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师德模范评选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根据沙教委发〔2012〕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关于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方案5月工作部署,开展以全员参与的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意在树立一批具有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园、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开展本次活动,其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在全园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标兵的评选
2、评选方式:教师、家长、幼儿参与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3、评选办法:
(1)全园教职工既是参与者又是参评者,对各班级保教人员、行政、办公室、后勤人员进行师德标兵投票评选。
(2)全园幼儿(家长)参加对本班教师的.投票评选。(即在本班保教人员中评选出1名师德标兵)同时参与对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的投票评选。
4、评选标准
(1)关爱幼儿好:对幼儿循循善诱,耐心教育,不讽刺,不歧视,不训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公平对待身边的每一位幼儿。
(2)为人师表好:同事之间真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做到言行一致,处处事事做学生的表率。能文明善待家长。
(3)关心集体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尽力为集体做好事。
(4)团结协作好:老师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犯自由主义。
(5)诚信待人好:园内外为人处事诚信,社会反响好。
(6)遵守纪律好: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勇于接受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7)满意度要好:家长、同行测评满意度好。
(8)家庭关系好:孝敬和赡养父母,夫妻和睦相处,子女管教好,邻里关系融洽。
(9)钻研业务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统 筹:杨志渭 朱其英
组 长:杨丽雅
副组长:赵显一 陈丽华
组 员:宋玲 赵倩 李宁玲 喻玮
四、评选进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5月6日——5月10日)
5月9日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树人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及其它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13年5月13日——5月19日)
5月13日,各部门(年级、班级、办公室)将本次评选活动方案,通过家园角、班级博客、校外网、教委OA网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扩大知晓度,提高参与度。
3、第三阶段:评选(投票)阶段(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1)投票(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投票点:幼儿园大型活动场——树人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投票点
投票时间:
l 5月20日下午17:00——17:50,大班年级投票时间
l 5月21日下午17:00——17:50,中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2日下午17:00——17:50,小班年级投票时间
l 5月23日下午17:00——17:50,托班年级投票时间
l 5月24日下午15:30——16:20,全园教职工投票时间
(2)注意事项:
选票会按投票时间段当天上午发放到相应班级,请教师将选票于当天下午发放到来接孩子的幼儿(家长)手中,并让他们将选票到指定地点去投票。
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的评选也会一同送到班级,让幼儿(家长)在参与班级保教人员评选的同时也对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进行评选,并将选票到指定地点去投票。
4、第四阶段:表彰 (2013年5月28日)
将园评出的师德标兵进行公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