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1
根据《xx省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
2016年10月17日是第x个“扶贫日”。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必须精心组织开展好我区“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裕安区“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省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区将设立主会场,区政府领导,各乡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第六批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队长,扶贫专干,民政办主任、贫困村两委干部将参加会议。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承办。
(二)开展专题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今日裕安》组织专版进行宣传。
内容:一是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我区的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宣传扶贫战线上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会同今日裕安编辑部共同承办。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
“扶贫日”前后,分别在区政府网站、区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等主要门户网站发布扶贫公益广告。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共同负责。
3、组织全区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
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负责。
(三)参加扶贫公募活动。
根据要求,区将参加省级组织的扶贫公募活动。
1、活动主题: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2、活动内容。
(1)扶贫项目认领。由区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负责筛选申报需认领的扶贫项目。动员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自愿参与项目认领。全区各包村单位要结合所包贫困村,积极带头认领。
(2)社会各界认捐。
机关单位、个人捐款。请区直工委倡议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区人武部倡议驻区部队官兵捐款,区台办倡议台胞、华人华侨捐款。
企业捐款。请区工商联倡议民营企业捐款,区商务局倡议外商投资企业捐款,区农委倡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捐款,区扶贫办负责动员全区扶贫龙头企业捐款。
社会公众捐款。请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等网络公众平台,播出扶贫公益广告、贫困地区系列报道、扶贫项目介绍,倡议社会公众捐款。
捐款者可以指定捐资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指定捐赠贫困村的可直接汇入该村的三资账户,未指定的可将捐款汇到省慈善协会专门账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2321012100077109),由省慈善协会集中汇入裕安区扶贫资金专户,所捐资金全部用于我区的扶贫开发。
(3)积极参加“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10月17日下午在稻香楼礼堂举办的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四、组织领导与前期准备
(一)组织领导。我区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区扶贫办与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部门协作。区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扶贫日”各项活动的开展。区直工委负责动员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区人武部负责动员驻区部队参与活动,区台办负责动员台胞、华人华侨参与活动,区工商联负责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活动,区商务局负责动员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活动,区农委负责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活动。
(三)会议部署。方案下发后,以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名义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扶贫日”活动,组织方案实施。
(四)前期宣传。区委宣传部和区扶贫开发领导组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各级各单位和有关新闻媒体共同做好“扶贫日”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2
2014年,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定为全国“扶贫日”,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地区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三、活动安排:围绕全国“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部门职责任务。以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县直部门2016年全国“扶贫日”工作协调会,区分责任,明确任务。
时间: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同志参加。
(二)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扶贫济困活动氛围。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
1.营造全国“扶贫日”活动氛围。发布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以哈、汉文字公开发布参与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县扶贫开发办在主要街道悬挂关于“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各乡(镇)在辖区内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宣传、募捐台,县扶贫开发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结合本部门优势和特点,制作扶贫帮困展板,10月17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在政府对面小广场展示,开展扶贫济困专项宣传活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宣传短信内容,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在活动期间发送手机短信。(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2.深入基层采访、宣传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以“扶贫济困,你我同行”活动为主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采访宣传活动,制作专题报道,扩大全国“扶贫日”社会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三)精心组织策划,开展扶贫济困专项行动。开展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等丰富多样的系列扶贫济困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引导贫困农牧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组织募捐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负责)
时间:10月17日至31日
2.开展厂矿、民营企业募捐活动。由商经信委组织各驻地企业向“扶贫日”活动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扶贫龙头企业应积极带头向“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捐款资金打入县国库专项账户,账户名称:xx县国库支付中心(基建专户),账号:xxxxxxxxx,开户行: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款项用途:xxx 收入。各企业要将捐款名单及金额在10月18日上午12:00之前报商经委、县扶贫开发办,联系人:马丽亚,电话:xxxxxxx 。
3.组织开展居(村)民“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捐赠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开展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行动。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及“访惠聚”住村工作组,在“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各项扶贫帮困活动。
5.以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活动为载体,开展政府、市场、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融情行动。将每年10月份作为全县的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在此期间,县直各单位、各行业集中开展调研走访贫困村、慰问贫困户等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各行业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能源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信息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计划生育扶贫等到村入户融情行动,创新行业扶贫机制,制定和完善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四)开通监督举报电话。10月17日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及募捐款物等存在问题,举报电话设在县纪委监察局,电话: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成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和私营业主参与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扶贫格局,不断扩大“扶贫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募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监察机关将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加大扶贫新闻报道的力度。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 活动以及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文章、专题报道,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募捐工作。开展全国“扶贫日”爱心捐助活动,接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上的一切募捐款项,除定向捐赠、工矿企业捐款由xx县“扶贫日”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资金专户,负责日常管理以外,其他各级机关单位、部门募捐款项一律用于所属对口帮扶及“访惠聚”贫困乡村的扶贫帮困等活动,接受县纪检、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监督。10月18日前,将募捐款物统计情况(附表)报县扶贫开发办,县扶贫开发办适时统一通过xx县政府网公示。
(六)活动总结。10月1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报送活动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开展与贫困户“结对子”、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的系列扶贫活动情况;筹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好的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