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书

李盛

  工伤赔偿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伤赔偿协议书2

  甲方:福建省惠一建设有限公司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部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为_____工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在_____施工中,不慎XXX受伤,事故发生后,甲方人员及时将本人送至医疗,并支付医疗费。现脚伤基本痊愈,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合计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2。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5、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时间:时间:

  工伤赔偿协议书3

  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xxxxx厂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XXX

  乙方于____年被甲方聘为该厂工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乙方在工作时,不慎 受伤。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再次到医院做后续医疗手术,现已痊愈。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整(¥: 元);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知识:

  工伤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3、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4、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女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