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路运营质量管理
1、三公司线路管理,须严格执行总公司确定的运营标准,按标准组织运营。对线路投运车数、营运时间、行车间隔、停靠站点按照总公司要求进行管理。
2、每条线路每日投入运营的车数按照总公司运营管理部计划配车。
3、运营车辆满载率:高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90%以下,平峰时段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60%以下;全日线路平均满载率控制在80%以下。
4、根据线路营运标准编制线路运营计划。编制运营计划须依据季节的变化,符合客流状况。调整运营计划涉及行车间隔变化的,须及时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变更。
5、公交线路首、末班车按线路服务时间准点发车。保证线路运行间隔正常,不发生责任性大间隔,同一线路合理间隔发车。
6、车辆准点出场、站,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及运行时间段行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及超速、串、压车行驶。
7、因重大活动及市政工程施工,需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时,必须根据总公司运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由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在实施前统一发布信息。
遇有突发情况,导致线路临时调整时,服从总公司运营管理部统一部署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变更前和恢复后向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报告。
8、建立公交线路正常运行的应急预案,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安全行车管理
1、在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持中速平稳行驶,注意安全礼让。驾车时严禁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超速行驶,违规超车,开斗气车;严禁溜站、越站及乱停乱放;严禁带“病”车行驶;严禁疲劳驾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闯信号;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号。
2、未经安全培训的司乘人员不得上岗。
3、车辆在进站时100米内不准超越机动车,30米内不准超越非机动车。顺序进站,距路边30公分,靠边停正,前后车辆保持安全间距。车辆在线路的首末站应按规定的区域顺序停放,保持安全间距。车辆进站时因站区无法停靠在站外下完客后,须二次进站带客。车不停稳不开门,门不关好不起步。车辆出站时,驾驶员应当注意安全,认真观察车辆仪表工作情况,关好车门,平稳起步。
4、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导乘客,并立即报修。在等待救援时,车身后设置警告标识,夜间需开视宽灯或设明显标识,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
三、服务管理
1、司、乘、站、调等窗口服务人员挂牌服务,仪表大方、举止文明、热情服务;耐心解答乘客询问,正确使用普通话,做好“五照顾”(老、弱、病、残、孕乘客)。
2、司乘人员应该积极疏导乘客顺序上车,避免拥挤。遇有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上车,及时主动宣传让座。
3、车辆从首末站发车前,调度人员应督促司乘人员及时到岗,让乘客提前上车,以保证车辆准时离站。遇有乘客跑来乘车,在车辆没有移动时,应停稳车辆,主动让其乘车。
4、司乘人员及时劝导乘客在行车中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车厢内吸烟、编织织物等,以免影响安全和他人健康。
5、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驾驶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并负责安排乘客改乘其它车辆,同线、同方向车辆的司乘人员不得拒绝,并不得二次收费。
6、站员及司乘人员应熟悉本线路沿途主要站点换乘线路,熟悉主要旅游景点、商场、机关院校,方便乘客咨询。
7、乘客上车后乘务员应劝导乘客主动买票及刷卡,向乘客宣传和解释《乘车规则》,配合稽查员和检查人员对运营工作的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8、站员应当严守调度纪律,按规定程序,计划放车,正确预报发车车号,做到准点发车。主动维护站区秩序,确保站区安全。
9、站员应督促司乘按行驶线路检查行车标识,确保头、腰、尾牌齐全并行驶路线一致。
10、在冬季气温低于10度时,车辆必须原地升温后再行车。
11、车厢内广播音量适度,确保乘客听清报站器的提示语。夜晚调低音量,使用安全及服务提示语。
12、车辆营运中正确使用报站器。报站器内容设置规范,使用正确。
13、认真严格遵守票务管理制度,使用备足车票,文明售票,杜绝票务违章、票务事故。
14、车厢内设置长效的服务监督电话,具备完善的投诉接待、处理、反馈体系,建立来信、来访、投诉接待和处理情况工作台帐,接受乘客对安全文明服务的监督。
四、车容车貌管理规范
1、车容整洁,漆膜完好,车身外表无破损。
2、平峰一趟一清扫,雨后及时清洗,车辆内外无积泥、脏物,玻璃明亮无缺损,清洁无污渍,地板干净,座位无积水,车门无油污,无卫生死角。地板、座椅、扶手、车门等处为重点保洁、达到六净一亮。
3、车身外部规定位置标明三公司名称、标识、自编号和在车身规定位置设置规范醒目的头腰尾牌。
4、各种营运标识(含车辆自编号)字体、颜色、规格符合总公司规定标准,与运行线路保持一致,清晰无破损。
5、车厢内规定位置设有线路示意图、乘车规则、服务提示用语、服务电话。
根据总公司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为认真组织好今年春运工作,确保乘客来得了,走的好,走的安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春运时间
20**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40天。
二、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三个服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把春运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公交”、“和谐公交”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我们要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全面做好各项春运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科学安排运力,确保客运畅通;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三、春运工作的目标
努力实现不发生乘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载现象,不发生特大恶性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不发生无照无证经营。
