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莆田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明细,可供参考!
1、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职工转统筹外就医待遇
3、工伤职工伤残待遇
4、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
5、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更换或维修)费用
6、工伤死亡(包括因公死亡、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待遇
7、工亡职工(含老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待遇
8、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保险待遇
9、工伤职工康复费用
10、工伤职工退休待遇补差
11、1-4级伤残职工在停要留薪期满后死亡待遇
12、终止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赔偿前提:
1、参加工伤保险次日起发生工伤的在职参保员工
2、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无欠缴
赔偿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还规定了3种视同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资料
工伤医疗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原件)、入院记录(有需要);医嘱单(有需要)、病案首页(有需要)、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复印件及各种门诊检查报告单
3、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的,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申请表》
4、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治疗的,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5、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6、涉及第三方机构理赔医疗费的需提供理赔分割单和赔偿情况说明
7、工伤职工身份证
8、《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工伤职工转统筹外就医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申请表》
3、经治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说明书或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说明
4、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原件)、病历、收费清单及各种门诊检查报告单
5、交通、食宿费用发票(原件)
6、工伤职工身份证
7、《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4、《老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资格登记表》
5、《老工伤人员长期待遇复核表》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4、《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5、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说明材料的原件
6、《福建省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更换或维修)费用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5、《工伤职工配置(更换或维修)辅助器具申请表》
6、辅助器具协议机构配置评估倾向性意见书
7、《福建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协议书》
8、辅助器具配置(更换或维修)票据(原件)
工伤死亡(包括因公死亡、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或火化证或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出具的死亡材料或事故调查报告、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原件
4、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原件
工亡职工(含老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被供养亲属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不明确的,还需提供户口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近亲属关系材料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a.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材料;b.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或属近亲属户口簿无法说明的,提交公证书,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机构的鉴定结论书
5、老工伤人员的供养亲属需提供:a.《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b.《老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资格登记表》;c.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复核表》
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保险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4、《福建省工伤医疗费分割单据》
5、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原件
6、属于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7、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和赔偿资料
8、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提供民事判决书等资料
工伤职工康复费用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4、《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
5、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6、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票据(原件)、病历、费用清单及各种门诊检查报告单
工伤职工退休待遇补差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待遇补差核定表》
3、《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
1-4级伤残职工在停要留薪期满后死亡待遇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
2、《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或火化证或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出具的死亡材料或事故调查报告、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原件
终止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1、供养亲属:①供养亲属的死亡材料原件;②供养亲属丧失供养条件的材料
2、1-4级工伤职工退休:《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
3、1-4级工伤职工死亡人员:死亡材料
流程
1、受理审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后,由窗口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提交审核人审核;
2、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
3、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批
4、审批办结:审批负责人在4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莆田市社保中心。
莆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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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4-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