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
【西方的崇高】
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把崇高与美严格区别开来的,是英国的E.博克(1729~1797)。他在《我们关于崇高与美的观念的起源的哲学探讨》一文中提出,崇高感情的根源是“自我保全的冲动”。博克认为,当我们遇到痛苦和危险时,就自然产生一种以保全自己为目的的反抗力量,由于痛苦和危险的消除而产生的欢欣之情不同于积极的快感,凡是能引起这种以痛苦为基础的欢欣之情的东西,就是崇高的。康德从博克的提法中引申出崇高与美的最重要的内在区别。康德认为,崇高感是一种只能间接产生的愉快,它先经历一种生命力在一瞬间受到阻滞的感觉,然后立刻又继之以生命力的更强烈的迸发,它在想象力的运用上是很严肃的,包含着惊讶和崇敬;崇高的对象固然可以引起恐惧,但崇高感毕竟不是起于恐惧,我们之所以把威力强大的对象称为崇高,并不是因为它可怕,而是因为它把我们的精神力量提高到超出平常的尺度,使我们在内心里发现另一种抵抗力,使我们有勇气去和自然界的这种表面的万能威力进行较量;我们的理性能力里有一种非感性的尺度,把无限性作为单位包括在它下面,与它相比,自然界的一切都变得渺小,因此在我们心中就发现一种对自然界的优越感。康德强调人类本身的伟大,但没有把人类本质力量理解为物质生产实践,而将它归结为心灵的理性。他在《判断力批判》中说:“崇高不存于自然界的任何物内,而是内在于我们的心里”;“崇高只须在我们内部和思想的样式里去寻找根据,这种思想样式把崇高性带进自然的表象里去。”其实人类物质性的实践才是崇高感的真正根源。
英国的另一些美学家不承认恐惧和痛苦在崇高体验中的作用,认为崇高感是伟大引起的。J.拉斯金认为,崇高是伟大在感情上所产生的效果,它可以是物质的、空间的、力量的、品德的或者美的;J.萨利(1842~1923)认为崇高感是由广博无垠的表象或理想的启示所激发起来的一种特殊感情;A.C.布拉德雷(1851~1935)认为崇高的主要特征是一种精神上或物质上的伟大,我们在想象的同情中与这种伟大契合一致,任何以崇高来打动我们的东西都产生出一种伟大的印象,这种伟大也可以是些平凡的事物。
按照移情说美学观点,崇高感是同主体的精神力量相通的。一些学者认为,崇高体验的特征是某种具有明晰而又简单的形式的强有力的东西,它必然含有把自我投射到对象中去的意义,而力量就等于伟大,因为观赏者总是把空间的体积转化为精力和威力;崇高感毫无例外地是对于人们自己力量的一种感觉,是人们自己意志力量的扩张;人们把这种力量自发地投射到对象中去,最先创造崇高感的强力和威力,在自然界中对人们显现为自然力量的符号和标志,在建筑中显现为抽象形式的震撼力量,在音乐中显现为在旋律中的那种兴奋和努力的扩张等等。
【中国的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