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部门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建设和谐**,今年继续对国税局、地税局、技术监督局、药监局、社保局、工商局、国土局、统计局等八个垂直管理部门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得分排序、择优奖励、结果向上反馈”的激励机制。
一、考核内容(100分)
(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成效(60分)
主要考核部门在发挥职能作用时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到的推动作用。年终由市级领导、乡镇、街道及开发区领导,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测评。其中,市级领导测评30分(一类30分,二类20分,三类10分);乡镇、街道及开发区领导测评20分(一类20分,二类15分,三类10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测评10分(一类10分,二类8分,三类5分)。
(二)民生工作情况(30分)
1、有民生工作职能的部门,完成《**市20xx年民生行动计划》中分配的.任务得20分,完成“千户特困户结对救助活动”任务的得10分,否则按比例加减分。
2、其它部门完成“千户特困户结对救助活动”任务的得30分,否则按比例加减分。
(三)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情况(10分)
1、参会率(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
2、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和贡献。
3、临时布置的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只扣分,不加分。凡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每旷会一次扣1分;凡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公益活动,每漏参加一次扣1分;凡市委、市政府布置的主要工作,未完成一项扣5分,下不保底。
(四)招商引资及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只加分,不扣分)
1、招商引资
根据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得分直接加分。
2、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每扶持新上1户民营经济企业加5分,上不封顶。
(五)特殊贡献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部门,领导班子给予特别奖励。具体标准、考核办法、奖励方式同市直部门。
二、考核方法
1、分项考核。
2、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3、民主评议。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凡考核总得分数在60分以上者,与市直部门一并按分计奖。
2、考核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