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70%。
1. 具有白城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申请人和公积金缴交人必须一致。
4. 申请人必须在白城市辖区以内购建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 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6. 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7. 购买首套自住现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拆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拆迁合同差额价款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8. 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积金贷款买房贷款成数高,首付压力小。商业贷款最高一般只能贷到七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9.5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小。贷款年限长,月还款金额少。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最高只能贷到25年,而且大多数二手房最高只能贷到20年,月供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高可达30年,月供压力较小。公积金贷款对于房龄的限制较为灵活,房龄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超过50年即可。
1. 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
2. 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70%。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购买拆迁房的,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拆迁合同差价(补交金额)的70%。
3. 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满一年以上的。
4. 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