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拖欠账龄1-3年
a、 收回钱款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钱款的`1%-4%
b、 以物抵账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货物价值的1%-3%
二、 拖欠账龄3年以上
a、 收回钱款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钱款的2%-5%
b、 以物抵账提奖比例为清欠回收货物价值的2%-4%
三、 特别难清欠及减少公司损失的个案,具体提奖比例由集团领导班子结合清欠难度确定。
四、奖励金额及方式
清收账款到达我公司指定账户或取得货物抵账相关的法院有效裁定或判决后,依据实收的钱款金额或抵账物的价值,经集团领导班子制定提奖比例及本案相关人员对提奖奖励的分配比例后发放。
五、清欠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及要求
1、清欠人员应接受集团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2、在清欠工作过程中,清欠人员应对其清欠行为的合法性负全责,要处理好与清欠对象的长远关系,避免短期行为,及时将各阶段工作情况反馈单位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及公司相关部门。
3、奖励金额涉及个调税由清欠奖励受益人自理。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