四、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组长,xx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春运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任春运办公室主任。
值班电话:*******
传真*******
值班车辆:xx
服务热线:*******
五、要求
1、营运方面
(1)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召开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准备工作,充分调动生产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春运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树立全局观念,要顾全大局,认真执行总公司下达的生产营运班次计划,驾驶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卡班卡次。
(3)强化正班正点意识,教育驾驶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营时间运行,自觉维护营运秩序,提高正班正点率,使乘客能够安全、及时、便捷地乘坐公交车辆。
(4)做好特殊天气的准备工作,安排好特殊天气的`各线路班次计划,如遇特殊天气,要立即执行,确保班次正常运营。
(5)加强租赁车的管理。严禁出现甩客、拒载、打骂乘客和非站点停车上、下客及私改运行线路等行为。严格执行规定票价,不得借机乱收费、乱涨价。农历除夕,租赁线路的末班车原则上定于下午20:00点,不得提前收车。
(6)全力抓好优质服务工作。要求驾站人员统一服装,佩戴好服务标志,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杜绝服务纠纷和投诉。保持好车内外卫生,直达车座椅头套要定时更换,确保服务、卫生达标。
(7)教育引导驾乘人员坚决服从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站务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进出站各项管理规定。
2、安全方面
(1)严把驾驶员适任关。春运前,要与每位驾驶员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并对所有参加春运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进行一次增强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应对冰、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严禁无证驾驶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2)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把参加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关。春运前对所有参运车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特别要做好“四系统”(电路、动力、转向、刹车系统)的检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对符合技术条件并签定《春运安全责任书》的营运车辆发放“20**年春节道路客运证”,作为参加20**年春节运输标志。要严格执行冰、雪、雾等恶劣天气客运车辆管理规定,采取防滑等措施,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时,坚决不得发车。严格执行包车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严把“三品”检查关。加强对旅客行李的“三品检查”,明确驾驶员、乘务员对途中上客行包的检查责任,确保对旅客行包的检查率达到100%。要建立“三品”检查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放行谁负责,坚决不让“三品”上车、出站。要制订以消防、“三品”检查、防爆炸、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4)严把检查和隐患整改关。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特别是对历次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及参加春运的车辆,要重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机务方面
(1)进一步强化出入库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排除。对不进行出入库检查的车辆要注明原因,对无故不参加出入库检查的驾驶员要进行严厉处罚。加强租赁车辆出入库检查,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应修复并复检合格后方可上线运行,严禁车辆带病上线运行。强化小修工作,坚决做到小修不过夜。
(2)要预先准备必要的车辆配件,备足燃油燃气,杜绝因配件、燃油、燃气造成的停车停运现象。如出现长时间停车停运,查明原因,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3)加强车辆保养工作。加强对驾驶员车辆例行保养的检查,进一步加强车辆一、二级保养工作。
(4)在站头设立故障车抢修点,设置明显标志、联系电话。站头抢修点要有全局意识,不得拒绝修理其他兄弟单位的车辆。不得擅离职守,要切实为运行服好务。
(5)要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抢修。本着就近维修的原则,要坚决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
(6)要进一步组织驾驶员及有关人员学习天然气客车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天然气燃气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不允许有天然气泄漏的车辆上线运行。不允许天然气汽车用汽油、天然气交替使用运行车辆。车辆行驶中发现有天然气泄漏,要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20**年春运,是对分公司综合工作和实力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展现公交企业形象和员工良好精神风貌的有利时机,我们要上下一致,同心同德,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公交品牌,展示良好的特色企业文化,让和谐公交、便捷公交、平安公交成为我市春运期间的闪光点。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的程度,提高运输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加快公交客运经营结构调整的步伐,实现公交客运产业升级,促进我市公交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推进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的意见》,特制定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改造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界定的市内公交客运线路和车辆中,现仍未实行集约化经营或集约化经营不规范的线路和车辆。
