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提案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指出,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这是对提案性质和地位完整的简明阐述。 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式很多,有会议、委员视察、专委会的专题调查研究等等。但提案有其广泛性、经常性和规范性的优势,发挥出独特的作用。从过去长期实践情况看,提案工作的作用大体可以归纳为:对党政领导部门重要决策,可以起参谋咨询作用;对三个文明建设,可以起到推进补充完善作用;对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可以起到促进和信息反馈作用;对反腐倡廉,可以起到民主监督作用;对某些人民内部问题,可以起到缓解矛盾、增进团结和保持稳定作用;对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可起到促进作用。正因为如此,提案才成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好形式,参政议政的好渠道,为政协委员贡献才智、发挥专长提供了好舞台。提案工作做得如何,已成为检验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
政协提案工作有什么特点?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自己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肃性。政协提案是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特有的一种民主权利,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提出的,每件提案都需要经提案委按照有关规定审查立案和交办,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
2、规范性。提案的提出和办理,都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3、广泛性。提案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提案工作涉及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党政部门等众多单位和个人。
4、经常性。政协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后提出,不受时间、内容、人数的限制。
5、协商性。政协提案是“书面的意见和建议”,审查权属政协提案委员会。
6、多层次性。政协提案可以个人或联名提出,也可以党派、团体、政协专委会等名义提出。
7、反馈性。政协提案交办后要求必须答复。
8、灵活性。政协提案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较之法律监督更直接、更便捷。
9、高层次性。政协提案不同于一般群众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比群众监督更具权威性,更深刻有力,影响更大。
政协提案有哪几种形式? 政协提案主要有以下几种:
(1)委员提案。是指本届政协委员以个人名义或若干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
(2)党派提案。是指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提出的`提案,这类提案在提出时须加盖党派公章;
(3)团体提案。是指参加政协的有关人民团体以本团体名义提出的提案,这类提案在提出时也须加盖团体公章;
(4)界别提案。是指在政协全会期间,经界别委员讨论通过后提出的提案,此类提案须由界别负责人签署。
(5)委员小组提案。是指在政协全会期间,经委员小组讨论通过后提出的提案,这类提案可以由委员小组组长签署,也可由小组全体委员签署;
(6)专门委员会提案。是指政协的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提案,此类提案须由专委会主任签署。
提案自身的规范性要求是什么?
提案自身的规范性是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1)提案应在提案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纸上书写。提案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将提案纸送达委员。
(2)一份完整的提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提案者——提出提案的委员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写全称并加盖公章)。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
提案内容——包括两个部分:
A、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况、有分析、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B、建议、办法和要求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以上内容由提案者完成,缺一不可。
(3)一事一案,切忌一案多事。否则不仅问题讲不清,也无法确定承办单位。
(4)书写工具为钢笔、毛笔或打印,字迹端正清楚,并提交原件(也可通过网上传输递交),不能用复印件代替,以便于存档。
提案质量有什么基本要求?
提案应有情况、有分析,尤其应该尽量做到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提案质量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反映大事。这是“有情况”的主要点。要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围绕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及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体现出提案者的参政议政水平。
(2)言之有据。这是有“分析”的体现。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有其严肃性。言之有据,须有调查研究作基础,应避免“即兴之作”或信手拈来的“听说”、“据反映”之类。
(3)案情清楚。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如果主要情节不清,问题就无法解决。因此,须事实明确,言之有物,并力求开门见山,语言简洁,说理充分,判断正确,避免笼统、空洞。
(4)建议具体。这是使提案能否采纳的关键。因此,必须针对案情,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力求具体和可行,缺乏可行性的建议,意见再好,也难以落实。
(5)一事一案。这是方法问题,如果一案多事,一是情况难于说清,二是无法确定承办单位,有时只能作来信处理。
(6)书写工整。体现了提案的严肃性,也是存档和提案处理工作的要求,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会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贻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