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集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随着手机的普及以及手机功能的不断拓展,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日益突出。为避免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创造良好的教与学氛围,向学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学习环境,借鉴区内外中小学手机管理的经验,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强学生手机管理主要是为了规避以下可能引发的问题:
1.引发攀比心理;
2.导致偷盗、抢夺和潜在的欺负行为;
3.影响学习,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扰课堂、考试作弊等;
4.垃圾短信、不良图片、照片或视频及上网不安全因素等对学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影响家庭教育,比如家长通过手机与孩子谈话而忽略面对面的交流和关心;
6.从微波辐射安全角度来看,学生经常使用手机可能有害身体健康。
二、具体规定
1.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学校。
2.如果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学校,学生及家长必须填写承诺书,家长务必陈述学生带手机入校的理由。并获得学校批准。
经学校批准同意带手机进校的学生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携带高档手机到校;
(2)在课堂上必须关机;
(3)非紧急情况,在校期间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机,如通话、发短信、玩游戏、拍照、摄像、上网等;
(4)同学之间不得相互借用手机;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师办公室充电;
(6)出于安全和礼貌,不允许使用耳机;
(7)必须确保手机中没有暴力或低级的图片;
(8)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带手机入考场,考试期间可交由老师暂为保管。
经学校批准同意带手机进校的学生使用手机应承担的责任:
(1)在上学或放学路上手机丢失或被盗,学校不承担责任;
(2)在校期间,如果发生丢失、损坏、被盗以及因辐射引发健康问题,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3)若因充电或其他行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手机所有人承担;
(4)建议学生为手机设置密码,学生要对手机涉及的隐私负责,学校对手机中的信息资料的损坏或丢失不负责任。
3.家长如需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老师或门卫等途径传递信息;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学生可以使用学校设置的专用电话联系父母。
三、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1.如果学生带手机,而没有提交承诺书或没有被学校批准,手机须交由学校暂收代管,并通知家长一星期后取回。
2.学生违规携带手机到校或获学校批准带手机到校而在校内外违规使用手机,初犯予以全校通报批评,重犯予以校级处分,屡教不改者直至开出学籍勒令退学处理。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其它可以随身携带的移动通信工具,包括各种式样的电子音视、游戏机等便携式无线娱乐设备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针对我校学生中使用手机者日益增加,并且有些学生不能正确使用手机(如:课堂中电话铃响、上自习时玩手机或听音乐、就寝后长时间上网或短信聊天、考试手机舞弊等),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就寝秩序,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的状况。学校为遏制过度使用手机风气蔓延,帮助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就寝的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允许学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机(节假日等学校放假时间除外),其它时间一律不能使用手机。
第二条:走读生一律不能携带手机进校园;住校生的手机每周星期天早自习时主动配合上交到班主任处统一管理(妥善保管);每周星期六中午发回给学生。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师的手机,教师应提供方便。
第四条:凡在规定时段外携带并使用手机的或在教室充电的,一律收缴手机和充电器,学期结束时由家长到年级组长处认领。
第五条:凡在规定时段外携带并使用手机的或在教室充电的,将纳入文明班级考核与评比方案中班风班纪条款,每起扣除班级考核分2分。
第六条:学生上交手机或收缴手机时,有关机、取出手机卡的处置权利。
第七条:政教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对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的,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信丰县第二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