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方案范文
XX年9月党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特别是党的xx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大力加强本地区的xx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XX年3月,xx关于树立*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积极响应,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热潮,涌现出一大批体现*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党的xx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二、奖项设立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在各地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其余入围人选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三、评选标准
全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XX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中国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参评“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
四、评选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参评全国道德模范。各省(区、市)成立由文明办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地活动组委会)。
(二)发动群众推荐
1、7月下旬,主办单位向全国发出《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中央主要报纸和主要新闻网站全文刊发),明确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群众推荐途径和办法,分配各省(区、市)推荐名额,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2、7月底,各地活动组委会在省(区、市)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各级文明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可以向所在省(区、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全国和各省(区、市)活动组委会以及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电子邮箱:wmbxtz@qiewo.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邮编:100806。全国总工会电子邮箱:niyanfang@acftu.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邮编:100865。共青团中央电子邮箱:85212199@xx,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全国妇联电子邮箱:fulianjyc@qiewo.com,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邮编:100730),群众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各地群众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和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推荐的人选,由全国活动
组委会和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部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省(区、市)组委会筛选。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可以向中央文明办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基层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这些推荐人选也由中央文明办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省(区、市)组委会筛选。各省(区、市)群众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2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10名。
3、7月下旬开始,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各地主要新闻媒体紧密配合推荐工作,开辟专栏,对近些年来涌现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集中进行回顾宣传,充分展现各地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各类道德模范的风采,使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三)审核公示上报
各地活动组委会要对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将候选人首先在本人单位或所在城乡社区公示,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后,在省级主要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的人选报经各省(区、市)文明委审定后,于XX年8月28日前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进行全国公示和投票
9月初,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等平面媒体和人民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国文明网等网站上刊登,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公众投票评选。公众可填写报纸刊登的“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寄至组委会办公室,也可从相关网站上投票参与评选。
(五)综合评定奖项
9月中旬,组委会根据评选委员会意见和群众投票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上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审定后进行表彰奖励。
五、表彰奖励
1、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作出《关于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2、9月20日,主办单位在中央电视台举办一台以“道德 和谐”为主题的特别节目,请中央文明委领导为获奖者颁奖。
3、主办单位向荣获“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称号的50名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章;对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获得者颁发证书。
4、中央文明办设立“全国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重点帮助。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国公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和思想,在社会上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