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马振华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或网银转账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第四条:管理原则

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备用金管理

第五条: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需从OA中提请“借款单”,“借款单”

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填写借款单,必须填写声明:此备用金仅限用于公司开展正常工作或业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在OA中提请“日常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

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景,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条: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

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第七条:项目备用金

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景不一样,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项目1万—5万。特殊情景,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景,予以审批。

第八条:其他备用金

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景核定金额。

第九条: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请财务部,财务部按照借款用途审核备用金借款金额,审核无误后提请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职责人。

第十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四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经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2

一、目的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申请额度及用途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门备用金申请额度一般不高于人民币5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额度,须经部门主管及财务处处长审批,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采购部未能购置的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

3.各部门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费用零星开支可直接动用备用金,超过1000元的,可直接向财务部借款支付。

三、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1.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申请借支,由部门主管人员监管使用,财务处以该申请人名义对借用备用金挂账处理。

2.借款人借备用金时,先填写“借款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再经出纳、财务处长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3.借款人直接采用备用金支付相关费用的,应在支付后一星期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流程参照《UIC财务管理制度》)。

四、备用金的日常管理

1.备用金使用部门的经管人员必须设立备用金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如有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采用备用金支付的发票、收据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在备用金台账中做好登记,记录相关费用支付明细。

3.财务人员应不定期查阅部门“备用金”台账,每年至少一次,核对账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无法查明原因的,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最终构成核查报告。

4.经管人员在调换工作部门或离职时,应到财务部办理归还备用金手续。

5.备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结清。对无故拖延者,财务处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财务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五、财务处库存备用金管理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教职工日常报销及学生退费等相关支出。

(5)按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保留库存现金的最高数额。根据学校规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一般不超过8万元,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应当核定后根据实际情景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库存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贴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因特如情景,必须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5)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除出纳人员必须每一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外,上级领导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并保留盘点记录,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六、本制度经批准之日生效,财务处负责解释。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提高公司效益.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及以下人员,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仅限董事长)费用按实报销,无出差补贴等。

第二章:备用金借支程序

第四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为保证公司业务的合理需要,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可向财务部预借必须数额的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即派差单,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应收往来会计处领取借款单并填制借款单(借条),按第四章规定权限审批后交应收往来会计编制记账凭证,由稽核岗位会计复核,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向借款人支付备用金。借支5000元以上的大额备用金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备用金借款人须在公司业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备用金。次年1月6日前,上年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从工资中扣回。

第七条:借款单是财务账务处理的依据之一,是业务发生的原始记录,报销费用时借款单不予退还;归还多借备用金时,由出纳开具收据给报销者本人,借款单也不予归还。

第八条:备用金是为保证公司业务需要而设,因私不得借支备用金。

第三章:费用报销程序

第九条:费用报销程序:报销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贴票据并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明细表),按第四章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编制记账凭证,由稽核岗位会计复核,出纳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向报销人支付报销款或收取归还的备用金余款;出纳收取归还的备用金余款须向报销人开具收据,借款单不予退回。

第十条:对原始票据的要求:

⑴、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业务中因个人原因违章的罚款单据不予报销;特殊情景下,必须说明情景合理后,必须总经理签字批准。

⑵、原始票据的粘贴:交通票据等小票据的粘贴范围以粘贴单大小为界,须紧靠粘贴单顶界和右界从右往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须留出必须间隔距离,票据较多时,可分行粘贴,不得竖向粘贴。

原始票据必须按交通票据、住宿票,招待票等不一样类别和不一样金额,分门别类进行粘贴或分类别审批报销,不能混合粘贴。

⑶、除交通票据外的其他票据,报销人须在每张票据正面空白处注明票据金额开支的用途并签名。装卸费、运杂费、仓租费、保险费等票据须注明业务或供给相应的单据号并签名。

⑷、不贴合上述规定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报销人重新整理。

⑸、对于审批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会计不得编制记帐凭证,出纳也不得付款。

⑹、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并从6日起按日加收借款额1%的资金占用费用,从出差费用中补助费中扣除,当月费用必须在次月3号前报销。

⑺、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或其他相关人员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取消该项费用报销,并处于允许报销总金额的20%的罚款。

⑻、出差人员应认真填写派差单,派差单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缺一不可,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各种费用(后附派差单)。

第十一条:费用报销后,财务部费用会计应记录个人费用登记帐簿,按月上报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阅。业务员的费用列入个人销售费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考核。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备用金借支审批权限:

⑴、备用金借支金额在3000元(含本数)以下的,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批准;

⑵、备用金借支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核准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⑶、财务部经理借支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十三条: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⑴、部门经理以下人员报销,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核准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⑵、部门经理的费用报销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确认,报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⑶、副总经理的费用报销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审批;⑷、财务部经理的费用报销由总经理签字审批。

⑸、总经理不在时,备用金借支由财务部经理请示总经理批准,待总经理回到时补签。

第十四条:总经理、董事长使用资金或报销直接通知财务部经理,由财务部经理及时指派人员办理。

第五章:出差补贴标准

第十五条:出差是指公司人员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派差单)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交通工具标准及出差住宿标准;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市内履行公务不享受出差伙食补贴。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外出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研究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对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第十八条: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第十九条:长途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第二十条:出差住宿费报销,在标准以内据实报销。

职务一类区(元人天)二类区(元人天)一般人员120160科长、主管、工程师级140180部门经理级160220

第二十一条: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第二十条:长途出差补助,按规定标准填写补助费,一类区40元天人,二类区60元天人。

第二十二条: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

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软卧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

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之内凭票报销,超标自付,从补助费中直接扣减补助费不足以扣除的,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对于参加包括住宿、市内交通与生活费用在内的会议和由邀请方承担费用的会议,不享受任何补助。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减去一天计算,即算头不算尾(当天出差当天回到的不报销伙食补贴);住宿标准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报销,并须事先请示。

第二十六条:长途交通票据如果遗失,须写出书面报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员或有关人员签字证明,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按票价的50%报销。

第二十七条:司机带车出差且当天不能回到的,每一天住宿、生活补贴按一般员工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员工出差途中,经批准可绕道回家探亲,其车船费由公司负担,在家期间不享受伙食补贴,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第六章:房屋租赁费

第十八条:长期住外业务人员租房标准(含水电费、固定电话费、物业费等费用):特区800元月以内;直辖市600元月以内;其他地区300元月以内,据实报销。

第七章:市内公共交通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或办事处所在地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费和出租车费),公司员工上下班或因私所发生的交通费不在此列。

第三十条:有伙食补助的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含在补助费之内,没有补助费的,按实际发生公交车费用报销,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

第三十一条: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按审批权限进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