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1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2
“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题记
如果论文采华美,那么《受戒》一文算不上什么上乘之作,然而只读一遍汪曾祺的这篇小说,我就已经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朴实无华中,却透露出一种境界,一种常人无法企及自然和谐之境,一种令人向往的另类桃花源。
庵只是小庵,庄只是小庄,而主人公也只是小孩,一切显得那么的恬静自然。庵内住的并不是尼姑,而是一群和尚,也许是因为地方太小,所以不敢自称是庙,干脆也随便称它一个庵。庄是赵庄,因为里面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姓赵的人家,但是人口也并不能与一般的庄相提并论,于是也随庄这一名称叫庄。开篇作者并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副看似平常的画面,两个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点,却在主人公小明子的出场下,变得千丝万缕,而庵与庄本身的名称又奠定了小说的整个基调。
从一开始的命中注定要做和尚,到读书认字,再到与英子的初始相伴,一切明子都显得像是逆来顺受,没有反抗,只是默默的选择了接受。明子没有为自己的出不出家去争辩什么,也许出家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毕竟在他们那儿出家并不是人人都能摊上的美差。因为出家需要诵经识字,所以明子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去读书,当约期来临,明子顺理成章的跟着舅舅一起来到了荸荠庵,做了一名小沙弥。路过繁华的闹市,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这些当然也引起了明子的驻足,但也就是那么一刻的骚动,却并未影响明子的行动。在去荸荠庵的路上,明子认识了英子,英子的爽朗大方,也许从一开始就敲开了明子小小的心扉,而明子的聪明单纯也渐渐的博得了英子的芳心。地理位置的便利,为两人的交往提供了便利,而且这两家的地理位置可谓相当和谐,一个是湖中之岛,一个是三面环柳,就这样英子和明子成了邻居,随后两人一起插秧,一起打谷,一起听蛙声,一起看流星,一起除草······明子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孩子,长相画功嗓音,借用英子的一句话就是“一十三省数第一”,而明子也确实没有辜负英子的一番评价,为英子的大姐画的绣花图样可谓栩栩如生。这一切都显得平静如水,然而明子的心却显得不是那么平静,当明子和英子两人都划船至四处无人的芦花荡子时,明子就无端的觉得心里面很紧张,于是就开始使劲地划桨,这种变化也许明子自己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在现实的行动中,却表现在潜意识中无条件的为英子及其家人做实事。到明子受戒的时候,英子出船送明子去善因寺,英子的心情看似比明子还激动,善因寺中的那些清规戒律也似乎对英子来说都是多余的,于是在英子离开之时,她大胆的在中僧侣无声的饭桌上大声的跟明子说再见。明子的受戒期满,英子主动的去接明子,当得知明子有可能被当选为未来的善因寺主持之时,英子果断的让明子不要当什么沙弥尾、方丈,而此时也许是太怕失去明子,英子便大胆的跟明子说出自己的心声——要做明子的老婆,明子也许并未想太多,因为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很自然,他答应了英子的所有要求,这也是明子的心声。
明子未曾为自己争取什么,从来也未曾去奢望什么,然而故事的结尾明子能得到的似乎都已经得到,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这也许就是道家多说的无为不治。明子的境界不是一种刻意追求,而是顺其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英子的一家人也许都对这种境界的一种衬托。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庵中的管事,但是他没有给自己安一个方丈或者主持的名号,而只是很实在的让人称作当家的。庵里面的和尚吃肉也从不隐瞒什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也会跟平常人家一样杀猪吃肉,寺庙的那些清规戒律似乎在这个小庵中不起任何作用,平时的时候庵内的和尚也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明子的三声罄就全部代替,而平时的业余生活也是很丰富,摸纸牌打麻将,输了之后,当家和尚会肆无忌惮的说“妈妈的!又输了!下回不来了!”,这些看似不正常的寺庙生活,但在这里却显得那么的自然,人们不会去批评这些人,反而越发觉得亲敬。
故事说到这里基本结束,但是小说所阐述的思想并未随之戛然而止,反而留下了更深的回念。到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怎样的生活状态才是的?到底什么样才算入境,才算真真成佛?也许以我现在的年龄还不适合去回答这些问题,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而且自己有幸能够跟大师产生一丝共鸣也是本人的荣幸,不是去恭维,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共鸣。小说的从人物到环境都显现出与桃花源异曲同工的境界,自然与和谐,这也就很好的诠释了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境界,人活着贵在自然,就像一颗树,渐渐的与自然融为一体,适应风云变幻,适应鸟兽虫侵,春发秋落,日月更替,于是可得日月精华。然而这种境界在我们人身上真的可得吗?当然这种境界在现实中是难得的,小说中的生活的人物似乎已经入境,然而却又不曾真正入境,唯有明子做到真正的大彻大悟,不去刻意追寻,而已在潜意识中去践行。古有老庄,他们也同样追寻这种人生境界,但是他们并未能成功,虽然他们已经理解这种境界的精髓,却都未能摆脱一种人为的修饰,因为他们有出仕的念想,又刻意追寻这种境界之嫌,所以庄子在其《逍遥》篇中也阐述了他自己的苦闷。汪老也许也是在苦苦追寻这种与自然融合的一种境界,此种境界乃真是人生命的意义之所在,然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未曾解决过,因为它本身也存在着一种悖论,一面人要追求一种自然和谐的状态,另一面人是社会人,他有自己所面对的一切,生存与发展,你必须要选择自己的方向。我们不能在结尾选择自然和谐,但是我们能在过程之中去践行这种自然,所以说我们不能完全入境,而就是半入境的状态也很少有人企及。
汪老给我们留下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状态才算是入境,才算是成佛。这个问题与前面提到的人生的意义是一脉相连的,说到底还是一种无我的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们并不讲究什么寺庙的繁文礼节,却道是跟平常人家一样,过着一种洒脱的生活,吃肉打牌,但这些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佛家弟子的觉悟,相比较那些表面仁义道德,暗地里男盗女娼的勾当,这种境界更高尚更可算的上是一种佛性。佛教源自于印度,当初佛教刚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并未曾有过像现在这么多繁文缛节,所谓的这些清规戒律只不过是约束修行者地一种手段,一种标准,如果你能达到一种顿悟,就像六祖慧能那样,直接继承弘忍衣钵,又何必讲究外在的其他约束呢。当然能够成为慧能一样的法师又有几人能,所以凡尘俗世的人必须要有这些限制的约束。小说中的这些和尚就代表的一种境界,这种佛家的境界与人生意义想呼应,体现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姑且成为自然和谐之境。
不管做什么事情这种自然和谐之境都可谓是的境界,相信汪老早已经对这种人生问题有所顿悟,虽言其非追求深刻,却让人有无限的感悟。作为后辈,我要想达到汪老的这种思想境界,可谓任重道远,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只不过附庸风雅肤浅一回,但是我会继续追寻前人的足迹,去探寻这种自然的境界。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3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4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5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