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监察员守则

刘莉莉

  水政监察员守则【一】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认真学习水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依法维护水事秩序。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清正廉洁。

  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认真负责,严守秘密。

  六、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查处各种水事违法案件。

  七、查处水事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

  水政监察员守则【二】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 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三、 服从组织领导,密切联系群众,注意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四、 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

  五、 办事认真、负责、迅速、准确,注意质量,讲求效率。

  六、 认真学习水法规及法律基础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七、 生活艰苦朴素,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八、 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 遵守纪律,严守秘密,维护水政监察人员的形象和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