二、总体目标
1、通过采取“线路整合、股份合作、产权置换、整体收购”等方式,促进我市公交客运规模化经营,努力打造名牌企业,实现一线一公司、一公司多线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2、通过采取“股份参与、到期收回、评估买断”等措施,规范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模式,达到线路集约化经营的目的。
3、通过采取“准入许可、延续经营、车辆更新”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进程。
4、通过对公交客运线网的规划改造,实现一级网络公司化、二级网络集约化、三级网络规范化。
5、到20xx年,建成运行有序、市场稳定、企业规范、群众便利的公交客运市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前期准备工作。
1、宣传发动。各公交客运企业利用一年的时间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公交客运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要了解公交客运线路的经营许可、经营期限、产权关系及违章处理规定等,为推动集约化经营奠定基础。
2、在推动集约化改造之前,各公交客运企业要按照公司的章程和要求自行解决好不符合法律的相关业务,如承包、租赁车辆等问题。在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进入集约化改造程序。
(二)实施阶段。
在各公交客运企业达到集约化改造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
(1)在政府的引导下,对线路进行统筹规划,对未列入规划的线路不予办理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
(2)在行业管理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协调下,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经营线路进行线路公司化改造。参照《公司法》模拟股份公司组建线路经营公司,线路公司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借助骨干企业实行非法人治理结构)组建股东会和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义务,并对线路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线路公司股本设计x股,在规定的范围,客运企业按车辆数计价入股(经营业户以车辆评估计价进入客运企业股本,经营业户股本的分红由客运企业在线路公司分红中列支),按照同股同利,盈亏共担的原则,实行年度核算,在除去应缴费用及办公和备用金管理费用外,一月一结算。
对暂不入股的企业或业户应允许其经营到《**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期限,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经营。入股或改造后的经营业户,既是线路公司参股客运企业内部的股东也可申请作为司乘人员从事线路经营,领取工资。客运企业内部业户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或买卖。
(3)对在营线路、车辆采取承包、租赁经营的,按照客运企业与业户签订合同的条款,由客运企业收回线路经营权进行集约化改造。
对一线一公司的线路,制定线路集约化经营规划,到期收回纳入集约化经营。
对过去擅自处分经营权或变相处分经营权的客运企业,要在妥善处理好与承包、租赁业户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将车辆和经营权收回后进行集约化经营。
(4)根据《**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规定,整顿规范公交客运线路及车辆,对利用各种形式处分经营权的客运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收回其经营权,并对相关客运企业依法处理。
3、扶优扶强,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对经营管理不善,资质条件不符合《**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客运企业,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骨干公交客运企业进行整体收购,收购所需资金由企业筹一块,政府补一块的办法解决。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规范化经营。
四、采取措施
1、为推进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的步伐,自20xx年4月1日起,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以承包、租赁方式新增公交线路及车辆的行政许可。
2、公交客运线路承包、租赁车辆的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在企业做出承诺的前提下,可以增加一个经营权期限。
3、鼓励公交客运企业采取整条线路同期更新车辆的办法。如果个别车辆到期,可由客运企业暂停该车的运营,减少车辆时可适当增加班次。如果运力不足,在报请行业管理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临时开行加班车。
4、根据淄交运【20xx】29号文件规定,对新进入市场的公交客运车辆由市道协客运专业委员会召集专家共同招标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确定或调整车型。车辆及车型中标后方可进入市场运营。具体标准为:
(1)区县内的公交线路一律使用7米以上公交型无人售票车辆;
(2)区间公交线路使用中级以上且车身长度7米以上旅行型客车;
(3)通乡镇村线路使用公交型或中级以上旅游型客车且车身长度均在7米以上;
(4)部分线路因故需要调整车型时,只能在以上两种车型中选择,并经专家认定。
5、自20xx年1月1日起,对没有纳入集约化经营规划的公交客运线路不予办理延续经营或车辆更新。
6、各客运企业要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上报本企业集约改造方案,同时用三年的时间理顺明晰产权关系。
7、对从事集约化经营的公交客运线路及车辆,将按照国家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交客运集约化经营改造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孙家友同志为组长,任迎远同志为副组长,市运管处、各区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陈国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吕会清同志任副主任,市运管处客运科具体负责全市公交客运集约化改造的日常工作。各区县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我市公交客运集约化改造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