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纪律守则

马振华

  员工纪律守则

  一、总则:

  公司每位员工均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凡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劳动纪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厂服、佩戴厂牌,未着厂服罚款50元/次,未戴厂牌罚款20元/次。

  2、工作时间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擅离岗位,不怠工,违者按旷工处理。车间不许进食,谢绝私人外访及传达私人电话,违者,罚款20元/次。

  3、因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勤制度:

  1、员工须打卡上、下班,不得授意他人代打卡或者帮助别人打卡,违者,代打卡双方各扣罚100元/次;未上班却有打卡情况的,加倍处罚,同时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违者解除劳动合同。

  2、迟到早退累积计算,每月迟到累积超过10分钟的,超出部分按1元/每分钟予以处罚;早退按1元/每分钟予以处罚。

  3、凡有事需要请假的,须持有请假条向主管、厂长或部门经理级以上领导请假,经权限负责人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方能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无打卡上、下班记录的,除持有经批准的请假单或签卡单外,一律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罚三倍工资。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年度累计旷工7天(含)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四、人事管理制度:

  1、新入职员工必须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照各2张到人力资源部部办理入职手续,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

  2、员工辞职的,试用期内员工须提前7天,正式员工须提前30天,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须提前45天提出书面申请,离职人员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工作交接及离厂手续,违者不予结算工资。

  3、员工离职须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所领用的公司资产必须经相关部门确认已回收无误方可放行。

  4、员工身份证如果失效,应及时提供有效证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改正手续,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5、若员工提供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报告、工作经历等)入职,一经发现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安全制度:

  1、不得在生产禁烟区吸烟,违者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爱护公司设施,不得将公司财产、工具私自带出厂,违者按原价十倍罚款,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严禁在公司内吵架、打架,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抛杂物、随地吐痰、乱拉乱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4、所有员工应严守工作标准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5、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六、保密制度:

  1、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客户、供应商资料与信息、公司技术文件、样品、系统软件、商业秘密、财务信息、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命、员工信息等等。

  2、员工违犯公司保密制度的按第七条第12项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七、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 提供虚假简历、证件、证明或以其它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

  2) 未经许可,携带刀枪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3) 偷窃、侵占、蓄意破坏或隐匿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4) 殴打同事或打架,以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其他同事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5) 煽动怠工、罢工或结伙闹事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怠工、非法罢工的。

  6) 私自于厂内张贴标语、旗帜或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污蔑他人或攻击公司,挑拨劳资双方关系的。

  7)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8) 授意他人代打卡或者帮助别人打卡,情节严重的。

  9) 连续旷工3天(含本数)以上,或年度累计旷工7天(含本数)以上的。

  10)一个月累积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的(含本数)。

  11)未经公司批准同意而离职的。

  12)泄漏公司客户信息、技术秘密等商业秘密的,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

  13)违反社会道德与企业文化,经公司工会讨论结论为违反社会公德或违背企业文化的。

  14)在公司参加赌博或聚众赌博的。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情节严重的。

  15)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

  声明:本人已阅读并清楚上述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规定,愿意遵守并接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