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配合全国第XX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美化校园语言环境,促进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发展。我校将举办“迎国庆诗歌朗诵比赛”,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二、参赛形式
各班选拔15~20人参加学校比赛,鼓励全员参与。
三、报名时间
9月28日前,各班将参赛题目报少先队部。
四、参赛内容
歌颂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歌颂家乡、亲人感情的诗歌、散文及古今诗词均可。
五、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为20XX年9月30日上午8:30。
比赛地点在学校操场。
七、朗诵要求
1、朗诵形式不限(建议在集体读中能有个人读,或男女分读的诗歌朗诵形式,会有加分)。
2、朗诵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备配乐带。
八、奖项设置
本次朗诵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若干。
望各年级各班积极组织,把这项工作做好。
为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推普工作走出校园,走向家庭,实现推普工作家校共振,在全社会掀起“学说普通话,说好普通话”的热潮,县语委、县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初中、小学开展“我帮家长说好普通话”主题征文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帮家长说好普通话。
二、参赛对象
全县小学、初中全体学生。
小学组:4—6年级在校学生。
中学组:全县7—9年级在校学生。
三、征文内容与规则
(一)征文内容
围绕主题开展实践活动,通过亲子互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家长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升普通话运用水平,让普通话成为生活语言,让文明用语成为生活习惯。参赛对象紧扣主题,通过征文作品反映“我帮家长说好普通话”活动中的过程、感悟、体会。
(二)比赛规则
1、初赛。以中心校、县直学校为单位组织初赛,要求学生全员参与,学校认真组织评审、表彰,其中各中心校上报小学组、初中组各10篇,县直学校上报15篇。
2、决赛。县语委、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和“指导教师奖”,发文通报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推荐到省、市评选或媒体发表。
(三)相关要求
1、紧扣主题,内容积极,体裁不限(记叙、议论、心得、随笔、故事等)。小学组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中学组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参赛作品用A4纸单页打印,标题宋体小2号字,正文仿宋3号字,行距28,排版美观。文章最后注明组别(小学或初中)、学校、班级、学生姓名、家长姓名、指导老师姓名。
3、严禁抄袭、下载,如有雷同取消参赛资格。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稿。
4、各校要充分发动学生广泛参与,鼓励家长积极配合,切实组织好本次活动。9月15日之前将优秀作品上交至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