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局部门法主题宣传的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涟依法办〔2015〕3号文件精神,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部门法主题宣传行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为成员的部门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分管领导和盐政科长负责向县政府法制办请示汇报,加强协调沟通,其他人员密切配合实施。
二、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涟依法办〔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运用好传统普法手段和形式的同时,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引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介扩展普法方式,不断加大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协调力度,做到法治宣传广播有声、荧屏有影、报刊有文。
三、活动实施
按照县法制办的总体要求,结合县盐务局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首先,利用LED屏全天滚动宣传此次活动,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其次,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重点学习国务院颁发的《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管理条例》,将法规条例中的重点章节、重点条款贴进宣传栏;第三,积极主动与县卫生、电视台、联通等单位协调联系,争取支持,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部门法规进行全天滚动播放。最后积极开展“执法服务社区行”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在县城大型社区及务大乡镇集市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真假碘盐鉴别和健康咨询活动,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提高全民食盐安全健康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围绕“部门法宣传”活动主题,明确活动重点。要积极主动争取县政府法制办指导支持,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强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形成食盐市场监管合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服务方式,确保服务效果。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运用多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