去的倩丽风景。为那个平行的世界增添了不少的色彩,正因为有了她们的存在,所以张小凡的世界才不再只是单调的黑白灰三色主系。
旧时意,沧桑过,还记否,伤心人。白发枯灯走天涯,一朝寂寞换宿醉。兽神呵!曾几何时,兽神还不是兽神。他只是玲珑的他,在他看来,玲珑也是他的玲珑。虽千万人吾往矣!杀天下是为伊,而最后却仍是因为伊而命丧黄泉。命为伊生,愿为伊亡。。。。。
那一年的不易,还只是一个憨厚矮胖,但却性格坚韧的汉子,其貌不扬的他不知怎地竟也被师门选了去,这怕也是其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了,至此,他也是成了一代内秀于外的天才。人到“中年”,收了个与其一般无二的傻徒弟,大竹峰一脉本该是其乐融融,而之后的一切却是被安排好的悲剧,当年的小凡怕是也没想到会有如此波折,再忆起往昔岁月,也只能在一声叹息中悼念已逝去的师傅与师母吧。。。。。。
概述故事情节
大气磅礴的故事框架,交错横杂的人物纠葛,像是纸一般被用力揉过再被重新展开的情节,让人揪然寞落,为之扼腕。是他?是她?还是它?再一次的踏上张小凡所走过的路。望着路上那一排排凌乱难以辨认的足迹。停下了步伐,循着脚步的渐远,慢慢的抬起了头。仿佛是时空的交错,那并不高大的身影,在余晖的映照下,侧出了半个影子,蓦然回首,相视一笑。。。。
《诛仙》读书心得3
看过许多小说,但让我最难忘的小说是《诛仙》。
《诛仙》是科幻小说、奇幻小说,围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__!”来写的。
《诛仙》,里所说的是一个少年的故事,诛仙里分为道、佛、魔,三个圣教。道在《诛仙》所说的是:“青云门、焚香谷。”佛在《诛仙》里代表的是:“天音寺。”魔教呢,就有五大派教,在书里出现的有三大派系,分别是:“鬼王宗、合欢派、万毒门。”
书中的主人公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诛仙》里有许多兵器,如:“噬魂魔棒、天琊、伤心花……”
《诛仙》写的是:“友情、亲情、正和邪的搏斗……”
《诛仙》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有多大困难、挫折,一定能“斗”过去的。
《诛仙》读书心得4
从小到大乱七八糟的小说也看了不少,“仙侠”可以算作一类吧。《诛仙》便是这类书中我的启蒙读物之一。每隔几年我都要重新看一次这本书,人懒也就仅仅看过三四次,对这本书感悟说不上深,但每一次自己都会有不同的看法。
其实最开始看还什么也不懂,就看看各种“热闹”的情节,也是一个坚定的“凡瑶党”,痴情咒曼声低唱下,以生命和灵魂为赌注挡下诛仙,这份轰轰烈烈让我神往。再往后又觉得“凡雪”其实也不错,比起碧瑶的炽烈,无畏生死,陆雪琪的情感的绵密太过辛苦,不动声色的冰雪面孔下波涛汹涌,十年默爱而斩钉截铁那一句“我不愿”更令我动容。
但现在看来,两者无分高低,同样贯穿男主一生,更应该看中的是作者对主角的刻画。张小凡,普通而不起眼的名字,可命运的翻云覆雨下,注定不平凡。鬼厉,征战杀伐、狠辣绝情下是十年尽心竭力为那渺茫希望痛苦的支撑,颇为心疼。
人无完人,尽管是我的启蒙读物,现在看来也是很多缺陷。不说作者功力、笔法以及对很多东西的描写那些优点,其实我觉得这本书前30%,也就是碧瑶死后那部分是很OK的,但后面的内容太过繁杂。感觉作者想表达的太多而又有些乱,实在让我有一丝遗憾。另外,不是说烂尾,但确实挖了太多让我期待的坑没有填,这也让我着实难受。
毕竟看书不是为了看人家哪里哪里让自己觉得不好什么的,是看好的、精彩的。如今看这本书,除了男主和两位女主的线,我更钟情于故事里那些配角细腻的感情:与林惊羽的友情,与田不易夫妇的师徒情,与鬼王的恩怨,六尾和三尾共死之情,兽神之于玲珑,野狗之于小环,鬼王之于碧瑶。。。。。。太多的情感,太多的精彩,这也让我一直读不透这书,每次的感受也各不相同。这也类似于“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或许我读一千遍也会有一千种感受吧~
一个平凡的人,走出了不平凡之路。人生是要经历一个怎样的过程呢?他们的执着或者甘愿是否值得?这都已经不在重要了吧。因为他们的经历让我知道,一个人并不需要做到完美,只要我坚信自己的信念,而执着不移地走下去。
心所愿,力必至!
《诛仙》读书心得5
在神州浩土上,你诞生了,你出生于青云门下的一个小村庄,因为村庄惨遭屠杀,所以你和林惊羽进入了青云门。
你虽然天生愚笨,但你勤能补拙,你虽然资质不高,但你毫不气馁,你虽然法力不强,但你有勇有谋,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毫不低头的真正英雄。
你,张小凡,你是一个幸福的人,你的六位师兄把你当成家人,兄弟,无时无刻给你温暖,给你鼓励,让你一颗纯真又美好的心充满了爱。
在一次七脉会武中,你和你的“烧火棍”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因此被苍松道人怀疑是青云内奸。你的命运坎坷,既悲惨而又凄凉。
你拥有黑心老人的“噬血珠”,也有“摄魂”,这两样东西是魔教戾气很重的法宝,它不断吞食着你的内心与理智,因此,你坠入了魔教。
你进入了鬼王宗,成了副宗主鬼厉,法力突飞猛进,你的性格天翻地覆,被人称为“血公子” 。你深爱碧瑶,可她却离你很远,远得无法触摸。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了解你的内心。你为了碧瑶,不顾自己,用尽自己全部的力气,心思来救她。我为你骄傲,自豪。我喜欢这样的你,散发着男人魅力的你。
最后,你背叛了鬼王宗,用诛仙仙剑杀死了鬼王,自己不顾一切牺牲了。
你是一个英雄 ,为了别人,你舍己为人,我喜欢你这个角色,我希望你能成为一个令人永生难忘的角色,令人羡慕的角色,一个浩气长存的角色!
这本小说,我已不知阅读了多少遍,每次静下心来回顾,都有一种莫名的气体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