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三篇

孙小飞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这本书比较趋向于成人化,但我觉得高中生也值得一读!但是要做好重读的准备…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习惯上,经验上,想象中,我们都会认为“重”让人无法承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到了昆德拉这里,我们忽然听到“轻”让人无法承受。昆德拉真是不走寻常路噢~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读完这本书,虽然有的还是不明白,但是大致有个轮廓。昆德拉揭示了人类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但他和我们一样,无力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永劫回归”是不可能的。民族历史、个人生命都只有一次性,没有初排,没有草稿,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安知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不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怎么可能避免媚俗呢?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

  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昆德拉由此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表示了怀疑,而那是我们的前人认为理所当然而又坚信不疑的。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读完《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感受很多,故事中的四个男女从自我过去的生活中逃离出来,带着生命里的伤痕,追求所谓的“真实的生活”,但“真实的生活”在哪里?我想“真实的生活”就是他们经历着的。以前的我们都会认为生命是沉重的,但作者却提出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这么一个反命题。那么在我们生命中,何为轻?何为重?

  特蕾莎、萨宾娜于托马斯,就像白玫瑰与红玫瑰。一个是纯洁,沉重,令人窒息的感情,一个是轻盈,放纵自由的叛逆。她们代表着托马斯生活的两极,相隔遥远,不可调和,但两极同样美妙。

  特蕾莎对托马斯很依靠,她的爱很沉重,是令人窒息的。托马斯也爱她,他们之间的感情无疑是完美的,但也很累人。特蕾莎的童年没有得到过多少母爱,她身处底层,自尊敏感,读书是让她与这个粗俗,灰暗的生活区分开来的东西。在她内心深处,憧憬着一种有教养,温情的生活。冥冥中她在等待,等待一个她渴望中的那种男人来拯救她。这个男人不期而至,就是托马斯。托马斯对特蕾莎的爱是无法解释的,第一次见面时,他就对她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怜爱,那是对一个孤独无助的女孩的怜爱,或许应对这么一个林黛玉式的楚楚可怜的女孩是所有的男人都无法抗拒的吧。但他对感情还没有那种准备,还没准备负起职责。对职责,他一向是害怕的。他不明白自我是因为疯狂,还是感情,对她,他产生了像父亲,兄长般的爱,保护她的柔情。更多的时候,他感到的是自我有罪,要隐瞒,要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特蕾莎的嫉妒,怨艾。但不可否认,托马斯之后对特蕾莎的爱已经到了无法自拔的程度了,分离之后,他停止和别的女人的性爱游戏,不顾一切地回到特蕾莎的身边,随之而来的却是他命运的彻底改变,因为政治迫害,托马斯被辞去公职,不能再当医生,他以往引以为傲的医生的职责和使命都

  一去不复返了,失去了一切工作和社会地位,一无有,他的生命开始变得无足轻重。表面上,特蕾莎是弱者,但她的软弱是咄咄逼人的,她“耗费自我一生的精力,滥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总是使他就范,直到他不再强大,变成她怀里的一只野兔。”“仿佛她在他脚踝上套上了铁球”。他被特蕾莎的爱捆住了,直到生命结束。对托马斯来说,特蕾莎的爱是他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

  萨宾娜和托马斯,本质上是同一种人,他们都渴望自由,逃避束缚,在一齐调情,欢娱,他们在思想上是同等成熟的,相互理解的。七十年代的捷克,处于社会的压制氛围下,托马斯对一切所谓道德和职责的东西,都感到恐惧。他追逐的是自由。和不一样女人的交往成了他自由的一部分,所以他不断地能够与女人交往,却不研究要负责。在他的女友中,仅有萨宾娜最理解他。她常说,“我很喜欢你,因为你是媚俗的对立面。在媚俗的王国里,你会是个恶魔。”萨宾娜的反叛个性和苦难经历决定了她能够理解托马斯的逃避,萨宾娜就仿佛是另一个托马斯,她的一生都在背叛,背叛她严厉的父亲,背叛家庭,背叛令她感觉压抑恐惧的环境。她和托马斯一样,内心向往自由,逃避一切束缚,寻找着真实的自我。不一样的是托马斯找到了特蕾莎,而萨宾娜却选择继续背叛。没有真正经历过苦难的人永远不能体会经受过苦难的人的内心,成熟叛逆的萨宾娜认为她和弗兰茨之间有着一种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所以萨宾娜选择再次背叛,飘然离去。而萨宾娜在继续漂泊多年之后,才意识到弗兰茨的爱其实才是她幸福的归宿。每当看到暮色苍茫中幸福人家的闪亮的窗户时,她不止一次地感到双眼被泪水打湿。在萨宾娜背叛的人生中,所向往的,其实可是是“两扇

  闪亮的窗户后,生活着一个幸福的人家。”然而,一切都已为时太晚。她最终的爱也被自我丢弃。之后,托马斯和特蕾莎在车祸死去,萨宾娜与过去的唯一联系也断了。在生的世界里,值得回忆,证明过自我存在的人和物都渐渐消逝了。她就变得无可比拟的轻了。萨宾娜的杯具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的轻。当亲人、丈夫、感情和祖国一样都没有的时候,没什么可再背叛。又有什么值得留恋呢?此时的她,生命只剩一片虚空。

  正如托马斯在失去一切之后对特蕾莎说的那样:任何人都没有使命。当你发现自我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的时候,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