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监测方案范文

张东东

  1、监测内容

  由于在本工程范围内,基础堆置深度较深,为确保邻近地铁一号线、沪杭线、明珠线等运行正常,就要在选择合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测控制。

  监测内容和监测测点的设置主要满足三方面的要求:①满足车站主体结构安全的要求;②满足周边建筑及管线保护的要求。③已投入运行的地铁一号线、明珠线、沪杭线等站安全要求。

  (1)满足车站工程结构安全的要求(A)在软土地基中进行深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过程中,每个分步开挖的空间几何尺寸和支撑墙体开挖部分的无支撑暴露时间,与周围墙体、土体位移有一定的相关性。这就反映了基坑开挖中时空效应的规律。加强监测工作可以可靠而合理地利用土体自身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控制土体位移的潜力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在深基坑施工中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B)在深基坑开挖施工中,要保护基坑围护结构的安全,必须加强对影响变形的一些要素的监测,如墙体位移、坑外水位、和坑底回弹变化的监测,同时,还要加强对支撑轴力变化的监测。也就是说要对影响基坑变形的因素、变形量和变形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综合监控,以便及时向设计和施工反馈信息,做好信息化施工。

  (C)基坑围护结构的监测内容有墙外地表沉降、水位、墙体沉

  降、墙体测斜、支撑应力、基坑回弹、立柱沉降、孔隙水压力、土压力等。

  (2)满足相邻的地铁一号线站及明珠线的安全本工程与地铁一号线相接,由于土体开挖,会导致原有车站及区间隧道周围应力场的变化,使原来已形成的应力平衡体系遭到破坏,从而容易使车站主体结构及区间隧道出现变形。对现有车站主体,会造成沉降、墙体变形。为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就需加强对原有车站的监测。监测内容有:车站主体的沉降,主体外侧的土体位移。考虑到地铁一号线于运营状态中,对其监测应采用自动监测体系。

  2、监测测点的布置方法

  基坑保护等级为一级,基坑施工期间采取信息化施工,须对每一开挖段进行监测。根据设计的要求,基坑施工监测设置如下内容:

  (1)基坑周围地表沉降;

  (2)围护墙体的深层位移(测斜)及墙顶位移与沉降;

  (3)基坑周围地下水位变化;

  (4)支撑轴力变化监测;

  (5)坑外土体测斜;

  (6)近地铁一号线站土压力及孔隙水压力监测。

  (7)市政管线监测;

  (8)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

  (9)原有车站主体沉降监测;

  围护结构体系监测测点布置

  (1)地表监测点:原则上沿基坑周围间隔20m设一地表沉降监测点,此外在近地铁一号线站基坑两侧设置一组监测断面,每一断面5~6点。

  (2)墙体沉降、位移点:每开挖段两侧各布设2点。

  (3)墙体测斜:根据分段开挖的特征,保证每一开挖段有一墙体测斜点,每25m左右布置一墙体测斜,计20孔。测斜孔深与连续墙体深度一致。

  (4)支撑轴力:每二开挖段设1个断面,每断面3组。每个断面设在支撑上。

  (5)基坑回弹:基坑回弹测试点,每50m设一组。每组埋设4只磁环。

  (6)坑外土体测斜:沉基坑外边布置,间距为30m。

  3、监测设备安装顺序

  各监测设备仪器的安装随基坑工程的施工步序而开展,基本按如下顺序进行:

  (1)地下连续墙施工时,同步安装墙体内的测斜管及土压力测点。

  (2)连续墙及坑内外加固施工完后,钻孔埋设坑内分层沉降管,坑外的水位管、孔隙水压力测孔和土体测斜孔。

  (3)连续墙顶的圈梁浇捣时,同步埋设墙顶的位移测点,并做好

  测斜管的保护工作,进行初始值的测取工作。

  (4)基坑开挖前,应测出各测试项目的初始值。

  (5)第一道钢支撑施工时,同步安装轴力计,并测出初读数。

  (6)随着基坑的开挖,第三道、第五道钢支撑的轴力计随支撑的施工而安装。

  (7)设备安装好后,应做好标记,加强测点的保护工作,提高测点的成活率,使各监测点成活率在90%以上。

  4、监测频率

  (1)监测自始至终要实施跟踪监测。跟踪监测就是要按开挖工艺要求安排频率。基坑实行分段开挖,监测频率要密切配合这种一段、一层、一块的施工工艺需要,每挖完一段、一层、一块土后就要测一次,每撑好一道支撑后也要测一次。使监测与施工密切结合,跟踪施工,为施工提供可靠的数据,指导施工。跟踪监测就是要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来安排频率,施工节奏快时,监测频率要增加,施工进度放缓时,可适当放宽频率。

  (2)为了防止出现纵向滑坡事故,监测期间,在特殊季节(雨季)、特殊工况情况下,对放坡开挖的坡脚稳定性和坑内降水状况进行观测,防止土体纵向滑坡的灾害性事故发生。

  (3)监测自始至终要与施工的进度相结合,监测频率应与施工的'工况相一致,应根据基坑施工监测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监测频率。

  (4)围护结构施工期间,环境变形监测和被保护对象的变形监测

  应保持在最低频率。在每一施工段影响范围内的测点,以“周”为时间单位进行测量;其余区段以“月”为时间单位进行测量。

  (5)基坑开挖期间,每一开挖段内的测点应保持每天1~2次的监测频率,其中有特殊保护要求区段每天2次,无特殊要求的开挖段每天1次。未开挖段每周1~2次。

  (6)底板完成的区段,监测频率为每周1次。但在换撑时必须测量。

  (7)地下主体结构施工结束2个月内,对建构物和地下管线的监测为每周1次;以后每月1次,至变形收敛。

  (8)各监测项目的测试及测量频率,应根据实际的开挖步序,调整各监测点的实际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

  5、测量技术及要求

  所用测量仪器使用前均经过专业部门检查核定,合格后使用。测量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工程师担任。

  测量精度

  高程测量误差≤0.5mm;地墙测斜误差≤0.5mm;支撑轴力测量测误差≤10%;地下水位测量≤10.0mm;空隙水压力、土压力测量≤1.0kPa。

  6、监测资料的提交

  (1)监测测量结果在测量工作结束后2小时内提供,出现险情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

  (2)监测资料每日以报表形式提交,报表要对应工况,工况要以图表反映,说明施工时间及相应施工参数。这样有利于对监测报表进行综合分析,提高报表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3)每一施工阶段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有数据、有分析、有结论(沉降变化曲线)的阶段小结;

  (4)全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提交总结报告。

  7、监测质量的控制

  (1)在测量工作开始之前,对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进行全面检查和标定,保证仪器正常工作;

  (2)工作时,定人定仪器进行测量,以减小人员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