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寒假安全公约守则

马振华

  寒假到了,为了你的身心健康,请遵守以下行为公约:

  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过马路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扒车、强行拦车、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3、不在马路上玩耍,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4、年龄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5、乘坐公交车和其他车辆时,要遵守车内秩序,不干扰驾驶,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跳车。

  6、不到坑、池、塘、沟、河流、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7、病从口入,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

  8、在参加游泳、滑雪、溜冰、燃放鞭炮等有危险性的活动时,要在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下进行。

  9、要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玩火、电、爆炸物品或有危险的玩具。

  10、掌握防火小常识,发生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慌张,并及时报警;在消防警察到来之前,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进行自救。

  11、不进入游戏厅、歌舞厅;不观看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吸烟酗酒;不赌博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12、年龄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能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私自外出,外出时要与家里人打招呼。

  13、不轻信陌生的话,遇到危急的事情时,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