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4篇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与贡献!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实现从“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我局七个征收分局和契税征收点将正式启动涉税事项“先办后审”改革。
实行“先办后审”,是在对纳税人实施“无过错或无罪推定”的共识上,“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并切实通过我们的努力,还权还责于纳税人,让税务机关“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和“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做到位”。它坚持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前置到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或办理,使纳税人能够在快捷、便利、高效的征纳环境中“做自己应做的事情”。
推行“先办后审”税收征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真正做到让纳税人不上楼、少上楼,提升纳税服务效能,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纳税人办理“先办后审”事项时,对于完成期限为“即时办结”的业务可在前台征收窗口当场办理,对于完成期限为“1个工作日”的业务可等候一定时间经后台审核人员办结或下个工作日领取办理结果,让您真正体会到“便捷纳税”。同时,为了减少您的等候时间,新设立的预受理岗和咨询岗将预审您的资料、解答您的疑问、收集您的意见。
对您在办理涉税事项环节中可能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会认真研究,全力解决。我们坚信:在您的真心理解和大力支持下,“先办后审”改革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广,前景会越来越美好!同时,我们也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的宝贵意见可联系咨询岗工作人员进行填写,以方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准,共创共建和谐征纳关系。
尊敬的纳税人:
在这春意融融的四月,我们迎来了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向全市纳税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上接A1版)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广州市政府始终把民生幸福作为最高追求,筑牢民生底线,将财政投入向民生保障倾斜,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着力解决就业、住房、教育、文化、医疗、社保、养老等民生热点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20xx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支出435。7亿元,占市本级支出的76。3%,有力推动了社会民生改善。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广州要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需要全市人民群策群力、携手共进。我真诚希望广大纳税人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争做诚信纳税、协税护税的楷模。市政府将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遗余力地支持企业发展,集中更多财力改善和发展民生。我坚信,在全市纳税人的共同努力下,广州一定能在新常态下增创发展新优势,开创发展新局面,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让大家共享幸福美丽广州!广州的发展因您的努力而更加繁荣,广州的未来因您的贡献而更加璀璨!
最后祝愿全市纳税人工作顺利、事业进步、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地税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河南省作为全国税收征管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将于20xx年5月5日,正式切换运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的金税三期系统。届时,将为您提供更加科学规范、便捷高效,更接地气、更具人性化的纳税服务,让您彻底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现将改革涉及的相关涉税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征管工作流程
改革后,将取消税收管理员与您的固定管属关系,税收征管工作的重心将从“事前审核”调整为“事中事后风险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优惠备案等相关涉税事项,将直接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取消税务所、业务科室的审批流程。只要资料齐全,先受理再管理;对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和处理,将放在业务办理后进行。
二、强化办税服务厅职能
改革后,纳税人自主发起的涉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能即时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按照“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厅式”运作机制进行内部流转,让您在办税服务厅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
三、推行涉税业务省域通办
改革后,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河南地税将正式施行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省域通办(具体范围可浏览官方网站或详询办税服务厅)。届时,纳税人将不受经营地点和主管地税机关的限制,在全省范围内,可选择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就近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如同异地取款一样便利。
四、推进国地税共建办税场所
改革后,河南地税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通过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场所、共驻行政服务中心等合作模式,逐步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您“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到一扇窗、办所有事”。
五、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
改革后,河南地税将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的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
改革后,将联合开展国地税信用等级评价,20xx年6月底前,完成国地税统一的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向社会公开纳税人信用记录。对纳税信用好的,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高办税效率,减少税务检查频次或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检待遇,开展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等;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
纳税服务永无止境。改革带来的不便都是暂时的,便捷高效才是永恒的。为了让您在不知不觉中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我们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付出了艰巨的努力,但是,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免准备不足,衔接失措,我们采取了提前告知、纳税辅导、预约办理、限期办结、延长征期、延时服务等多项保障措施,全力为您提供服务。届时,热忱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咨询,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
XX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4月19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市地税系统深化征管改革总体要求,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xx年2月1日起,对市区部分分局进行职能转换。具体如下:
(一)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不再承担我市市区涉外企业纳税人日常税收征收管理职能,其日常税收管理职能由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承接。
(二)安庆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不再承担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税人日常税收征收管理职能,其日常税收管理职能由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大观区分局承接。
(三)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自2月1日起行使市区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职能。安庆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自2月1日起行使纳税服务职能。
如果您是安庆市市区涉外企业纳税人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税人,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地税相关涉税业务,配合我局平稳实现职能转换,现将相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
一、20xx年1月20日前,请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及时办结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及相关涉税业务。根据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总体要求,我局将在20xx年1月22日-25日将您的相关登记、涉税信息划转至承接分局。
二、20xx年2月1日起,涉外企业纳税人地方税(费)日常税收管理职能由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承办,相关涉税事项您需要联系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联系电话:0556-5509969)。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税人地方税(费)日常税收管理职能由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大观区分局承办,相关涉税事项您需要联系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大观区分局(联系电话:0556-5588425)。
三、20xx年2月1日起,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办税服务厅均可受理纳税人地方税(费)申报征收和税款缴纳事宜。(联系电话:0556-5509933)
如果您想详细了解相关情况,您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拨打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办公室电话(0556-5509959),也可以到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这次我市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如果我们的工作给您带来暂时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确保我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顺利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致以崇高的敬意!